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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
职责制度

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

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 目录 一、前言 1 二、一七〇团学校管理条例 3 第一章总 则 3 第二章思想教育 4 第三章教学工作 5 第四章后勤管理 7 第五章考勤管理 8 第六章奖惩制度 9 第七章附 则 12 三、一七〇团学校教职员工工作考核办法 13 四、岗位 职责 21 校长 职责 21 书记 职责 22 工会主席职责 22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 23 教务

2025/3/111 次浏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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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

目录

一、前言 1

二、一七〇团学校管理条例 3

第一章总 则 3

第二章思想教育 4

第三章教学工作 5

第四章后勤管理 7

第五章考勤管理 8

第六章奖惩制度 9

第七章附 则 12

三、一七〇团学校教职员工工作考核办法 13

四、岗位 职责 21

校长 职责 21

书记 职责 22

工会主席职责 22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 23

教务主任职责 24

任课教师职责 24

教务员职责 26

图书管理员职责 26

实验员职责 27

文印员职责 28

教研室主任职责 28

教研组长职责 29

政教主任职责 30

值周人员职责 30

学校班主任职责 31

小学班主任职责 32

团支部书记职责 33

少先队辅导员职责 34

总务主任职责 35

会计 职责 35

出纳 职责 36

保管员职责 37

警卫 职责 38

校医职责 38

民族团结公约 39

五、管理 制度 40

教职工工作制度 40

作业 制度 40

考试 制度 41

学生转化制度 42

教职工开会学习制度 42

教师备课制度 43

上课 制度 44

辅导 制度 45

听课 制度 45

卫生 制度 46

医务工作制度 46

实验室安全及防护制度 47

图书室借书制度 47

学生实验规则 48

教师补课、缺课及调课制度 48

实验准备制度 49

教学仪器报废制度 49

教学仪器借用制度 50

体育器械保管人自责 51

音体美器材管理办法 51

教学仪器赔偿制度 52

校舍管理制度 52

财务管理制度 53

门卫 制度 54

绿化 制度 54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制度 55

治安保卫制度 55

安全保卫制度 56

六、管理 办法 57

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57

学生档案管理方法 58

打印室规则 59

图书资料室管理办法 59

学籍管理办法 62

学生管理制度 65

文明班级评定办法 69

一、前言

一七〇团学校《学校管理工作手册》,是集学校教育教学、总务后勤为一体的综合型资料汇编。全册包含六个方面内容:前言、学校管理条例、教职工考核办法、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学校工作管理制度、学校工作管理办法。

《学校管理条例》是学校管理的纲目,分七章六十条。它根据教育教学的管理要求,提出了学校管理工作的任务要求和指导性意见,它把学校工作全部纳入规范化管理之列,并对管理过程中的具体工作,作了原则性要求。管理条例中所有条款内容的制定与确立,经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

《教职员工工作考核办法》是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工作方案》制定的考核方法,它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实行量化考核评价。本办法的付诸实施旨在引进激进机制,有利于调动积极性,增强教职工队伍的凝聚力。考核办法中的评价方法与标准经教代会审议通过。

《岗位职责》是根据不同的岗位,分别制定了岗位责任制。定岗定责,履行职责明确、要求具体,它可以有效地防止因人设岗或人浮于事的现象发生。

《管理条例》把学校的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是各项工作有章可依、照章办事、违章必究,它是学校实现目标管理的有效途径。

《学校管理工作手册》汇集了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它的制定体现了学校管理工作正朝着规范、有序的方向发展,我们要在建章立制的基础上,加大贯彻执行的力度,贵在坚持,重在落实,让我们严格按照学校管理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实行目标管理,为开创团场教育事业大发展而努力奋斗!

二、一七〇团学校管理条例

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充分调动教职工教育教学的积极性、引进竞争激励机制,从严治校、加强岗位责任制,全面提高学习管理质量,培养和造就新一代高素质的接班人和建设者,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学校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条学校在受教育者中进行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旋律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教育。

第三条学校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教育活动。

第四条贯彻落实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 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努力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第二章思想教育

第五条学校实行党支部领导下校长负责制。

第六条加强党支部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核心作用。发挥思想政治工作效应,教育和鼓励全体教职工献身团场教育事业。

第七条全面树立“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的思想,努力提高教职工的自身素质,保证教育教学及后勤保障计划的实施。

第八条坚持学习制度。每周一为政治学习;周三为业务学习;周四为团队活动日;周五为党员活动日;每月召开一次教工例会、班主任例会、教研组长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一至二次教代会。

第九条学校全体师生员工每周一及重大节日坚持参加升旗仪式。

第十条加强教职工思想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充分发挥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主要内容;以党支部为主导;以教务处、班主任、政治教师为主;以团、队、会为基础的德育工作体系的作用,有效地提高教师思想觉悟。

第十一条明确德育在学校工作中的首要地位,全体教师必须把思想教育融贯于教学之中,树立以疏导为主,堵塞为辅;表扬为主,批评为辅;鼓励为主,惩罚为辅的指导思想。

第十二条坚持家校联系制度,学期内各年级至少召开一次家长联系会,所以老师必须按要求完成家访任务。

第十三条大力倡导奉献精神,对于那些勇于奉献、不计个人得失,并在各项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职工,学校将予以大力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鼓励教师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教师专业理论水平和技术水平。学校提倡教师在岗进修。凡教师在岗进修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学校将给予一定的优惠(报销路费、学费。住宿费适当给予一定的补助),并要求为本校服务15年以上。经学校同意脱岗进修人员按团场规定给予优惠政策,但必须为学校服务20年以上。

第三章教学工作

第十五条教师教学管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工作考核评价方案》进行全员考核。

第十六条教师实行满负荷工作制,工作量标准执行XXX教委《关于教师工作的几项规定》的标准。

第十七条对年老体弱要照顾的教师,其工作量可以酌情减少,减量负荷的多少要经过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第十八条对于教师兼职工作在执行周折合课时标准时其计算方法要视对兼职所履行的职责而定。经考核,履行职责不尽义务的可少算课时或不算课时。

第十九条对不满周课时工作量的,学校可以安排临时性的工作用以弥补,若不接受工作或不履行职责的,学校按实际周缺课时数处理。

第二十条不满周课时工作量一课时学校扣4元,小学(含副课)扣3元。

第二十一条超周课时工作量一课时学校发4元,小学(含副课)发3元。

第二十二条教师每学期必须按学校要求上好公开课、观摩课,学期结束时按要求上报各种材料。

第二十三条充分发挥课堂45分钟(小学40分钟)的教学效能,积极开展教学、教改活动;明确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的课堂教学形式,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第二十四条坚持听课、评课制度,学期内听课校领导不少于34节,分管教学领导不少于50节,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

