2026年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教师组“嵌入式系统应用开发”赛项规程
2026年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高职教师组“嵌入式系统应用开发”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嵌入式系统应用开发
赛项组别:高职教师组
赛项所属专业大类:电子信息大类
二、竞赛目的
赛项对接实体经济各领域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与自主可控国家战略。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嵌入式技术与人工智能、物联网、机器人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深度融合,已成为各领域数字化、智能化增值的关键性带动技术。
赛项设计借鉴世界技能大赛的理念和竞赛模式,基于真实应用场景以实操形式实施,使用国产自主可控嵌入式芯片、开发环境及嵌入式操作系统技术,将嵌入式系统应用开发相关核心知识与技能、工艺与规范、思维与素养有机组合,考查选手的嵌入式系统综合应用开发、团队协作、应急处突、知识与技能迁移等职业综合能力,服务教师实践能力的全面发展。
赛项引领电子与信息大类相关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促进职业教育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助力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岗课赛证”融通综合育人。赛项将竞赛任务与工作岗位任务对接,竞赛内容与专业课程及物联网工程技术人员国家职业技术技能标准(物联网嵌入式开发方向、物联网应用开发方向)中级证书内容对接。将行业最新技术及现场研发、调试、工艺改进经验转化为优质教育资源,实现赛项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真正做到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改、以赛促建,助力现场工程师培养,培养技能型社会所需的复合型高素
质技术技能人才。
三、竞赛内容
(一)竞赛内容
本赛项采用实操形式考察教师的嵌入式系统应用开发能力。赛项要求选手进行嵌入式系统硬件装调和嵌入式系统硬件驱动开发两个环节。要求参赛选手在规定时间内调试、开发一套竞赛现场下发的功能电路板,进行嵌入式系统硬件驱动开发,使之能够完成相应功能性任务。
赛项涵盖的知识点有:嵌入式微控制器编程技术、现场总线技术、RFID技术、无线传感技术、数据采集与处理技术、红外通信技术、语音控制技术等。
赛项涵盖的技能点有:电路板的调试、安装,智能硬件程序编写与调试及系统集成应用技能。
选手的创新、创意可以在多任务程序设计与优化、通信安全与稳定性、信道传输效率、加密算法优化、智能硬件控制算法优化、数据采集算法优化等技术领域得到发挥。
(二)竞赛时间
竞赛时长共计4个小时(含用餐、休息及测评时间),参赛队需要完成嵌入式系统硬件装调与驱动开发的任务。
(三)成绩比例
本赛项考核包含安全操作规范、嵌入式系统硬件装调、嵌入式系
统硬件驱动开发三部分成绩,成绩比例如下:
1. 安全操作规范,成绩比例为10%;
2. 嵌入式系统硬件装调,成绩比例为30%;
3. 嵌入式系统硬件驱动开发,成绩比例为60%。
四、竞赛方式
赛项为团体赛,必须以院校为单位组队参赛,不得跨校组队,不限数量。每队由2名选手(设1名队长)组成。
竞赛在一天内完成,参赛队的竞赛赛位号于竞赛当天采用抽签方式确定,由各参赛队队长进行抽签并确认。赛题以任务书的形式发放,参赛队根据任务书的要求完成竞赛任务。
五、竞赛流程
(一)竞赛日程安排表
表1嵌入式系统应用开发赛项(教师组)竞赛时间及流程安排表
日期
时间
内容
前一天
16:30-17:00
召开赛项说明会,抽取检录顺序号
(领队与指导教师参加)
17:00-18:00
参赛选手熟悉场地
第 一 天
09:30
参赛选手到指定地点集合检录
09:30-10:10
自带设备工具检查,参赛选手一次加密、二次加密
10:10-10:20
赛位设备工具检查并签字确认
10:20-10:25
裁判长讲解竞赛注意事项
10:25-10:30
发放赛题,竞赛开始
10:30-13:30
竞赛阶段
13:30-14:30
竞赛测评阶段
(客观评分)
14:30
竞赛结束,选手离场
14:30-16:30
申诉受理
14:30-16:30
各竞赛模块分数汇总与成绩核定
