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学年教师职称校内推荐评审实施细则:以实绩标尺规范校内职称遴选
第一章
总纲
第一条
制定依据与初衷
为完整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新时代教育综合评价改革系列文件精神,破除唯论文、唯奖项、唯资历的片面评价导向,构建公平透明、实绩优先的校内职称推荐机制,引导全体教师扎根课堂、深耕育人,结合本校岗位设置、师资结构与日常教学运行实际,特编制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适用覆盖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本校全体在编在岗专任教师,涵盖中小学高级、一级、二级教师三个层级的校内择优推荐全流程;校内兼职行政、兼任教学管理岗位教师申报同序列职称,统一参照本细则执行,后勤、教辅非教师序列人员不纳入本方案适用范畴。
第三条
四项核心遴选准则
1.师德前置、一票否决:师德表现作为所有申报的前置硬性门槛,凡存在师德失范、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情形,直接取消当年申报与推荐资格,不进入后续量化打分环节。
2.实绩优先、立足一线:评价重心放在日常课堂教学、班级育人、学困生帮扶、课后服务等常态化育人实绩,弱化纸质材料、竞赛奖项权重,杜绝重证书轻教学的评价倾向。
3.岗位适度倾斜:同等得分条件下,优先推荐长期承担班主任、毕业班教学、音体美劳、心理、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以及年均课时量超额、承担跨年级多班教学的一线教师。
4.全程公开、可追溯:评分维度、分项计分标准、每位申报人得分明细、拟推荐名单、异议受理渠道全部在校内固定公示栏、教职工工作群同步公示,所有打分台账、佐证材料留存归档备查。
第四条
方案审议与调整约束
上级人社、教育部门下达本年度职称推荐指标前,本细则须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全体表决,超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正式生效;指标下发、申报工作启动后,本学年不得修改细则正文、附件量化评分标准,不增设、删减计分项目。
第五条
细则有效周期
本细则正文固定有效期为三年,三年周期内仅允许每年更新配套附件;每学年申报工作启动前,更新后的指标分配表、量化评分表、时间安排表提交教代会简易复核确认,正文条款不作任何改动。
第二章
组织架构、回避与保密管理
第六条
职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设立校级统筹领导小组,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德育副校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教务处、政教处、校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为固定成员。
领导小组权责:统筹整体申报推荐全流程,审定最终拟推荐人员名单,协调处置流程中的重大争议、材料核查重大问题,不参与单人逐项量化打分工作。
第七条
量化评审打分小组
打分小组由7—9名教职工代表组成,全部经由教职工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推选产生,校行政不得直接指定组员;组员构成硬性要求一线专任教师占比不少于三分之二,覆盖语文、数学、英语、理化生、政史地、艺体、心理全学科,兼顾新老教师、班主任、非班主任群体,避免学科、岗位单一化。
核心职责:对照统一量化评分细则,逐项核验申报人佐证材料,客观核算分项得分,同步记录每项得分对应的材料依据,留存打分原始台账。
第八条
全程监督小组
监督小组由学校纪检委员牵头,搭配2—3名普通教职工代表共同组成,全程列席所有打分、材料核验、集体研讨环节,不参与任何打分操作。
主要工作:监督所有流程是否严格依照细则执行,受理教职工、申报人提交的异议申诉,牵头核查材料造假、打分不公、程序违规等相关线索,形成监督核查书面记录。
第九条
严格回避管理机制
1.本年度本人提交职称申报材料的教职工,不得入选打分小组、监督小组,一经发现立即清退出组;
2.打分组员与申报人存在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三代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必须主动向监督小组报备并全程回避该申报人的材料评审;本人未主动回避的,由监督小组核实后上报领导小组,强制退出本次打分工作;
3.存在师生矛盾、工作重大分歧、私下利益往来等可能影响公平打分情形,组员可主动申请回避,监督小组核实后予以准许。
第十条
材料与打分保密要求
所有打分小组成员签订保密承诺书,评审期间不得私自摘抄、拍摄申报人得分明细;打分全部结束、公示开启前,严禁向任何教职工、申报人透露单项分、总分、排名情况;擅自外泄评审信息造成校内矛盾的,由工会、纪检联合通报批评,本年度评优评先予以限制。
第三章
申报准入与限制情形
第十一条
基础准入条件
凡完全符合省市人社、教育部门发布的对应职称申报硬性标准(任职年限、继续教育学时、学历资质、教学经历等),且师德考核年度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均可自主提交申报材料,学校不额外增设高于上级文件的附加门槛。