第二十五条加强对学生的辅导工作、制定切合实际的计划、明确目标,严禁放任不管。

第二十六条严禁无教案上课,坚持超周备课制度。

第二十七条物理、化学、生物、自然等课必须按教材规定上好演示实验课,加强直观教学。

第二十八条充分利用挂图、投影等电教设备进行教学活动,同时提倡教师自制教具、标本及模型。

第二十九条继续加强和完善音、体、美的教学管理,严格按照教学计划授课,不得随意增减授课内容。坚持学生体育达标制度。

第三十条继续开展第二课堂,丰富课外活动。各学科必须组织课外兴趣小组,有计划地开展活动。

第三十一条学校以教学为中心工作,任何人不得干扰,冲击正常的教学秩序。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得随意调课、换课、停课,否则按旷课、旷工处理。

第四章后勤管理

第三十二条学校总务处要根据学校所需做好学期物资供应计划,后勤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育人”的思想,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态度。

第三十三条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勤俭持家,做到账目清楚、手续齐全、日清月结。学校采购所有物品,必须经校长批准。财务人员年初制定财务预算,每月向校长提供资金收支情况,重大开支徐经党支部研究,教代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四条加强学校财产的管理,做到账物相符,来去清楚。学校一切固定资产和物品未经校长批准一律不得外借或外流,否则追究主管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积极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提高劳动认识,并多渠道增加收入,改善办学条件。

第三十六条校园内居住的教师,要服从学校调配。烤火费的三分之一发给个人,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炉、100W以上电灯等,经劝说无效者,视情节给予50-100元的处罚)。

第三十七条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学年按照计划开展健康普查,建立教师学生体检档案,确保师生以良好的体质进行学校的工作和学习,抓好卫生健康教育和突发病、流行病的预防治疗工作。

第三十八条强化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治安规章制度,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杜绝各种不安全因素的发生。

第五章考勤管理

第三十九条学校实行坐班制,教师的考勤由教务处负责,后勤由总务处负责。教研组考勤每月底各组长将本组考勤情况详细统计,并填写本组考勤表,交主管领导核实后保教务处,如因组长不负责造成漏报或瞒报,1人/次扣组长5元。

第四十条建立请销假审批制度,无特殊情况本人要亲自请假,否则他人代假一律无效,视旷工处理。工作期间不准带小孩,否则出现一次按半天事假处理。

第四十一条批假权限:一天以内病假由处、室批准,两天以上上报校长批准。教职工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批、超假不补手续者,按旷工处理。外出人员续假需本人向学校来电来函说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续假,回校后补办手续,否则续假无效。

第四十二条教职工病假,须有医生签字,因病住院须有校医证明(急症除外),外出会诊须有团医院证明方可请假,否则按事假处理。

第四十三条在正常教学时间内,包括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如:开会、学习、劳动、升旗等,无故缺席者按旷工处理;平时迟到、早退累计超10分钟记一节旷工。上班时间以预备铃为准,下班时间以规定下班时间为准。教师无故不上课一节按旷工半天处理。学期内旷课四节以上学校责令其停职反省,教师考核评价(职称考核)定为不合格。

第四十四条事假一天扣一天工资,病假每学期累计三天以内(含三天)不扣工资,超过三天病假一天扣工资的40%,住院期间可以不扣工资。产、婚、丧等假以及教职工带独生子女住院按上级规定执行。旷工一天算三天。

第四十五条教职工考勤情况汇总按照《一七〇团学校教职工考核办法》中考核计分法执行。

第六章奖惩制度

第四十六条每学年学校对全校教职工按团、师规定评选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先进生产者和先进班组。

凡参加师组织的统考在全科合格率达到中上水平的前提下,单科平均成绩和及格率在全师的平均排名前三名的一次性奖励学科教师50元、40元、30元。初中毕业班一次性奖励学科教师300元、200元、100元。

凡代表学校参加师级以上(含师级)的各类竞赛获前三名(获前三等奖)的教职工个人,按照下列标准奖励。

凡组织学生代表学校参加师级(含师级)以上的各项竞赛(不含体育)获得前三名(或前三等奖)的辅导老师,按获奖级别等级的最高奖一次性奖励。

凡代表学校带队参加师组织的各项体育竞赛,荣获团体前三名的,分别奖励教练员100元、80元、60元。

凡学校教职工在师级以上(含师级)报刊发表教育教学专题文章的按照下列标准奖励。

凡教职工教育教学论文在师级以上(含师级)评比中获奖的按照下列标准奖励。

第四十七条班主任津贴各班级在25元的基数上按照学校生每生0.8元、小学生每生0.6元。如果10人以下的班级每生按2元标准,由政教处每月根据各班级情况制表,校长核定签字后由会计造册发放。学期班集体考核不合格者扣班主任学期津贴的50%。学校在评优政策上向班主任倾斜。

第四十八条学期根据班主任考评情况评出优秀班主任,一次性奖励优秀班主任60元。

第四十九条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教研组长、学校各部门、团总支、少先队负责人在评优中,在同等条件下适当从优,班主任、教研组长发放津贴补助,不计算周课时工作量。

第五十条在师统考中(初中毕业班)全科合格率低于师平均数,单科平均成绩和及格率的平均排位在全师位于倒数后三位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处罚30元、20元、10元。

第五十一条学校在保证教学时数的前提下,对未完成教学任务或教学质量极差、学生家长普遍反映较大的教师在各项评比或晋级中实行一票否决。

第五十二条凡在工作职责内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视情节依照有关规定和有关文件予以处理。

第五十三条学校领导与教职工要相互尊重,文明共事以礼相待。对目无法纪,不服从分配、吵架、闹事、辱骂、殴打学校领导或教职工,影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的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造成损害责令其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上述情形的处罚形式有:

1、辱骂学校领导或教职工损毁学校领导或教职工名誉,经教育收效不大给予警告处分,扣发当月工资的40%,并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停职处分,停职期间工资停发,以观后效。

2、殴打学校领导或教职工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扣发本月40%的工资;造成损害的当事人应赔偿损失,学校将给予当事人停职处分。停职期间工资停发。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贪污追究刑事责任开除教职工队伍。

第五十四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给予行政处分或

解聘。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给予大会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停止其工作。

2、体罚学生社会反映较大,经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并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给予停职反省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学校给予停职处分,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凡学年中受到学校行政处分的教职员工,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推迟其职称评定。

第五十六条在职称评审时,考核不称职的,当年不能晋升工资。

第七章附 则

第五十七条本着择优上岗的原则,对定岗定员的富余人员,由学校另外分配工作或者待岗,由学校组织他们进行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上述人员不计算教龄。

第五十八条本条例未列举事项均按各有关部门实施细则执行。

第五十九条本条例自二〇〇四——二〇XX学年起执行,其他与此相悖规定即行停止。

第六十条、本条例解释权在学校。

一七零〇学校

二〇〇四年五月

三、一七〇团学校教职员工工作考核办法

为全面贯彻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工作》考核评价方案,从教育工作的实际出发,逐步实现激励教师自我调控、增强进取心、提高素质、改进工作。全面实现教育教学工作目标。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史天龙谷新

