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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2025年12月 含附件)
职责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2025年12月 含附件)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2025年12月 含附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学校主要领导班子民主议事、科学决策能力,规范权力运行程序,确保学校各项重大事务依法依规、有序决策、高效执行,有效避免决策风险和违纪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

2025/12/291 次浏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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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2025年12月 含附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学校主要领导班子民主议事、科学决策能力,规范权力运行程序,确保学校各项重大事务依法依规、有序决策、高效执行,有效避免决策风险和违纪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管理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三重一大的定义

本制度所称“三重一大”事项,是指以下四类重要事务:

重大问题决策:涉及全校发展战略、师生利益、机构安排、核心制度保障等方面的关键性决策行为;

重要人事安排:涉及中层干部、专业岗位人员及其他重要教职工人事职务的选聘、调整和处理等;

重大项目建设:包括对学校资源、校园布局、工程基建、数字化平台以及大型技术采购等计划和实施全过程;

大额资金支出:涉及单位大笔经费安排、专项资金使用、基建维修资金、资产处置等事项。

第三条

适用范围

凡列入“三重一大”范畴事项,必须纳入集体研究、民主议定、公开透明程序,严禁校内任何部门、任何个人擅自决策、绕开程序。适用于校级重大工作安排、重大制度实施、重大经费使用、人事聘任决策,以及教育督导、检查、接待中的涉及面广的重要处理事项。

第二章

决策基本原则

第四条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原则

落实学校党组织在“三重一大”事务中的第一责任人原则,对于所有重大事项,必须事前征求党组织意见,重大事项党政联席会议原则上由党组织主持或参与形成方向指导。决策结果必须接受学校党组织的监督、回顾与跟踪落实。

第五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发扬民主、反对“一言堂”,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严格执行集体讨论、投票通过、按规程备案的机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尊重专业判断,凝聚集体智慧。

第六条

坚持依法依规、合章办事原则

所有涉及人财物、编制、职称、基建与外部合作等工作决策,必须有政策文件或法律依据支撑,严禁以惯例办事、以经验行事、以个人判断代替程序审查。

第七条

坚持实事求是与效率并重原则

在确保程序合规、数据真实的前提下,合理简化决策流程,急事项急处理、特事项特处理。如遇确需先行处理事项,须“先执行后备案”,由校务会议及时补签、补议。

第八条

坚持公开透明与可追溯性原则

除涉国家或单位保密要求外,所有“三重一大”决策按“集体研议—记录备案—实时公开”的流程执行。可通过校务公示栏、OA系统、教代会通报等方式向全体教职工通报。

第三章

决策适用范围和具体内容

第一节

重大问题决策(含发展方向、制度制定、全校性改革)

第九条

下列事项属于“重大问题决策”类别:

(一)贯彻上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重大会议精神与政策部署的实施方案;

(二)学校五年发展规划、学年工作要点、三年行动计划等中长期发展政策;

(三)学校章程及章程修改、管理办法、日常规章制度的设立、修订与废止;

(四)本校课程体系顶层设计、教学组织架构重构、特色项目立项等事项;

(五)绩效考核办法制订与调整、薪酬体系优化、教师考核奖惩机制变动;

(六)校内部门、年级组、功能委员会等组织平台的新增、撤并方案;

(七)与高校、企业、地方政府、国际机构等对外合作办学的协议或框架;

(八)处置突发舆情、涉及学校声誉的民事、行政或司法问题应对策略;

(九)安全维稳、公共卫生事件类重大应急处置方案立案及全校通知;

(十)其他由校长、党组织负责人提议需归为本类的事项。

第二节

重要人事安排

第十条

下列事项列入“重要人事安排”范畴,须集体讨论决定:

(一)中层岗位聘任与免职

中层管理岗位(含正副职)如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处室副主任等的晋升、轮岗、免职、辞职申请、公示通报等。

(二)竞岗选拔与公开遴选

涉及全校范围竞岗上岗、岗位竞聘(如班主任、备课组长、教研主任等),必须明确竞聘条件、申报流程、评审办法,并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认定与推荐

包括评优评先、名师培养、教坛新星推荐、研训导师安排等涉及教师发展荣誉的职务认定,由校长办公室、教学部门提议。

(四)重要调岗与岗位归类变更

如从教学转管理、转岗到新设办学部门(含实验教育中心、资源中心等)或上下年级调动涉及核心课程等事宜。

(五)考核结果引发的重要处置

包括年度考核不合格教师的岗位调整、年度未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处理办法、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中的争议处理等。

