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常规检查制度
一、授课检查
1、课堂教学要运用新的教育教学理念,紧扣教学目标,着重于学,着眼于导,师生合作达标,体现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训练为主线的原则,突出精讲多练,突出素质教育,注重学法指导,着重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创造性能力。
2、按新课程标准、教材确定教学进度,制定教学计划。
3、没有教案不得进教室上课。
4、不出现知识性的错误,板书工整,布局合理、科学。
5、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上课期间将学生赶出教室者,按体罚学生的处罚条款处理。
6、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提出批评三次以上者,扣除当月全勤奖,超过五次者,按旷课一节论处(升旗迟到,指放国歌开始,开会迟到,指点名之后)。
7、旷课者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体育课不集合下课按旷课处理。
二、教案检查
为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稳定性和严肃性,特制定检查教案的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