成员:冯军民裴军民韩建民陈艳涂晓军

二、考核原则。公正、准确、以事实为依据、一视同仁、增强透明度。

三、考核方法。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四、教师绩效考核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改革,规范教师聘用程序,简便、准确、公开、公正地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根据《XXX中小学教师量化考核暂行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按照教师岗位职责要求,从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全面考核教师工作和操行情况,实现考核工作制度化,考核结果运用在教师绩效工资发放、聘用、评优树模、职务职称晋升过程中。

第二章考核内容及赋分标准(100分±10分)

第三条职业道德(10分)

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廉洁奉公;钻研业务,探索创新。

一、师德表现(5分)

(一)旷工每天扣4分。

(二)讽刺、挖苦、体罚学生每人次扣0.5分,因体罚学生而造成学生伤害的每次扣2分。

(三)不服从分配每次扣2分。

(四)搬弄事非、破坏团结,发生一次扣2分。

(五)向学生推销商品或教学辅助材料每次扣5分。

(六)在公共场所有不文明言行(包括抽烟),每次扣0.5分。

(七)考试作弊,弄虚作假,每次扣3分。

(八)向学生索要物品,发生一次扣5分。

二、政治学习(3分)

(一)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无故缺席一次扣0.6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2分。

(二)升国旗,每缺席一次扣0.4分,迟到一次扣0.2分。

(三)政治学习考试成绩1分。不参加政治学习考试扣1分。

三、公益活动(劳动)(2.5分)

积极主动参加,以身作则,带头作用发挥好,热心社会工作,认真负责,完成任务出色。

(一)接受任务但完成不好,每次扣0.3分。

(二)不接受任务,每次扣1分。

(三)请假不能参加的每次扣0.5分。

(四)参加社会活动为学校争光的在总分上另加0.2分。

(五)完成新闻稿件任务并刊发的在总分上另加1分。

第四条授课工作量(20分)

所代课的标准课时(班级人数按学校实际制定)

计算办法:------------------×20=得分

学校最高标准课时

(说明:科目系数按学校既定标准确定)

第五条出勤(15分)

一、病假每天扣0.3分。

二、事假每天扣0.5分(国家规定的假期不扣分)。

三、上课迟到一次扣1分(非上课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

四、无故旷课一次性扣除该项全部得分。

(说明:教师出勤情况每周公布一次。)

第六条评教(35分)

一、学生评价(5分)

学生评教为优秀者(90分以上)得分为4-5分;称职者(70-89分)得分为3-4分;基本称职者(60-69分)得分为1-3分;不称职者(59分以下)不得分。

不合格人数

具体计算方法: 5----------×8

班级人数

二、学校评教(28分)

学校考评组评教为优秀者得25-30分;称职者得20-25分;基本称职者得10-20分;不称职者不得分。

(一)有自学和终身学习能力(2分)

认真学习现代教育理论,阅读两种以上教育杂志,每周进阅览室看书1小时以上,读书笔记每学期不少于3000字,以上三项有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

(二)创新能力(1分)

课堂设计有突破,能激发学生的好奇心,经常进行深入的小结反思,教学反思有针对性。

(四)调控维护学生心理健康能力(3分)

1、上课与学生发生争执,每次扣0.5分。

2、由于课堂纪律乱,上不下去课,每次扣2分。

3、所任班级学生有流失,按每周课时量×0.2×辍学人数扣分。

(五)发展学生特长(兴趣)能力(3分)

1、主动担任课外辅导员工作并获得师以上奖励,得奖学生占所教学生的10%及以上的得3分,获奖学生达不到10%按相应的百分比扣分(获奖人数÷总人数×3÷10℅)。

2、主动负责兴趣活动,参加集体活动人数符合规定,并获师级以上前三名奖励的得3分。4—6名得2分。

3、负责兴趣小组活动,达到学校要求的得1分。

(六)教学研究的能力(7.5分,实行加、减分原则)

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有教研课题,且实施好,资料齐全。

1、公开课、参赛课,选送兵团及以上部门的加2分,师级加1分,校级加0.5分。

2、教研活动每缺一次扣0.2分。

3、听课每学期不得少于15节,缺一节扣0.2分。

4、有研究课题,无资料,扣0.5分。

5、无教研课题,扣1分。

6、业务学习考试成绩不合格扣2分。

(七)教学能力(13分)

1、计划(1分)

学生情况分析具体,符合学生实际,提高教学质量的方法有创新,措施得力。

2、总结(1分)

包括教学目标的落实情况,改变学生学习方式、态度的措施,提高“双基”和培养创新意识的做法,学习习惯、态度的养成教育情况,利用教学内容、方法对培养学生学习兴趣的做法,学科课外活动的组织情况,自制教具,开发教学资源情况,困惑与思考,与家长联系,共同商讨提高学生成绩的典型实例。

3、编写教案(2分)

课堂设计有创新,有培养学生学习兴趣的方法,有指导学生学习方法的内容。30%的课有课后反思,课后反思有深度,有针对性。

4、上课(7分)

按新课改理念打上课分,听课组的平均成绩(100分制)×0.07为上课分。

5、作业布置和批改(2分)

作业批改及时,有激励性的批语;布置作业适量,无错批。

第七条教学效果(20分)

教学效果通过优秀率和合格率反映。

(一)优秀率、合格率的含义及计算办法。通过期末考试检查任课教师的教学效果,低于30%的年级学生数定为优秀学生人数,55%定为合格学生人数或60分以上为合格学生人数(不包含优秀学生人数)。将全年级学生按期末考试成绩确定出任课教师任课班级优秀学生及合格学生人数,再按下列方法计算出任课教师教学效果的优秀率或合格率。

或以百分计算:高中80分以上,初中85分以上,小学90分以上为优秀学生数,60分以上为合格学生人数,再按下列方法计算。

任课班级优秀(合格)学生人数

------------------------------×100℅=优秀率(合格率)

任课班级学生总人数

(二)赋分标准。优秀率每个百分点得0.3分,合格率每个百分点得0.2分。

说明:优秀率、合格率每学年计算一次,四舍五入精确到0.1℅。

第八条加分条件(不超过10分)

(一)教科研成果(4分)。

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教研论文或会议交流教研成果分别得4分、3分,省级分别得3分、2分,地市级分别得2分、1分(该项以最高标准计算,不重复得分)。

(二)凡承担公开课任务(学校组织安排)每次加1分,承担示范课任务者每次加2分。

(三)评为师级、兵团(自治区)、国家级优秀者分别加1分、2分、3分。

(四)每学期出满勤者加3分。

第九条扣分条件

(一)命题、制卷失密和监考、阅卷、统计分数过程中有违纪行为者,扣5分(视其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二)私自组织学生购买各种学习资料及音像制品(辅导书、习题册、模拟题、光碟等)者,扣5分(视其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三)在校外兼课或从事其他第二职业(包括校内私自搞有偿补课)者,扣5分(限期改正)。