16:30-18:30
成绩解密,公布成绩
说明:以上时间点仅供参考,现场根据实际调整
1.竞赛前一天16:30-17:00在赛场指定地点召开领队说明会并抽取检录顺序号,17:00-18:00参赛选手熟悉赛场环境。
2.教师赛时长共计4个小时(含用餐、休息及各模块测评时间),
参赛队需要完成功能电路板装调与驱动开发,选手可以在功能电路板装调、驱动程序开发任务等方面进行任务分工。
3. 竞赛日
1)参赛队在上午9:30前到达竞赛指定检录地点,依据赛前抽取 的检录顺序号有序排队等候检录;9:30-10:10接受检录进行自带设 备工具检查与一次加密,并按规定抽取参赛号;教师参赛队队长凭借 参赛号到指定地点进行二次加密并抽取工位号,并进入对应工位就坐。
2)10:10-10:20参赛队检查自己工位上由大赛执委会提供的仪器设备是否正常并签字确认。10:20-10:25由裁判长并讲解竞赛注意事项,10:25-10:30发放竞赛赛题和功能电路板焊接套件,参赛队队长在领取确认表上确认签字,10:30由裁判长宣布正式竞赛。
3)10:30-13:30期间,参赛选手完成功能电路板的调试,参赛队队长确认功能电路板是否缺损,若功能电路板有缺损,或元器件外观有明显损坏的,选手应在11:00之前提出申请,超过规定时间更换按评分标准扣分。13:30后参赛选手须停止操作,等候裁判测评功能电路板指令。
4)在所有参赛队完成竞赛测评后,各参赛队收拾整理工位与个人物品,在裁判发出撤场指令之后,有序离开赛场。
(二)竞赛流程图
六、竞赛赛卷
赛项专家工作组负责本赛项赛题的编制工作,遵从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赛项的赛卷、技术参数方案的印制、装订和保密工作在赛项监督员的监督下由赛项执委会指定专人负责。
竞赛结束后,对竞赛用的所有材料,如赛卷、成绩评定过程材料等进行回收,再核对赛卷份数后,赛卷、答卷及竞赛作品由赛项承办单位就地封存,妥善保管,未经大赛执委会授权任何人不得随意查阅,
所有材料的有效追溯期为三年。
七、竞赛规则
(一)参赛资格
参赛选手须为各高职院校在职教师,院校为单位组队参赛,每队2人,参赛教师由所在学校推荐。
(二)报名要求
本赛项为团体赛,不允许跨校组队。各校不限参赛队伍数量,参赛选手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
本赛项为团体赛,不允许跨校组队。参赛选手报名获得确认后不 得随意更换。如备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因故无法参赛,须由校级教务部 门于相应赛项开赛时间10个工作日之前出具书面说明,经大赛执委 会办公室同意后予以更换,补充人员需满足本赛项参赛选手资格并接 受审核;团体赛选手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竞赛时,由大赛执委会办公 室根据赛项的特点决定是否可进行缺员竞赛,并上报大赛执委会备案。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若有参赛队员缺席,不得补 充参赛选手。
(三)赛前准备
1. 参赛选手应在竞赛日程规定的时间熟悉竞赛场地,选手可进入竞赛场地及工位熟悉。
2. 参赛队熟悉竞赛场地后,认为所提供的设备、工具等不符合竞赛规定或有异议时,参赛队领队必须在2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送交赛项执委会进行处理,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
(四)正式竞赛
1. 参赛选手在竞赛开始前到达指定地点报到,接受工作人员对选手身份、资格和有关证件的检查。开赛15分钟后停止检录,参赛
选手如仍未进入赛场,按弃权处理。
2. 竞赛赛位通过二次加密决定,竞赛期间参赛选手不得擅自离开竞赛赛位。
3. 竞赛所需的工具、系统软件和电脑由参赛队自备,选手不得携带除大赛执委会选定以外的硬件设备及辅助工具等进入赛场。
4. 参赛队自行决定选手分工和工作安排。
- 竞赛过程中,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若因选手因素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无法继续竞赛,裁判长有权决定终止该队竞赛;若非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6. 竞赛结束后,参赛队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并由裁判与参赛队队长共同签字确认。
