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导处工作职责(9)
学校教导处工作职责
教导处主任在主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协助校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全校的教学工作,领导和团结教导处全体工作人员做好本职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教学工作
1、组织教师学习和贯彻教学计划、新课标和上级有关教育工作的批示,提高教育质量。
2、根据校长提出的学期计划重点,制订全校教学工作计划和教学常规;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检查督促教学工作的执行。
3、及时检查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情况以及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每周听课不少于两课时,协助主管校长定期召开部分教师和学生座谈会,了解教学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分析学生的学习情况和知识质量,帮助教师改进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