(四)教师本人所带班级学生与他人发生打架斗殴事件,致伤、致残,造成恶劣影响者,除按有关法规处理外,扣5分。

(五)学生在校内学习、生活期间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在班内、校内或家长中造成不良影响者,对班主任和坐班老师酌情扣分(1-3分)。

(六)凡有违反兵教法〔2009〕63号文件第六项中第二条(政治立场不坚定,有分裂言行的;职业道德考评达不到基本要求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的利益的;从事有偿家教以及其他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等违规行为的;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者,绩效考核等次均为不合格。

第十条因特殊原因,学期连续请假5周以上或累计请假达6周以上者,不参与该学期量化考核。

第三章结果应用

第十一条一学年内,量化考核为前列85℅者,学校应优先予以续聘;在86℅-95℅之间者,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提出改进提高计划,限期改进。倒列5℅者,将予以调整工作岗位。

第十二条一学年内,量化考核低于90分者,不得参与评先评优。

第十三条负责考评工作的人员必须公平、公正、公开履行职责;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调离工作岗位,并在单位系统内通报批评。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五、后勤人员考核内容

(一)后勤人员工作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对后勤人员工作的考核评价,客观、公正地反应每一职工的工作情况,调动全体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及时发现后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扬长避短,使后勤工作真正作到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全体师生服务。尽可能克服评价的片面性和情感因素。为年度考核、评选先进、调资晋级、绩效工资分配等提供客观依据,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内容:

1、平时考核 2、期末考核 3、奖惩情况

三、考核领导小组及考核成员:

1、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由全体班主任和各班生活委员组成。各处室负责人

四、考核具体操作方法:

1、平时考核(70%):(1)由总务处对后勤人员进行考核,每月进行一次量化打分,期末分别算出总评分纳入期末考核。(2)学校值周领导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按《一七〇团学校后勤工作人员考核细则》(附后)考核,纳入平时考核算总评分。(3)工作出现失误,并造成一定影响者,视其情况扣分,期末直接纳入“平时考核奖惩”。

2、“期末考核”(30%):

期末由领导、教师、学生代表按《后勤工作人员考核表》分别对后勤人员进行考核,量化打分,并分别算出总评分。

3、“奖惩情况”:分为“平时考核奖惩”和“期末考核奖惩”。

“平时考核奖惩”指职工在日常工作中获得各种奖励或出现严重师德问题、工作失误和违反规章制度等,由学校行政研究觉得应该扣分者,按学校行政研究结果执行。

“期末考核奖惩”指职工在学期终结考核中获得各级奖励或受到通报、批评、处罚等,奖惩分值按教职工奖惩加减分同等对待。

五、考核结果的适用范围:

1、该考核结果为学校职工聘任、年度考核、调资、晋级、评优、绩效工资分配提供依据。

2、40、50职工的考核结果作为以后继续聘任(或解聘)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考核表(考核内容、分值及含义)

一七〇团学校后勤工作人员考核表

被考核人姓名: 得分: 时间:

(一)后勤工作人员考核细则

一、食堂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1 、出勤:按《一七〇团学校教职员工工作考核办法》执行。

2、事假必须得到学校的同意,事假、病假一天分别扣1分和0.5分。直系亲戚的婚假、丧假3天内不扣分。旷工一天扣除考核分5分,旷工两天视自行解除劳务关系。

3、对消极怠工、散布消极观点而影响他人工作积极性的,先对其进行教育并扣0.5。

4、服从领导的分配,认真做好学校安排的工作,如不服从扣0.5分。

5、加强食堂安全卫生意识,保证饭菜质量与数量,准时供应饭菜。如出现以上问题,一次扣0.5分。

6、发现或反映饭菜里有苍蝇、蚊虫等,扣1分。

7、环境卫生坚持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做到墙角无蛛网,墙面无污迹,地面无灰尘。如发现未扫和不干净,分别扣1分和0.5分。

8、碗、盆、筷等清洗不干净,扣0.3分。

9、进入操作间必须着工作服,戴工作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如有违反扣0.3分。

10、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便后均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外出回来时必须洗手消毒穿戴工作衣帽方可进入食堂操作间。如有违反扣0.2分。

11、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妨碍食品卫生的行为,如发现扣5分。

12、自己包干的卫生区要打扫并保持干净,以抽查为准,如查到未及时打扫或为打扫干净扣0.5分和0.2分。

13、每餐饭后,打扫并拖好餐厅及门口的卫生,不留饭渣剩菜,如发现做不到位者扣6分。

15、责任分管的工作要认真负责并做到位,如不到位扣6分。

16、在食堂工作期间,相互之间要和睦相处,分工合作,杜绝发生口角,如发生口角,第一次警告并扣双方参与者6分。

17、库房管理员进货入库有验收,并作好记录。无验收无记录扣5分。

18、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学校食堂的操作间,原料存放间。若未加制止扣5分。

19、每天加工的菜必须留一份样品,注明日期,冷藏保存24小时。如未留样扣3分。

20、购置的食品贮存分类,隔墙离地,做到随时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过期食品。若有违反酌情扣3-10分。

22、按要求完成各类培训学习。未完成每次扣2分。

23、加班一天加3分;

二、宿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1 .出勤:按《一七〇团学校教职员工工作考核办法》执行。

2、不按时开、锁楼栋大门,出现一次扣5分。

3、未经学校批准擅自让外来人员进入学生宿舍的,视情节轻重进行扣分,最高扣10分。

4、发现有男女生互串宿舍情况,一次扣4分。

5、晚上按时查房,并做好记录,漏查一次扣5分。

6、保持宿舍楼公共场所卫生,每天的卫生不清扫或清扫不干净的每次扣3分。

7、发现打架斗殴事件不及时制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的情况,一次扣5-10分

8、发现学生异常情况不及时上报每次扣5-10分。

9、学生带大件物品出宿舍不做好登记的扣6分。

10、休息时间不在指定宿舍的每次扣3分。

11、发现并确定学生故意损坏公物不上报的情况的每次扣4分;

12、加班一天加3分;

13、按要求完成各类培训学习。未完成每次扣2分。

14、有效制止打架斗殴事件并及时上报的每次加5-10分;

六、中小学班主任考评(内容)细则

1.学校及各部门安排布置的各项任务(包括上交各种材料)要积极参加,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不参加一次扣3分;不按时的扣1—2分;不认真的扣1分;完成任务好、受表扬的加1—2分。

2、班主任必须提前到班(提前20分钟),安排检查好本班工作。班主任未按时到位每次扣2分。

3.周会课要认真备课,要有教案,无教案每次扣1分。主题班队会每月一次,并做好记录,不完成的扣1分。

4.爱护公物,发现故意损坏一次扣2分,无意损坏一次扣1分。查不出损坏者按故意损坏扣分,并照价赔偿或维修好。

5.班级出勤,迟到、早退一人次扣0.5分,旷课一节扣2分,班级出勤率在倒数1、2、3名,分别扣3、2、1分;第一、二、三名分别加3、2、1分。

6.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学生守则》、《行为规范》的,如说脏话粗话、打架、做影响民族团结的事等,发现一次根据情况扣1—3分,受校处分的学生一人扣3分;平常按纪律检查得分(包括《中小学生守则》、《日常行为规范》背诵、执行情况)。