(五)成绩公布
竞赛成绩经复核无误后,由裁判长、监督人员和仲裁人员签字确认后以纸质方式进行公布。
(六)参赛相关管理规定
1. 参赛队应该积极参加赛项承办单位组织的闭赛式等各项赛事活动。
2. 在赛事期间,领队及参赛队其他成员不得私自接触裁判,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赛资格,成绩无效。
- 对于有碍竞赛公正和竞赛正常进行的参赛队,视其情节轻重,按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惩办法》给予警告、取消竞赛成绩、通报批评等处理。其中,对于竞赛过程及有关活动造成重大影响的,以适当方式通告参赛院校或其所属地区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 关规定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同时停止该院校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
大赛1年。涉及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竞赛环境
竞赛在室内进行,竞赛环境总面积为260m²以上(可根据实际参赛队和实际场地分多个组别),各训练测试赛道分布于参赛队工作区附近,采取机会均等、时分复用原则使用训练测试赛道。
每个参赛队工作区间面积大约12m²(3m×4m), 各赛位相互隔离1m距离,确保参赛队之间互不干扰。工作区间内放置有不少于3张工作台,3把工作椅(凳),其中1张作为焊接调试操作平台使用,工作台上面摆放电子仪器仪表和电子制作工具等,工作台内提供有220V电源国标插座。
九、技术规范
(一)赛项涉及专业教学要求:
1. 装配、调试应用能力。
2. 传感器应用能力。
3. 自动控制技术应用能力。
4. 嵌入式编程调试能力。
(二)本赛项遵循以下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1.电工国家职业标准(职业编码6-31-01-03)。
2.广电和通信设备电子装接工国家职业标准(职业编码6-25-04-07)。
3.广电和通信设备调试工国家职业标准(职业编码6-25-04-08)。
4.半导体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装调工国家职业标准(职业编码6-25-02-06)。
5.电子产品制版工国家职业标准(职业编码6-25-01-12)。
6.信息通信 网络终端维修 员国家职业标准 (职业编码
4-12-02-03)。
十、技术平台
参赛选手应根据赛项规定自带相关设备与工具,不得私自携带赛项规程规定以外的任何物品。竞赛技术平台参数、需要准备的相关仪器、设备和工具等见表2-表6。
表2自带设备、仪器与工具要求说明表
序号
名称
规格说明
1
笔记本电脑
多品牌适用,禁止创建无线热点
2
USB转TTL模块
用于电脑与设备间的串口调试,语音模块词条烧写
3
RJ45网线
用于竞赛平台上的网络摄像头配置,多品牌适用
表3竞赛软件与系统平台表
序号
推荐软件
备注
1
Windows 7、win10、win11
操作系统
2
Microsoft Office、WPS
文档编辑工具
3
IAR、Kei1、Arduino IDE、STM32CubeMax
微控制器开发环境
4
UartAssist、NetAssist
串口调试助手
S
EclipseIDE、AndroidStudio、JDK、SDK等
安卓应用开发环境
十一、成绩评定
表7嵌入式技术应用开发赛项评分表
评分项目
评分细则/指标
分值
评分方式
安全操作规范(10%)
安全用电
3
过程评分(客观)
环境清洁
3
操作规范
4
嵌入式智
能硬件装
调
(30%)
元器件摆放
5
结果评分(客观)
焊点质量
15
板面清洁
5
焊接完成度
5
嵌入式智
能硬件驱
动开发
(60%)
外设驱动开发
10
结果评分(客观)
GPIO外围设备开发
20
实时操作系统应用开发
10
语音识别及控制
10
算法编程与应用
10
扣分项
申请更换竞赛开发板(限1次)
15
过程评分(客观)
申请更换竞赛模块
5
过程评分(客观)
违纪扣分
干扰、影响其他参赛队竞赛
5-20
裁判长将违纪等
级分为一、二、
三级;分别扣除
5、10、20分。情
节特别恶劣,可
取消成绩。
竞赛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或事故
5-20
选手携带禁带物品
5-20
参赛选手作弊行为
5-20
其他违纪情况
5-20
总计
100%