(六)人员违纪违规调查处理

学期内出现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教学纪律、八项规定等行为的一般教师及中层管理员须集体研判处理意见。

(七)新聘教师或教辅人员录用建议

包含事业编制人员、公招、特岗、合同制、临聘人员初步人选确定,应通过集体会商机制。

(八)职称评审推荐排序与申报对象遴选

学校负责初评工作,职称推荐人选的量化排序办法及最终推报人选需由集体会议决定。

(九)其它需归口人事讨论的事项

如教师外出挂职、支教推荐、援疆援藏、工作调整涉及家庭变故等议题。

第三节

重大项目建设

第十一条

与校园基础建设及核心功能提升相关的以下事项,归属“重大项目”类进行集体研究:

(一)校园空间规划与功能分区调整

如功能室增建、教学区重新划分、学生活动区迁移等,需经规划论证、审计初审、会议讨论决定。涉及现有空间改造的,须附原有面积、现规划用途、预算估算等。

(二)新建工程项目立项与过程管理

如图书馆、科学楼、综合体育馆、艺术楼、校史馆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需议定施工单位遴选方式、预算总额、实施周期、施工时间安排等。

(三)老旧校舍改造维护、功能设施结构升级

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教学楼节能装修改造、饮水工程更新、电路线路更换、门禁智慧化升级、生均面积提升项目等。超出总务部门自行报修预算上限(如单项3万元)的一律需会议决策。

(四)智慧校园与信息化建设项目

如全校无线网络部署更新、教学平台集成变更、智能广播系统、智慧教室软硬件平台、视频会议系统等。

(五)实验室、功能教室、大宗教育装备采购及建设

涉及信息技术、物理化学实验、创新教育空间、录播教室等新建升级,以及采购类目中单位金额较大项目(单项2万元以上或批次超5万)。

(六)绿化、亮化、美化、文化墙、功能立面等校园景观提升项目

涉及学校“可辨识度空间”更新事项,必须有设计图纸、经费预算、使用功能报告。

(七)其它校内重大物理空间变动事项

如食堂、超市翻修、学生浴室外包重建、停车场扩容、校医务室设扩点等。

第四节

大额资金支出

第十二条

大额资金支出,是指财政拨款、学校自有资金或其他专项经费使用中,金额较大、用途重大、流程复杂或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属于以下范围者应纳入集体讨论:

(一)年度财务预算内超过5万元单项支出

如教师集体培训、高端设备购置、多部门联用建设项目、地市级以上课题资助项目执行等。

(二)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材料审核及用途界定

如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均衡发展补助、数字校园专项等获得财政支持需配套自筹资金,必须明确资金绩效目标,统一决策。

(三)学校私募资金、大型捐赠资金使用安排

任何由社会企事业单位或校友组织捐资超过2万元所设专项项目,其受赠使用方式、监督流程需集体讨论决策。

(四)涉及合同签约类资金性资源外包事项

如物业公司续签、校车服务委托、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型维修项目包工业务等,必须经校务会研议是否采用竞争性议价或政府采购流程。

(五)发生较大预算调整情况或预算执行需临时跨科目或跨年度调配

尤其是出现季度执行率不达预期、项目延期付款等情况,财务室必须向校务会汇报说明。

(六)需报教育局、审计局备案的专项资金调动事项

一般由校长室提出,经分管副校审议后提交党政联席会议集体把关。

(七)超过资产清查基准线需处置的资产变卖、报废与处理决定

如学校公车、废旧教具、美术器械、老旧办公设备集中处理等。

第四章

决策议事组织程序

第十三条

决策议事应坚持计划先行、分步实施、资料齐备、流程规范的执行路径,确保每一项“三重一大”决策有源可溯、有规可循、有据可依。

一、议题申报与前期准备

第十四条

所有拟进入“三重一大”议题范围的事项,原则上应提前开展前期论证或部门会商,不得临时空降、无依据上会。

各处室、年级组、职能中心等部门需填写《议题申请表》,明确事项名称、背景说明、主管部门初步意见、经费来源等内容,附带相关材料如预算清单、建设方案、会议纪要等,一并报送学校办公室。