7.班级组织建设情况(包括团、队、学生操行评定小组)健全得5分,基本健全得3分,不健全得1分。

8.课间操情况(见学生检查表)缺一人扣1分,迟到、早退每人次扣0.5分。

9.要求各班有学习园地、黑板报、课程表、小学各班要有雏鹰达标台。黑板报两周一期,不定期检查,不准时的晚一天扣1分,没有完成不得分,并限期完成。

10.宣传报道,四年级以上来稿每月不得少于3篇,少一篇扣1分。要求语句通顺,无错别字,稿件在师以上报刊刊登,除加1分外,另每篇奖10元。

11.文体活动如运动会、诗歌比赛会、汇演、展览能积极参加得5分。应付得3分。不参加不得分。获一等奖一人次加0.5分,二等奖一人次0.3分,三等奖一人次0.2分。获集体第一名的加3分,第二名的加2分,第三名者加1分。

12.卫生情况:学生不得在校园内随意乱扔纸片、食品袋等垃圾;不能在校园内吃零食,违者抓住一人次扣班级1分,直到扣完为止。包括宿舍及卫生区(详见检查表)。卫生打扫不及时,每提醒一次扣0.1分。扫雪不及时的班级每次扣2分。

13.好人好事班级要有记录,无记录的班级扣2分。

14.课外活动:要求组织的课外活动,一次没有组织扣2分。组织不好扣1分;校外劳动,一次没组织好的扣5分,组织不好的扣2分,出现安全事故的视情况给予处理。

15.升国旗时,值周班级准备充分,失误一次扣3分;升国旗仪式必须全部参加,少一人扣0.5分,交头接耳,说话根据情况扣1—5分。

16.认真做好家访和看望住校生工作,每月家访不少于本班人数的四分之一,对家长来访要热情接待。每学期召开一次家长会,家长会要有书面材料,家访少一人扣一分,没开家长会的扣5分。看望住校生每周不少于2次,少一次扣一分。

17.值周质量好的得5分,中的得3分,差的得1分。值周班主任在值周期间必须每天提前10分钟到校,带领学生检查,迟到的扣1分,班主任认真检查,对各班级拉开档次,认真填写值周表,每少填一项扣1分。

18.设文明岗,督导检查团徽,校服,红领巾,必须每日穿戴,除周末外。违者每人次扣0.5分,累计计算直至扣完为止。

19. 班主任手册填写认真、质量好的加1—5分。

20. 食堂:插队每人次扣0.1分,浪费每人次扣0.2分,不打扫卫生每人次扣0.3分,打架、以大欺小等每人次0.5--1分。

21.德育处留有3分的决定权。

说明:

1.班主任考评加分:班级工作或学生出现有影响的好人好事,作出重大贡献的,视情节在当月班主任考评中加分。

2.班主任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班级出现影响极坏的事件,视情节在当月班主任考评中扣分,直至扣完。此规定从2013年9月执行。

四、岗位 职责

校长 职责

一、校长是对内外的总代表,在党支部领导下,对学校工作全面负责,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师教育局要求,制定任期目标责任制,学校工作总体规划,提出培养人才的具体规划办学方向,向教代会通过后责成各有关部门实施。

二、依法治校、抓好校风、教风、学风和部门作风的建设,科学管理学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地进行,实现学校管理目标。

三、抓好学校的教育教学体育卫生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和全体教职工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文娱、体育活动。

四、组织好教职工的政治文化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教职工素质,建设一支高水平、高效率的教职员工队伍。

五、领导总务工作,管理使用好学校校舍、财产、设备、审批学校行政各项开支,并接受上级各有关部门对工作的监督,对财经的审计。

六、支持勤工俭学的创收工作,不断增强学校的经济实力和办学活力,不断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教职工福利待遇。

七、支持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办学中的作用。

书记 职责

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

二、正确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保证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在本校贯彻执行。

三、组织教职工学习好邓小平理论和党的有关文献,了解思想动态,培养骨干,表扬先进,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坚持抓好“三会一课制度”(支委会、支部大会、小组会、党课)定期主持召开支委会,讨论学校重大问题,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础知识,搞好党风建设,发挥党员在廉政建设的模范作用。

五、发挥党支部对行政工作的监督保证作用,对学校的长期规划、工作计划、各项制度、人事安排提出建议。

六、加强对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的领导,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

七、关心和解决职工日常生活中的困难。

八、领导德育处工作,制定思想教育工作计划、总结。评比工作要严格把关。

工会主席职责

一、协助党和行政组织贯彻知识分子政策充分调动广大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同心同德办好学校。

二、采取各种方法和措施,广泛征求会员对学校工作的意见,让会员参加学校的管理,保证教职工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

三、领导和组织全体会员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政治活动和业务活动,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国家政策法令。

四、加强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为人师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克服各种不良倾向。

五、组织会员积极参加各种教学竞赛活动,不断提高会员教学业务水平。

六、关心会员的物质文化生活,协助学校领导搞好生活福利工作。组织会员积极参加文娱体育活动。

七、召集、主持工会委员会议,领导各委员、小组长开展工会工作,并检查工作执行情况。

八、负责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并作出工作总结。

九、代表工会组织出席校内外有关会。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教务主任职责

一、主持教务处的日常行政工作,制定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制度,检查教学工作。

二、定期召开教研组长会议,审批各教研组的工作计划深入教学第一线,通过听课、评课、检查教案,了解教育实施情况,组织教师业务进修,提高教学水平。

三、组织安排考试命题、监考、阅卷、评分、总结等。

四、组织学校的教学活动,如公开课、教学等。

五、负责一次性教学用品的签批,并与总务主任协商决定非一次性教学用品的发放工作。

六、负责对教师的考核评比工作。

任课教师职责

一、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一切言行都应成为学生的表率,要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努力学习,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遵循教育规律,管教管导,教好课,教好学生。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学习教育科学理论和现代文化知识,刻苦练好教师应具备的基本功,总结经验努力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三、学前要制定好学期教学计划,研究大纲,通读教材,安排好教学进度,分析学生特点,在教学方法上下功夫。

四、备课要明确每课的教学重点、难点、教学目的,吃透教材,根据学生的实际,确定教法,备课时要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自觉性、主动性和独立性,精心设计教案,在个人备课的基础上,加强集体备课,在集体备课的指导下,充分发挥个人在教学上的创造性。

五、上课前要指导学生预习教材,上课时要讲清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要特别注意发展学生的智力,培养学生的各种能力,首先是自学能力;反对“满堂灌”、“填鸭式”、“注入式”。做到不拖堂。