(一)竞赛评分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的原则。本赛项竞赛结果采用全自动化评分系统,保证了赛项的公平公正。
(二)参赛队竞赛成绩由赛项裁判组统一评定。采用分步得分、错误不传递、累计总分的计分方式。竞赛名次按照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嵌入式智能硬件驱动开发部分的分数进行区分,分数高的排名在前。
(三)赛项总成绩满分100分,只对参赛队团体评分,不计个人成绩。
(四)最终成绩构成
赛项最终成绩由安全操作规范、嵌入式系统硬件装调、嵌入式系统硬件驱动开发三部分成绩求和,并减去扣分项得到。
(五)竞赛测评按参赛队工位号顺序进行,测评期间每支参赛队对于每一项任务拥有3次复位启动机会,且整体测评总用时不超过5分钟,若总用时超出5分钟,则超出时间所获得的成绩无效。
(六)在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如有作弊、不服从裁判判决、扰乱赛场秩序等行为,裁判长按照规定(详情见评分表7中违纪情况说明)扣减相应分数。情节严重的取消竞赛资格,竞赛成绩记为零分。
(七)竞赛成绩经复核无误后,由裁判长、监督人员和仲裁人员审核签字后确定。若有异议,经过规定程序仲裁后,按照仲裁结果确定竞赛成绩。
十二、奖项设定
奖项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设置
十三、赛场预案
赛场预案是赛项筹备和运行工作的核心问题,应当遵循居安思危、科学前瞻、以人为本、高效实用的指导方针,坚持整体考虑、统一指 挥,逐级负责,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规范有序、资源统筹、信 息共享、预防为主、反应迅速的工作机制保障竞赛顺利进行。因此本 赛项将成立紧急预案小组,负责赛场突发事件处理。
(一)场地电力预案
1.执委会在赛前组织专人对竞赛现场进行电力评估与仿真模拟,确保竞赛当天供电充足。
- 竞赛场地接入两根总电缆,每个工位上设置空气开关及漏电保护,同时赛场外借调一台发电设备,保障赛场安全用电。若赛场供电系统出现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竞赛,由裁判长宣布竞赛暂停,参赛选手在现场裁判的组织下进入工位间的疏散通道待命,赛场由应
急发电车恢复供电后,现场技术人员确认所有技术平台完好,选手回到赛位继续完成竞赛任务,耽误的竞赛时间给予补时。
(二)场地设备预案
1. 开赛前参赛选手对工作台供电、仪器、仪表等进行检查,并清点赛场发放的文件和资料,所有选手都完成确认后才正式开赛。
- 若赛位出现工作台供电、仪器仪表、竞赛设备故障,现场技术人员进入竞赛赛位,对工作台、仪器仪表、竞赛设备进行维护,经裁判长、技术人员及竞赛仲裁判定该故障是否是由参赛选手造成,若由于选手个人误操作导致,在竞赛时间结束后,不予以时间延迟补偿,并根据竞赛规程,事故情节严重程度扣除相应分值,做好相应现场情况记录(选手签字确认);若非选手原因导致,则在竞赛时间结束后,根据维修时间对该参赛队进行适量时间延迟补偿,做好相应现场情况记录(选手签字确认)。
(三)紧急疏散预案
赛场设置消防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1m。如发生火灾立即组织赛场所有人员按照疏散指示标志、安全通道、安全出口有序、迅速撤离现场,设置警戒线,维持现场秩序。报告大赛执委会,评估事故的严重程度是否要做出停赛决定。如继续竞赛,耽误的竞赛时间给予补时。
十四、赛项安全
赛事安全是技能竞赛一切工作顺利开展的先决条件,是赛事筹备和运行工作必须考虑的核心问题。赛项执委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大赛期间参赛选手、裁判员、工作人员及观众的人身安全。
(一)竞赛环境
1. 执委会须在赛前组织专人对竞赛现场、住宿场所和交通保障
进行考察,并对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赛场的布置,赛场内的器材、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如有必要,也可进行赛场仿真模拟测试,以发现可能出现的问题。承办单位赛前须按照执委会要求排除安全隐患。
- 赛场周围要设立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发生意外事件。竞赛现场内应参照相关职业岗位的要求为选手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在具有危险性的操作环节,裁判员要严防选手出现错误操作。
