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教研组评选办法
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善学校常规制度,加强教研组建设,提高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别定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2、坚持教研组内白评与评选小组考评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评选程序:
1、根据教研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情况,教研组内进行自评并上报参评材料。
2、校评选小组依据各教研组上报材料和学校掌握情况认真考评,确定校先进教研组。
三、评选办法
1、各教研组对照评选内容规定的各级指标,评估分数,先在表中打出分数,并将考核材料分类建档,以备校评选小组检查、考评。
2、在各教研组自评的基础上,按规定时间将下列材料送交教导处:①在自评基础上填写的《教研组工作评估量化表》;②教研组工作总结(工作总结主要是对表中考核的各级指标的详细总结或说明)
四、评选时效;
上学年6月25日至本学年6月25日期间形成均为有效材料。
五、奖励措施
凡被评为“先进教研组”称号的教研组,学校发给奖状,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