六、学生的作业量要适当,难易适度,习题要典型化,格式要规范化,对学生的作业,教师要及时批改和讲评。

七、要根据学生的特点和接受能力,因材施教,加强个别辅导即培养学习好、有特长的学生,又耐心帮助和辅导学习后进生。

八、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积极开展课外阅读和课外学科小组的活动,扩大学生的知识领域。

九、严格执行成绩考核制度,除学校统一规定的考试外,不要过多的进行考试,考前要组织学生复习,考后进行试卷讲评,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教学。试题着重考查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运用和智力发展情况,不出偏题怪题,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考试制度和规则,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

十、全面关心学生,特别要关心后进生,既要关心热爱学生,又要严格要求学生,培养其端正学习态度,勤学好问,刻苦钻研的优良学风。

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必须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持之以恒的疏导方式。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教务员职责

一、教务员在教务主任领导下,做好每学年初的招生,录取新生入学报到、编班及印好学生名册等项工作。

二、科学地编排课程表,及时做好调课事宜,保证提高计划的顺利进行。

三、管理学籍,办理学生转学、休学、退学等手续,填写毕业证书,保存全校成绩录,做好学生档案工作。

四、做好考试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考卷的保管及分发工作,安排监考人员。

图书管理员职责

图书管理员在教务主任领导下,积极做好为教学服务工作。

一、据学校实际需要,及时收集,采购图书资料,充实书库。

二、对新购置图书及时进行分类上架,并向师生推荐。

三、及时做好报纸、杂志的收发订阅工作,月底年底做好报纸杂志装订、保管工作。

四、严格执行图书室、阅览室的规章制度,对师生进行爱护书籍的教育,保持图书室、阅览室整洁、安静。

五、加强书报管理的工作,定期清点妥善保管,发现丢失及时追查,严格执行图书赔偿制度,做好损坏图书的修补工作。

六、做好图书室、阅览室的防尘、防潮、防盗、防虫蛀等工作。

实验员职责

实验员在教务主任领导下,认真做好实验室和各种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为提高教学质量服务。

一、认真学习教材,熟悉仪器药品,学期初要向任课教师了解一学期的各种实验计划,以便及时、准确地为教师准备演示实验和学生的分组实验。

二、做好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分科立账,报损仪器和新购仪器均应及时验收登记入册。

三、经常清理和检查仪器,及时保养和维修,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状态,积极协助教师自制教具,设计演示实验,保证教学顺利进行。

四、严格遵守和监督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故意破坏教学仪器者,要及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赔偿工作。

五、做好仪器设备的分类进账工作,做到帐物相符,设备要分类入柜存放,做到仪器到位、存放合理、井然有序。

六、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经常进行打扫,做到桌椅和仪器没有尘土。

文印员职责

文印员在教务处领导下,努力为学校教育及管理服务。

一、严格执行文印室规章制度,坚守岗位,按时完成打印任务。

二、打印各种资料和材料,做到字迹清楚,交件及时,正确无误,符合规格,如遇急件,应加强完成。

三、对打印材料的数量分部门进行登记。

四、管好打印室的公共财物,做机件的维修保养工作。

五、注意公共卫生,保持室内清洁,拒绝他人随意进入。

六、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保密材料要妥为保存,及时处理。

七、热爱本职工作,改善服务态度,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八、除完成本职工作外,还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有关事宜。

教研室主任职责

一、在主管副校长领导下,组织教师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国家教育法规、上级指示、教育教学理论、教学大纲及教学要求,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及业务水平。

二、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制定教研室工作计划,报学校批准后认真执行。

三、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抓好改革的推广作用,特别抓好课题研究的试点工作,及时总结交流教学经验。

四、经常听课,组织教师、学生座谈,了解教师教学效果和存在的问题,推广好的教学经验和方法,帮助教师改进教学。

五、组织教学信息的收集整理,研究和推广工作,定期举行教学经验和教改主题研讨会。

六、督促指导教师及时进行教学工作总结,拟定撰写教学论文。

七、根据学校的考核方案,会同教务处对及教师进行考核。根据教师情况,有权向领导提出人事建议。

教研组长职责

一、教研组长在教务主任领导下,组织本组教师认真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学、心理学的理论知识,提高本组教师的教育理论水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二、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并认真贯彻执行,学期结束要检查贯彻执行情况,写出教研组工作总结。

三、组织本组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如认真学习教学大纲,深入钻研教材,积极推行教学改革,督促教师制定好教学进度计划和课时计划,督促本组教师完成学校布置的种种工作,研究和解决教师中疑难问题,进行教研理论研究。

四、组织本组成员学习政治理论,积极向学校有关领导反映本组成员的思想情况协助学校解决本组成员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的困难。

五、帮助学校组织好期中、期末考试命题、阅卷、评卷总结和讲评工作。

政教主任职责

一、在党支部和主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做好班主任和学生管理工作。

二、制度和实施学校政治思想教育计划,组织和安排主题班会,思想教育报告会等教育活动,检查学生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三、协助教育部门搞好教学工作,审查、批准班主任工作计划,召开班主任和家长会,做好“三好学生”的评选工作。

四、抓好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工作,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活动,培养和发挥学生干部的能力,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

五、对班主任进行目标考评。

六、认真做好学期和学年总结,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七、配合有关部门安排学生的假期活动。

值周人员职责

一、值周家教师职责

1、每上午课前十五分钟到校,课前5分钟开始检查,各班缺勤人数即可确定。

2、每天早自习前会同值周班学生检查各班级人数和教室卫生、纪律、仪表、仪容。

3、课间操时会同体育教师检查课间操情况。(出操人数和班主任是否到位)

4、利用各课间时间检查各班是否有违纪行为。(喧哗、追逐、打闹等)

5、按规定每天填写《值周检查登记表》,计算出总分,排好名次,每星期五下午第二节课前送交政教处。

6、下午放学前课外活动后负责静校,检查各班离校情况。(中三班除外)

7、值周教师在上周五到政教处领取值周登记表。

二、值周负责人职责

1、全面负责本周值周工作,负责检查值周教师的到位和值周情况。对未到位或不认真的值周教师,发现一次将在考核总分中扣除2分。

2、值周负责人:见安排表

3、每星期至少抽查一次。

学校班主任职责

一、向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教育,保护学生身心健康,教育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逐步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的志向,培养社会主义道德品质和良好的心理品质,遵守《学校生守则》和《学校生日常行为规范》。

二、教育学生努力完成学习任务,会同各科教师教育、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成绩。

三、教育指导学生参加学校规定的各种活动,协助学校贯彻实施《体育卫生工作条例》,教育学生坚持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

四、关心学生课外活动,指导学生参加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科技活动和社会活动,鼓励学生发展正当的兴趣和特长。

五、进行班级的日常管理,建立班级常规,指导班委会和本班团队工作,培养学生干部,提高学生的自理力,把班级建设成为奋发向上、团结友爱的集体。

六、负责联系和组织任课教师商计本班的教育工作,互通情况,协调各种活动减轻课业负担。

七、做好本班学生思想评定和有关奖惩工作。

八、联系本班学生家长,争取家长和有关方面配合,共同做好学生教育工作。

小学班主任职责

一、按照《小学德育纲要》,联系本班的实际,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着重培养学生的良好的道德品质,学习习惯、劳动习惯和文明行为习惯。