第十二条
不得设置限制性门槛
校内评审环节,不得以以下条件阻拦符合上级标准的教师提交申报:
1.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获评优秀等次;
2.无班主任完整任职经历;
3.未开设校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
4.未独立或参与发表教研论文;
5.未主持各级教研课题;
6.年龄偏大、青年教龄短等年龄相关限制。
第十三条
本年度禁止申报情形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直接取消当年校内申报资格:
1.近两年度师德考核评定不合格;存在有偿补课、收受家长礼品礼金、体罚变相学生、校园欺凌处置不力等师德失范记录,尚在处理影响期;
2.近三年存在教学事故、课堂重大管理失误,在校内有书面处分记录且处分未解除;
3.申报材料存在伪造证书、篡改课时记录、虚构获奖证明、抄袭教研成果等学术、材料造假行为;
4.党纪、政务处分尚在执行期限内,或正处于纪检、教育主管部门立案调查阶段;
5全年教学工作量未达到学校最低标准,且无合理合规病假、轮岗佐证。
第四章
百分制量化评分细则
第十五条
整体计分规则
校内综合评价基础总分100分,分为五大固定评分板块;政策性、一线倾斜加分单独核算,不计入百分基础分,所有加分累计上限10分,最终综合排序采用“基础分+附加加分”合计总分排名。
第十六条
教育教学工作量板块(35分)
1.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计分,每完整任职一学年计1.5分,该项最高12分;间断脱产进修、长期病休时段不计入任职时长。
2.年均周课时达标计分:达到本学科标准课时基数计12分;超出基数10%以内加1分,超出10%—20%加2分,超出20%及以上加3分,本项封顶15分;年均课时未达基数,按实际课时÷标准基数比例折算得分。各学科标准课时统一参照本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第十六条执行。
3.连续满工作量年限:每完整满负荷工作一学年计1分,该项最高8分。
第十七条
班主任与全员育人板块(25分)
1.完整担任班主任每满一学年计2分,单项最高18分;同一学年履职不足半学期,按实际在岗月份折算计分;年级组长、德育干事、社团总负责人、课后服务总协调等同班主任岗位参照折算。
2.育人配套计分:常态化家访、特殊学生帮扶、心理健康疏导、主题德育活动组织、家校沟通材料齐全,经核验可计剩余7分,依据佐证完整度分层打分。
第十八条
教学实绩板块(20分)
围绕课堂质量、学生学业增值、课后服务落实三项核心,依据近三年统考、学情跟踪、课堂巡查记录、学生家长满意度问卷综合核算,不单纯以期末平均分作为唯一评判依据,重点看学困生提升幅度。
第十九条
专业发展与教研板块(12分)
包含常态化集体备课、公开课、校本研修、微型课题、教学反思、校本课程开发,弱化期刊论文权重,一线课堂实践类材料优先计分。
第二十条
表彰奖励板块(8分)
按教育行政部门正规综合荣誉、教学业务竞赛分层计分,校级荣誉适度赋分,同一赛事多级奖项只取最高一档,不重复累加。
第二十一条
单列倾斜加分(最高10分)
1.连续三年及以上毕业班教学、紧缺学科专任教师;
2.跨校交流、乡村轮岗、支教满一学年;
3.主动承担校内大型活动、中考备考、特殊学生专项帮扶重点工作;
4.年度师德标兵、育人先进等专项荣誉。
第五章
完整申报推荐操作流程
1.政策宣讲与自主申报:下发细则、上级申报文件,教职工自愿填报申报表,统一提交佐证材料;
2.材料初审:教务处、办公室核验学历、年限、课时、师德基础材料,剔除不符合准入人员;
3.量化打分:打分小组集中封闭式评审,逐项登记得分,监督小组全程在场;
4.校内公示:基础分、加分、总分、拟推荐名单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渠道全覆盖;
5.异议处置:公示期内书面提交异议,监督小组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反馈;
6.领导小组审定:公示无异议后集体确定正式推荐人选,整理材料向上级报送。
第六章
纪律约束与异议处置
1.申报人严禁伪造、篡改各类证明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资格,两年内不得参与校内职称推荐,校内通报;
2.评审、监督组员严禁私下联络申报人、接受宴请礼品、打招呼拉票,违规者取消组员资格,纳入年度师德考核负面记录;
3.异议仅接受书面实名提交,匿名无实质线索申诉不予受理;核查过程调阅打分台账、佐证原件,确保处置客观公正。
第七章
配套附件说明
附件一XX年度职称推荐指标分配表
根据上级下达名额,结合各学科师资年龄、岗位空缺、紧缺程度合理分配推荐名额,指标分配思路同步公示。
附件二
教师职称推荐量化评分表
统一制式表格,分五大基础板块、附加加分栏,每一项预留材料依据填写栏,打分人、监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归档留存。
附件三XX年度职称推荐工作时间安排表
分阶段标注宣讲、材料上交、评审打分、公示、材料报送各节点,明确各环节负责人与截止时限。
第八章
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