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学校教师积分式管理考评细则
为更好地契合我校发展需求,充分激发教师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全面提升教师综合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强化岗位责任落实,减少管理过程中的主观随意性,秉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理念,积极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提高学校管理效能,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特依据相关规定,紧密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1.致力于全方位提升教职工的综合素质,推动教师专业成长,使其能够更好地适应新时代教育教学的要求。
2.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切实体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分配原则,激励教师在工作中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3.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举措,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进而实现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考评原则
1.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客观的原则,确保考评过程和结果经得起检验,让每一位教师都能认可和信服。
2.高度重视数据支撑,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对事不对人,避免主观偏见和人为干扰,保证考评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要求全体参与考评人员正确对待考评工作,严肃认真、实事求是,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完成考评任务,确保考评结果真实反映教师的工作表现。
三、考评内容及积分计算办法
教职工总积分由以下几部分构成:工作态度(占比 30%)、教学常规管理积分(占比 20%)、教学成绩积分(占比 50%)以及工作奖惩积分。具体如下:
(一)工作态度(满分 100 分)
1.职业道德(40 分)
考核内容:重点考查教师是否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在工作中是否保持积极主动、乐观进取的态度;是否尊重关爱每一位学生,切实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是否能够做到廉洁从教,自觉维护教师的良好形象等方面。
考核办法:采取民主评议与考核小组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全体教职工对每位教师进行打分评议,其结果占比 50%;考核小组对教师进行打分评议,结果同样占比 50%。
2.考勤积分(60 分)
全体教师务必按时上下班,严格杜绝迟到、早退现象。考勤情况每大周进行一次公布,以便教师及时了解自己的出勤状况。
教师因事或因病需要请假时,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每请假一节课,扣除 0.1 分。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无故缺勤不上班的,一律视为旷课旷工,每旷课一节扣除 1 分,迟到一次扣除 0.1 分。
在教师会议、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教研活动、临时性通知及其他集体活动中,无故缺席者,每次扣除 0.5 分(因公差、病事假且有相关记录的不扣分,以会议记录作为判定依据)。
严禁教师在上班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如观看电影、玩游戏等。一旦发现,每次扣除 3 分。
(二)教学常规积分(满分 100 分)
1.教学材料的完成(10 分):对于学习部安排的有关教育教学的计划、总结、试卷分析、质量分析等材料,教师需按质按量及时上交,完成此项记 10 分。每缺少一次,扣除 1 分,直至扣完为止。
2.课堂教学管理(25 分)
教师在上课前必须认真清查学生人数。若发现有未请假却不在教室上课的学生,应立即告知班主任老师进行处理。体育课上,体育教师必须在上下课进行整队集合,清查学生人数,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并在操场有序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雨雪天气时,可组织学生在教室自习或讲解体育理论知识),坚决不允许学生在课堂上四处乱跑。若因未清查学生人数或课堂管理不善导致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学校将追究该教师的责任,并根据事故严重程度扣除其积分 5 - 10 分。