二、经常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对学生学习目的教育,激发学习兴趣,培养刻苦学习的意志,教会学习方法学会功课,并掌握学生的作业。

三、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教育学生坚持锻炼,注意保护视力,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四、指导班委会和少先队工作,培养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班集体,做好学生的个别工作。

五、指导学生参加劳动实践,关心学生的课余生活,支持并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有益的课外活动。

六、搞好班级的经常性管理工作,对学生进行常规训练,做好学生的品德评定和学籍管理工作。

七、经常与家长联系,互通情况,取得家长的支持与配合,指导家长正确教育子女,注意争取社会力量教育学生。

团支部书记职责

团支部书记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带领全体共青团员,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开展工作,把共青团组织办成青少年学习共产党主义的学校。

一、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和党的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配合和协助学校教育团员和青年,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树立为“四化”建设努力学习文化科学知识的正确动机,积极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日常行为规范》等各种教学活动。

三、深入各班级,经常听取团员青年、教师的意见,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充分发挥团员的先进作用,积极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各种文娱、体育活动,抓好宣传阵地建设。

四、抓好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了解和掌握好团员的发展,退团以及团支部的整顿和团员的管理工作,采取措施培训团队干部,建立团队骨干力量。

五、指导学校少先队员组织,协助大队积极开展适合少年特点的教育活动,协助学生会开展工作。

六、配合学校政教处安排好学生假期活动。

少先队辅导员职责

一、根据学校的思想品得计划,制定学期和学年少先队工作计划,并尽量实施计划,对少先队工作进行检查总结。

二、经常了解队员的思想、学习、健康和生活等情况,及时向党团组织和学校反映,使他们健康成长。

三、定期召开中队辅导员会议,研究布置少先队工作,交流经验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虚心听取意见,帮助解决他们工作中的思想观念,团结全体中队辅导员,做好少先队活动。

四、抓好校舍基建管理,教育师生员工爱护公共财物,制定合理使用设备,教具等规章制度,利用假期合理安排学校的各项设备的维修,做好开学前的各项物资准备工作。

五、关心师生的生活和健康,搞好饮水的供应,协同工会搞好教职工的生活福利。

六、与教务处和政教处密切配合,深入持久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有计划地绿化、美化校园、净化环境,保持学校环境的整洁,使学校有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

总务主任职责

一、总务主任是学校管理后勤工作参谋和助手,在校长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的总务工作。

二、学校总务工作必须为教学服务,要认真贯彻勤俭办学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开源节流,自力更生,把有限的经费用于教学,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三、组织全处同志学习政治、熟悉业务,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创造物质条件,制定总务工作计划,经校长审批后贯彻执行,同时做好年终总结工作。

四、抓好校舍基建管理,教育师生员工爱护公共财物,制定合理使用设备,教具等规章制度,利用假期合理安排学校的各项设备的维修,做好开学前的各项物资准备工作。

五、关心师生员工的生活和健康,搞好饮水的供应,协同工会搞好教职工的生活福利。

六、与教务处和政教处密切配合,深入持久地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有计划地绿化、美化校园、净化环境、保持学校环境的整洁,使学校有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

会计 职责

一、管理学校的一切经费根据财务制度和经费开支标准,主动帮助有关部门合理使用好各项资金,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对违反财务制度的一切开支要坚持原则,敢于提出意见,当好学校领导在管理财务方面的参谋。

二、审核一切收支凭证,及时结算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目清楚准确,对经费的使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经常向主要领导汇报。

三、按照规定编造全年、每季、每月的各种报表,统计资料和年度结算,做到准确及时。

四、保管好一切财物凭证,及时整理、装订、保存。

五、负责全校的财产帐,并帮助出纳,保管工作,互相配合管好财和物。

六、兼管学校工会账目和学校统计工作。

七、不能私设“小金库”如发现“小金库”由会计负责。

八、除完成本职工作还要完成校领导和总务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出纳 职责

一、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做好预算内外资金的收付工作,凡违反制度的开支,有权拒付,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二、努力熟悉各项财务开支标准,仔细审核收付时的进账单据、凭证、逐步做到经手的每一笔付款要符合制度标准,手续不全的单据、凭证一律不予报销。

三、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收入现金应于当日送交团计财科,现金的使用应按团计财科的规定执行,保管好库存现金,做到账款相符。

四、根据上付的原始凭证,做到完备,账目清楚,准确及时与会计做好结算工作。

五、出纳要与会计密切工作外,还要完成校领导和总务主任安排的其它工作。

保管员职责

一、要树立勤俭节约、廉洁奉公、热情为全体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

二、负责对文具、纸张、课本等教学用品及其他各种物品的保管、收发工作,每学期总结统计各种物品的消耗情况,做到精打细算,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一律凭领勿单发放物品。一次性教学用品笔墨纸张等由教务主任签条,其他物品和非一次性用品由总务主任签条,不符合手续,一律不予发放。因工作需要的低值易耗品,视其需要情况,由保管员灵活掌握。

三、对学校新添或新购物品做好验收、登记、编号工作。对教职工借用物品负责收回,出示收费凭证等事宜,外借物品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负责及时收回。

四、要建立收支帐,做到账物品相符,做到不使物品霉蛀、损坏、丢失,做到库房整洁、卫生、有序,如有丢失,照价或加倍赔偿。

五、对库房物品,人为的霉蛀、损坏,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六、除完成本职工作外,还要完成学校领导及总务主任安排的其他工作。

警卫 职责

一、警卫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要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警惕心,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对保卫区内发生的不良行为要做出果断处理,并及时报告领导,防止和制止损坏公物的行为,发现偷盗人要负责、追捕。

二、对保卫区要经常巡视,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向领导汇报。

三、做好门卫工作,按规定时间关门锁门,严禁非校人员入校扰乱,保证教学程序的正常化,对外来人员要主动询问,如无正当事由,劝其离开,校内物资出校门须问清并查验手续后才能放行。

四、要认真做好交接工作,交接班时必须向接班人员交清保卫区的一切设施,否则当班人要负责后果。

五、要服从指挥,随叫随到,由于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由警卫人员承担责任,并按70%赔偿。

六、负责察看各班级及办公室点灯关闭情况并做好记录。

七、除完成本职工作外,还要完成校领导和总务主任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校医职责

一、校医要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从学校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季节,经常对师生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帮助学生树立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思想。

二、了解和掌握师生健康情况,要建立学校健康卡片。协助学校每年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并将检查情况进行统计,及时填入本人健康卡片并妥善保管。

三、督促学校室内外卫生,贯彻落实各项卫生制度,积极参加团医院召开的卫生保健,加强对医疗器材的保管,计划生育及检查评比活动。

四、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技术,加强对器材的保管,严格执行师生医疗收费标准,合理收取医疗费用。

