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校校服选用的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校服订购工作,根据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意见》(教基一【20XX】3号)和省、市教育技术装中心的有关规定和垣教发【20XX】64号、垣教发【20XX】60号文件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垣曲县移民初中学生校服订购管理办法》。
一、校服管理机构略
二、校服订购原则
(一)自愿原则。校服订购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由学生和家长根据自身需求和家庭经济能力自行决定,班主任或教师不得强制学生购买校服。
(二)学校深入论证和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选用校服。建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题,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具体选用、采购工作。充分征求大家意见,向拟订购校服年级所有学生家长发放征求意见卡,90%(含)以上家长同意时,方可订购校服。
(三)订购年级:初一年级
(四)种类和样式。校服种类为春秋装、夏装、冬装和制服,学校根据学校实际和家长及学生意愿订购。校服样式具有一定的传承性,保持相对稳定,杜绝频繁更换。
(五)订购方式。使用“中小学校服互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