教师上课迟到、中途离堂、提前离堂,经核实后,每次扣除 1 分。严禁教师在上课期间接听或拨打私人电话,一经发现,每次扣除 2 分。
晚自习期间,要求教师在教室坐班,督促学生学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并根据学生需求给予适当的辅导。学校进行抽查时,若发现教师不在岗,每次扣除 2 分。
教师如需调课,必须经过学习部批准,私自调课者扣除 0.5 分。
3.教案检查(15 分):优秀的教案应能精准把握教材体系,做到超前备课。教学目标明确,重难点突出,具备详细的教学过程和合理的作业检测设计,包含有效的学法指导和清晰的板书设计,同时要有课后反思或小结,并且配备相配套的课件。按照规定周课时量完成教案设计的教师记满分,每缺少一次教案,扣除 1 分。
4.作业检查(20 分):作业内容应紧密符合教材要求,作业量适中。教师批改作业时要认真、准确,按时完成批改任务,评语简洁明了、准确恰当,且注明批改日期。学生作业应认真规范,保持整洁,字迹工整,有错误及时改正,作业数量齐全。学习部对各科作业每月不定期进行轮流抽查,学期中和学期末各进行一次集中检查。作业积分计算方式为:作业实际批改次数 ÷ 规定次数 ×20 分。作文每缺少一次批改,扣除 2 分。
5.听课检查(10 分):教师每学期听课应不少于 20 节,且听课过程需符合要求,达到此标准的教师得满分。听课节数不足者,每少 1 节扣除 1 分;听课记录中没有评教意见的,每节扣除 0.5 分。
6.教研活动(20 分):各教研组在组长的带领下,每周至少开展 1 次集体备课和教研活动。活动内容主要围绕深入研究教材、探讨教学方法,或者进行汇报课、优质课的听课、评课等。每次教研活动要求全组教师必须参加,认真学习并做好记录。若教研活动记录缺少一次,全组教师每人扣除 1 分。
(三)教学成绩积分(满分 100 分)
1.依据教师所任课班级的综合成绩在全县(或校内同级同科)的排名进行记分。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为:合格率(占比 40%) + 优秀率(占比 20%) + 平均分(占比 40%)。同年级同科目的教师按照此综合成绩进行排名记分。
2.对于音、体、美、信通等学科的教师,其教学绩效考核除需较好地完成教学任务外,还需依据所带特长训练学生的成绩进行考核。学期末组织校外专业评委对学生进行考试,根据学生的考试成绩计算教师的教学成绩积分。
(四)奖励积分
1.出勤奖励:全年度出全勤的教师,额外加 5 分。
2.荣誉称号奖励:荣获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比赛活动奖项或获得相应荣誉称号的教师,可获得对应积分。其中,获得省级以上先进个人称号得 15 分;市级得 10 分;县级得 5 分;校级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得 3 分,其他校级奖项得 2 分。
3.指导学生竞赛奖励: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可获得相应积分,最高得分 10 分。同一学生按所获最高级别奖项得分,不重复记分。具体为:省级一等奖 8 分、二等奖 5 分、三等奖 3 分;市级一等奖 4 分、二等奖 3 分、三等奖 2 分;县级一等奖 3 分、二等奖 2 分、三等奖 1 分。
4.兼职工作奖励:担任校委会成员的教师加 5 分,其他校级领导加 4 分,年级组长加 3 分;教研组长加 2 分;备课组长加 1 分;班主任加 2 分。若教师兼任多个工作,按最高得分进行记录。同时,根据兼职工作的开展和完成情况,酌情进行扣分。
5.教科研工作奖励:教师的教科研工作结题并通过验收的,按照国家、省、市、县、校级分别给予 10、8、6、4、2 分的奖励(仅立项未验收的,按对应分值的一半计分)。
四、组织领导及操作办法
1.成立考评领导小组
组长:[组长姓名]
副组长:[副组长姓名]
成员:[成员姓名]
1.考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协调积分式管理考评工作,具体负责积分制管理与考评方案的实施。同时,及时协调解决积分制管理考评工作中教师提出的疑问及争议,确保考评工作顺利推进。
2.积分制管理考评方案的执行过程要做到公开透明。对教师的绩效考核量化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全体教师的监督。对于有不同意见的教师,领导小组成员应及时进行核实,并给予反馈,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3.积分制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原则,严格秉公办事,规范操作程序,确保客观公正。在考核、统计过程中,若发现有不按规定程序和内容实施考核的情况,如管理工作失职、弄虚作假、执行不公、敷衍了事、徇私情等导致考核结果不公平的,均视为不作为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从相关责任人的个人积分中扣除 10 分。
4.教职工的考评积分每月进行一次公布,学期末对各项积分进行汇总并再次公示。考评积分将作为评先树优、绩效工资分配、职称评聘、工资晋级的主要依据。对于考核结果较差的教师,学校将给予警告,并采取限期整改、调整岗位等措施,促使其反思并改进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