3. 承办单位应提供保证应急预案实施的条件。对于竞赛内容涉及高空作业、可能有坠物、大用电量、易发生火灾等情况的赛项,必须明确制度和预案,并配备急救人员与设施。
- 执委会须会同承办单位制定开放赛场和体验区的人员疏导方案。赛场环境中存在人员密集、车流人流交错的区域,除了设置齐全的指示标志外,须增加引导人员,并开辟备用通道。
5. 大赛期间,承办单位须在赛场管理的关键岗位,增加力量,建立安全管理日志。
(二)生活条件
1. 竞赛期间,原则上由执委会统一安排参赛选手食宿。承办单位须尊重少数民族的信仰及文化,根据国家相关的民族政策,安排好少数民族选手的饮食起居。
2. 竞赛期间安排的住宿地应具有宾馆/住宿经营许可资质。以学校宿舍作为住宿地的,大赛期间的住宿、卫生、饮食安全等由执委会和提供宿舍的学校共同负责。
3.大赛期间有组织的参观和观摩活动的交通安全由执委会负责。执委会和承办单位须保证竞赛期间选手、裁判员、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
4. 各赛项的安全管理,除了可以采取必要的安全隔离措施外,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个人隐私和人身自由。
(三)组队责任
1. 各学校组织代表队时,须安排为参赛选手购买大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 各学校代表队组成后,须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对所有选手、进行安全教育。
3. 各参赛队伍须加强对参与竞赛人员的安全管理,实现与赛场安全管理的对接。
(四)应急处理
竞赛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发现者应第一时间报告赛项执委会,同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赛项执委会应立即启动预案予以解决并报告赛区执委会。赛项出现重大安全问题可以停赛,是否停赛由赛区组委会决定。事后,赛区执委会应向大赛执委会报告详细情况。
(五)处罚措施
1. 因参赛队伍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2. 参赛队伍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经赛场工作人员提示、警告无效的,裁判长可取消其继续竞赛的资格。
3. 赛事工作人员违规的,按照相应的制度追究责任。情节恶劣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由司法机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十五、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 参赛队选手在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筹备过程中,选手因故不能参赛,所在院校教务主管部门需出具书面说明并按相关参赛选手资格补充人员并接受审核;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
更换参赛选手,允许队员有缺席进行竞赛。
-
参赛队按照规程携带指定的设备与工具进行竞赛。禁止携带除竞赛专用移动终端外的照相器材和录像设备等,一经发现,立即没收,且竞赛期间严禁利用移动终端拍摄或保存赛场内的图像信息。
-
参赛队自带大赛选定的竞赛平台,不得改装。赛项裁判组将对所有选手自带的竞赛平台进行逐一详细检查,私自改装的竞赛平台将不允许进入赛场,竞赛平台检查时以赛项执委会指定竞赛平台样车为标准,与指定样车比较,如有增加、改动的部件则不合格,属于私自改装,不许进入赛场。
4. 竞赛当天参赛队检录入场时,每个参赛队最多可携带三台笔记本电脑。
(二)参赛选手须知
1. 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规章、操作规程和工艺准则,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文明竞赛。
2. 参赛选手需同时携带身份证、参赛证入场,进行检录,抽取顺序号后,须将所有证件交给工作人员,不得带入赛场。
3. 参赛选手进入赛场,不许携带任何书籍和其他纸质资料,以及所规定的禁带设备。
-
各参赛队应在竞赛开始前同学生队伍一同在规定的时间段进入赛场熟悉环境,严格按照赛项执委会安排进行有序参观,未经允许不得进入非参观区域,不得随意触碰赛场设备,未经批准不得拍照以及发布赛场相关材料。