学校办公室负责按时间顺序汇总议题材料,报校长审核初筛;涉及多个部门协同的议题,由校办牵头开展跨部门联审会前沟通协调。

所有议题应具备**“三个充分”**:即材料准备充分、意见征询充分、条件论证充分。初审不通过的议题退回补充。

二、会议组织与召开方式

第十五条

“三重一大”议题的研究讨论平台原则上为“校务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由校长召集,重大议题须邀请党组织负责人共同主持,形成纪要。

常规会议实行**“月初申报、中旬研议、月底汇总”的基本节奏,特殊情况如紧急基建、师资引进突发、上级检查应急对接等可适时召开临时会议或专题会议**。

参会成员包括:校级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必要时邀请教代会成员、党组织负责人列席。议题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提前准备好纸质或PPT汇报材料。

会议由主持人根据议题轻重缓急排序,依次说明。讨论过程中,允许与会人员发表不同观点,讨论环节不少于15分钟。

三、议事规则与票决机制

第十六条

对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基本原则,采用记名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每项议题形成意见三种形式:一致通过、同意通过、暂缓表决。不得以搁置冷处理逃避表态事宜。对暂缓事项交由职能部门补充论证后,重新列入下次日程。

若涉及师生关键利益,如改教室布局、教师课时调整、评优推荐排名、岗位解聘等敏感项,建议采用无记名投票,并记录票数。

涉密事项(涉及违纪教师处理建议等)只做限时通报,不予公开备档。

第十七条

第三方参与事项(如施工方选择、外聘讲师团队、外联合作协议等),会议审议阶段不得出现人情介入,如有成员利益相关或亲属关系,应主动回避。

四、决策记录与档案管理

第十八条

所有“三重一大”会议均应形成完整记录和决议纪要,触发条目、表决过程、共识达成过程、违背意见记录等均应上报备案。

学校办公室安排专人担任固定记录员,负责会议原始资料的留存、文件编号、纪要起草与校长审核签发;

形成决策事项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整理会议纪要草稿,3个工作日完成参会人核阅,5个工作日完成校长签发并归档。重大项目建议抄送党组织存档。

涉及资金、建设、对方合同履责等项目应至少保存5年。涉及人事或纠纷事项,归入学校保密档案统一管理,设专人限权查阅。

五、结果通报与执行跟踪

第十九条

对于需要全校教职工知悉或密切关注的“三重一大”决策内容,应通过适当方式在校内进行结果通报。

对已实施事项,校务办需制作《决策执行反馈单》,纳入下次会议例行追踪部分。执行未按计划的应说明客观原因,接受询问。

每学期由办公室汇总所有“三重一大”议题清单、实施状态、责任部门执行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提交校长室审阅并公开摘要。

对迟报、瞒报、未按制度程序报批或擅自先行决策者,第一次进行提醒谈话,第二次记入管理台账;情节严重的提请党组织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章

监督机制与责任追究

第二十条

建立完善的监督执行体系,对“三重一大”事项运行全程跟踪审计、反馈、问责,确保决策不脱节、执行不变形、监督不流于形式,维护制度严肃性和执行力。

一、监督形式与内容

党组织监督。学校党组织对“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负有直接监督责任,负责对制度运行中执行不及时、程序不规范、内容偏差大的行为进行提醒、纠正、诫勉甚至组织处理。

纪检监督。校纪委(或纪检委员)重点对大额资金支出、重点人事安排、项目招标等方面进行过程性监督,发现苗头问题的要敢于指出并书面上报。

财务审计监督。财务室及监审人员对涉及经费使用项目的合规性、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年度组织项目式专项审计与制度运行结果分析报告。

群众民主监督。通过教代会、校务工作通报会等形式公开重大事项决策和执行情况,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教职工反映事项应在2周内给予反馈。

外部审计与纪检巡察。配合区教育局纪检巡察、审计部门专项检查,对制度执行材料提供必要支撑,不得推诿、拒谈。

二、责任界定与追责情形

第二十一条

凡违反本制度规定,存在违规决策、越权拍板、规避会议程序等问题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追责分类如下:

(一)程序违规型责任

如未提前议题申报、避开会议研议、未形成会议纪要擅自执行、领导人绕开集体擅自签署合同或批准事项。

——处理方式:由党组织或纪检予以提醒谈话一次,第二次记入干部作风监督档案,年度考核不得评优。

(二)结果失误型责任

如已形成会议决议但执行中因组织不力、把关不严造成重大工作返工、资金浪费、师生反弹等情况。

——处理方式:适当问责决策牵头部门,出现严重项目风险的,由校长室做专项追责通报。

(三)故意规避型情形

若发现有故意规避“三重一大”平台决策程序、私下操作岗位调整、奖金分配、项目签约者,按违纪行为严肃处理。

——处理方式: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凡造成学校声誉损害或财产损失的,追究主管领导连带责任。触及纪律红线者取消本年度职称评审、评优评先资格,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在事发后未能积极配合调查、虚假报告执行结果、提供伪造材料者,视为典型问题处理,在全体中层及教职工范围内通报。

第二十三条

建立《三重一大事项执行纪实台账》,由校办与纪检相关人员每学年联合梳理,评出履职优秀和履职不力名单,并与干部年度述职评议挂钩。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试行期间如遇国家政策变动或上级部门新规要求,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为规范性内部参考文件,全校各级组织、科室、项目组、专项小组在涉及“三重一大”事务时,均应以此为基本依据执行,不得另行设立避规路径。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学校办公室牵头,联合党组织、纪检委员会、财务室、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附件材料另印发,包括:

附件1:《xx学校三重一大议题申报表》;

附件2:《三重一大决策登记与纪要执行台账(样表)》;

附件3:《三重一大事项会前论证材料清单模板》;

附件4:《三重一大会议纪要模板(含参会签到页)》;

附件5:《违规决策行为记录处理登记表》

附件

附件1:xx学校“三重一大”议题申报表

申报部门

项目名称

涉及类型

□重大决策 □人事安排 □项目建设 □大额资金支出

情况简述(写清事项提出背景、必要性、已有方案等)

是否征求主管领导意见:
□是 □否 领导签字:__________(可补签)

是否需跨部门配合推进:
□是(请说明)□否:_________________

提交材料清单(勾选)

□初步方案草稿 □经费预算初审表 □相关文件依据 □管理建议说明

□任务分工清单 □图纸/照片/规划附件 □其他:_________

备注:材料不齐者一般不列为会议正式议题,请于报送期限内完成补充。

填表人: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日期:____年__月__日

附件2:三重一大会议纪要

xx学校“三重一大”专项事项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星期

会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会议主持:_______________

记录人:________________

议题名称

三重一大事项分类

提交部门

填报人

□重大决策 □人事安排 □项目 □资金

事项汇报概要(由汇报人简要说明内容,列出关键数据与任务目标)

与会讨论要点摘录(不同意见、关键提问、共识结论)

表决情况

●一致同意 ●多数通过 ●暂缓研究 ●不同意

最终形成决定(可列出3-5项可操作执行点)

.

2.

3.

附件材料清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有图纸、文件等请列明)

参会人员(签字):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 ……(可自由扩展)

附件3:三重一大执行跟踪台账表(季度更新用)

序号

事项名称

分类(四选一)

批准会议时间

责任人/责任单位

完成状态

备注

□未启动 □进行中 □已完成 □搁置

2

□未启动 □进行中 □已完成 □搁置

3

□未启动 □进行中 □已完成 □搁置

操作说明:

每月25日前由责任科室/年级组报备进度至办公室,每季度校务会查看。

存在“搁置”事项须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附件4:三重一大会前论证资料清单(用于验收)

为确保事项进入校务会议前达到“三个充分”,请按以下清单填报情况:

序号

项目信息及所需资料

是否已提交

附件页数

备注

事项提出的背景情况简要说明

□是 □否

2

院(处)室初审建议或联名备案情况

□是 □否

3

涉及财务条款时的经费预算估算单

□是 □否

4

行业内参项目建设标准对照资料

□是 □否

5

涉及人员调整事项的人事交流记录或纪要

□是 □否

如涉及班主任调整等

填表单位负责人签名: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5:违规决策行为记录处理表(纪检工作用)

时间

涉及人

问题简要描述

类别

已处理情况(如通报/诫勉等)

备注

□程序越权 □未备案执行 □结果缺失

说明:

本表作为年度述职、述廉台账之一份;

每学期整理一次,由办公室转交纪检组汇总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