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课审批制度
1、学校举行运动会、艺术节、社会实践或参加上级指定的大型活动需要停课时,要向校长申报,批准后方可进行,并通知教导处。
2、因突发事件或维修校舍造成不能按时开学、延期放假,必须及时向上级部门请示。
3。停课半天,需经校长批准。
4,停课一天,需经局普教科批准。
停课审批制度 1、学校举行运动会、艺术节、社会实践或参加上级指定的大型活动需要停课时,要向校长申报,批准后方可进行,并通知教导处。 2、因突发事件或维修校舍造成不能按时开学、延期放假,必须及时向上级部门请示。 3。停课半天,需经校长批准。 4,停课一天,需经局普教科批准。 5、停课一天以上,需经局主要领导批准。 6、未经批准,擅自停课,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3。停课半天,需经校长批准。
4,停课一天,需经局普教科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