-
参赛选手严禁携带任何能够与赛场外部建立联系的无线通信设备,参赛队携带的笔记本电脑和移动终端,不允许集成除Wi-Fi外的任何能够与赛场外部建立联系的无线通信部件(如内置3G、4G上
网卡等)。选手在竞赛中只允许使用竞赛平台自带Wi-Fi, 其它任何无线网络禁止开启。如果携带上述设备或采用任何方式与场外进行联系,一经发现将按作弊处理,直接取消竞赛资格。
6. 竞赛时,各参赛队自行决定分工和时间安排,在指定赛位上完成竞赛项目,严禁作弊行为。
7.竞赛过程中,因严重操作失误或安全事故不能进行竞赛的(例如因所调试的功能电路板发生短路导致赛位断电的、造成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的),现场裁判员有权中止该队竞赛。
8. 选手在竞赛时间内连续工作,食品、饮水等由赛场统一提供。
9. 凡在竞赛时间段内提前离场的选手,不得再返回赛场。
10. 在竞赛期间,参赛选手仅限于自己工作区内活动,违者取消参赛队竞赛资格。
11. 竞赛测评阶段时,各参赛队需要根据工位号顺序,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依次进入场内。
12. 功能电路板焊接所用的元器件及套件统一由执委会提供,不得使用任何自带的元器件,如有违反,以舞弊论处,取消该队竞赛成绩。
13. 参赛选手要注意及时存盘,由于操作不当引起死机导致文件丢失的,由选手自行负责。
14. 在参赛期间,选手应当注意保持工作环境及设备摆放符合企业生产“5S” 的原则。
15. 参赛队欲提前结束竞赛,应由队长举手示意,由现场裁判员与队长共同签字确认,并记录其竞赛终止时间。签字确认后,该队全体队员不得再进行任何与竞赛有关的操作。
16.参赛队应在竞赛结束后统一离场,已完成竞赛任务的参赛队,
应在自己赛位上安静等待,不得干扰其他参赛队,否则由裁判给予警告。累计警告2次,或情节特别严重的,经裁判长裁定后,中止竞赛,并取消竞赛成绩。
17. 竞赛结束后,参赛选手应整理由赛项执委会现场下发所有资料,并交给裁判,不得将相关材料带离竞赛现场。
(三)工作人员须知
1. 工作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组委会签发的相应证件,着装整齐。
2. 工作人员不得影响参赛选手竞赛,不允许有影响竞赛公平的行为。
3.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做好各项工作。
4. 熟悉竞赛规程,认真遵守各项竞赛规则和工作要求。
5. 坚守岗位,如有急事需要离开岗位时,应经赛场领导同意,并做好工作衔接。
6. 严格遵守竞赛纪律,如发现其他人员有违反竞赛纪律的行为,应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应向大赛组委会反映。
7. 发扬无私奉献和团结协作的精神,提供热情、优质服务。
十六、申诉与仲裁
各参赛队对不符合大赛和赛项规程规定的仪器、设备、工装、材料、物件、计算机软硬件、竞赛使用工具、用品,竞赛执裁、赛场管理,以及工作人员的不规范行为等,可向赛项监督仲裁组提出申诉。申诉主体为参赛队领队。参赛队领队可在竞赛结束后(选手赛场竞赛内容全部完成)2小时之内向监督仲裁组提出书面申诉。
书面申诉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
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并由领队亲笔签名。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
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报告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方。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领队向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赛区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仲裁结果由申诉人签收,不能代收,如在约定时间和地点申诉人离开,视为自行放弃申诉。申诉方可随时提出放弃申诉。申诉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过激行为扰乱赛场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