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校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坚持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组织实施学校党组织有关会议决议,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 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推动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
二、议事决策范围
第四条 校长办公会议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组织会议议定的有关事项,研究处理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 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提议的重要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