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一、心理咨询室制度
1、本咨询室的宗旨是辅导学生的心理卫生,以各种方式帮助学生提高心理健康水平,服务好每一位学生。
2、咨询室工作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保持心理咨询室工作的日常化、规范化。
3、心理咨询师必须态度热情、工作细致和认真,本着“积极、自信、乐观、向上”的健康心理状态。以诚相待,倾情相助,引导来访者自助。
4、咨询人员在咨询时,必须学会倾听,无条件接受来访者,事后做好记录。
5、咨询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和总结。
6、心理咨询工作者应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档案予以保密;如果采用案例教学、科研或写作时,应适当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服务对象的有关信息。
7、咨询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需查阅相关资料后在进行约定时间解决。
8、对来访者认真负责,咨询结束后,需及时整理,完善咨询记录表。
9、保持和维护咨询室的干净、整洁。
二、工作制度
1、教师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定期参加培训,提高咨询水平,保持自身的身心健康。
2、咨询老师语言亲切,态度和蔼,富有亲和力,营造和谐、温馨安全环境氛围。
3、教师在分析问题是,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4、如果咨询老师发现无法帮助咨询者,应做好适当的转介建设。
5、咨询老师如果遇到有心理问题严重的
甚至严重到精神问题者,应及时介绍到其他专业机构就医。
三、工作守则
1、心理咨询室主要负责学生心理健康的咨询工作,心理咨询室的服务对象为本校全体师生。
2、爱岗敬业,热爱心理咨询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咨询技能。
3、心理咨询室通过对学生进行心理咨询,使其具备健康的心理从而努力学习,积极进取,创造和谐校园。
5、咨询员应当严守职业道德,尊重来访者,对咨询内容有保密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来访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6、与来访者保持客观、公正、平等的关系,否则,应立即终止咨访关系或转介其他咨询员继续咨询工作。
7、咨询员若遇到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明确告诉来访者。咨询员应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档案予以保密;如采用案例教学、科研或写作时,应适当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服务对象的有关信息。
8、咨询员有权拒绝不属于咨询内容的要求。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如发现咨询员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工作者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