五、及时领取药品,保管好药物,经常检查,避免变质失效,严格执行消毒制度,避免交叉感染。

六、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各种预防接种工作,发现传染病者,要采取措施并报有关部门。

七、爱护公物、分清学校、医院财产、分别造册登记。

八、承办学校领导交给的各项事宜。

民族团结公约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团结政策,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特制定如下民族团结公约:

一、各民族同志都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政策。

二、民族不分大小,一律平等,各民族之间要相互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语言文化及宗教信仰自由。

三、各民族之间要团结互助、和睦相处。

四、汉族同志和少数民族同志应相互关心,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

五、各民族都要坚决贯彻报告民族区域自治法。

六、既要反对大汉族主义,又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

七、努力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共同繁荣繁荣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五、管理 制度

教职工工作制度

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二、坚持按课表上课,不自私调课,停课,特殊情况需调课的必须经教导处调整。

三、坚持备课,上课制度和辅导制度,作业批改制度。

四、办公时间要专心工作,不做与岗位工作无关的事。

五、同事之间要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相互协作、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

六、严禁任何形式的体罚行为。如有此事件发生,视情节追究当事者责任。

七、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坚持以岗定员、以岗定责。

八、关心集体、热爱本职工作、正确反映个人意见和建议。

作业 制度

作业是课堂练习的延续,它可以巩固知识和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

1、要科学地布置作业。做好习题的研究、设计、力求精、巧、活,要求要明确,难题应作必要的启发、指导,严格要求学生认真独立完成作业(含实践性操作作业)

2、及时认真地批改作业。不得让学生批改作业,作业批改后有日期、有评语、有摘记,获取反馈信息,定期讲评,激励学生学习积极性。

3、按学校规定的作业量布置课堂作业;作业的内容必须是基本知识及技能训练。

4、作业有规范的要求。

5、要注意指导学生作业的方法,尤其是实习指导,双基础较差作业(及实习)有思想观念的加强辅导。

考试 制度

考试是检测师生教与学质量的重要措施

1、除期末统考外,严格控制考试次数,重在课堂提问,不得搞题海战术。

2、按大纲要求,教材内容命题,既不能任意降低要求,也不得超越课本和大纲,即考查基础知识,又考查智能培养。

3、考试可采取口试、比试、开卷、闭卷实验学习操作课形式,成绩以期末、期中、平时4:3:3评定。

4、要有组织观念,试卷拟定好后,一定要送领导审阅,经同意后方可打印。

5、考前通知学生,做好充分准备。考后要及时批阅和分析试卷,不得让学生批阅试卷。

6、认真批改试卷,如实填报成绩,严禁弄虚作假。

7、学期结束时评定的成绩合格率小学在95%以上,初中在80%以上。

学生转化制度

转化学生是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对后进生要热情关怀,耐心帮助,使其在原有的基础上有较大的提高和发展。

1、对后进生转化要求做到定时辅导,定时交谈,定时家访,定时汇报。

2、转化后进生要求期初有计划;期中有小结;期末有总结。

3、转化后进生要注意抓技能教学。要求任课教师做到有计划、有备课、有工作、有考核、有总结;严禁挤占技能课课时。

教职工开会学习制度

1、全体教职工必须自觉、积极地参加政治、业务、文化学习。学习时做到联系思想、联系实际、真正做到提高认识,促进工作之目的。

2、学习时要认真听讲、不做任何与学习无关的事。

3、讨论时要本着团结友爱、相互促进、相互提高的原则,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

4、严格执行开会学习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不会客、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5、按要求上报各项学习材料。

教师备课制度

备课时提高教学质量的前提因素,备课要注意学习课程标准,钻研教材,了解学生,选择教法和设计教案等环节。

一、钻研和掌握课程标准所规定的教学目标,要求以及教材编排原则和教学方法的建议。

二、认真钻研建材,合理使用教材,课本是教学之本,为求弄清本门学科在不同阶段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所要完成的教学任务和不同年级、学科、单元所要完成的教学任务;了解教材的知识结构和逻辑体系,分清各章节的重点、难点和关键;广泛阅读有关参考资料,不断充实教学内容。

三、全面了解和分析学生情况,有目的、有计划地培养学生对所教学科的兴趣,激发学习的动机,了解基础知识水平,确定知识起点,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学习。

四、灵活选择教学方法,教有原则、教无定法。根据教材的性质针对学生年龄特点选择教法,要注意培养学生独立学习的能力,要力求活泼激发情趣,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分散难点,把握好章节知识传授的深度、广度和进度。

五、精心设计教案,杜绝全部抄袭他人教案,对原教案教务教研部门许可,个人修订后方可使用,教案按课时书写,符合规范与教学进度相符。超周备课,须经教研组长审阅批字,方能进课堂授课。

上课 制度

上课时教学的基本组成部分,是教学过程的中心环节。

1、按学校组织的课表组织教学,到点上课不迟到,按时下课不拖堂。

2、课前充分准备,严格执行课堂常规,积极运用电化、多媒体等现代教学手段,不断改进教学方法。

3、严格按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实施教学,充分发挥45分钟的作用,提高教学效率。

4、教态端正、仪表大方、感情真挚、态度诚恳、耐心解答、启发。

5、板书清晰、条理清楚、重点突出、字迹工整、杜绝错别字和不通用的简化字。

6、适当布置课内外作业,做好演示和分组实验。

7、改革传统的教学方法,加强基础知识的教学和基本技能的训练,发展学生的智力,培养学生的能力。注重培优、补差、面向全体学生。

辅导 制度

辅导是培优辅差的有效手段,要针对不同对象进行分类辅导和个别辅导,使其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的提高和发展。

1、要针对不同对象,进行有效的辅导,对好的学生重在自学方法和发展特长方面的辅导,中等学生重在基本技能和自学方法辅导,对后进生重在双基的落实辅导。

2、耐心、细致辅导后进生,查漏补缺,解决疑难,不指责、不挖苦、充分调动后进生的学习积极性。

3、充分利用辅导时间,学生课堂作业或实习操作时进行巡视指导,不得以辅导之名行加班之实,不得任意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和精神负担。

4、进行家访,和家长共同探讨转化措施,增强辅导力度。

5、辅导转差生对象明确,计划具体,措施得力,讲求成效。

6、辅导时要有全局观点,注意兼顾其他学科。

听课 制度

一、听课要有计划,校领导听课一学年不少于30节,分管教学的领导不少于50节,小学教师每学期不少于10节。

二、听课要有准备听课前应熟悉该课的教材内容和教学目的,对所听课内容,双基重点,能力重点,能力培养,教学方法等有初步的了解。

三、听课要有目的。根据学校教学计划的要求和执教人的实际,确定听课的目的。听课方法力求多样化,被听课教师应乐意接受领导和其他教师的听课。

四、听课要守纪律,听课者应在上课进入教室,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听课时不得交头接耳,不做任何影响教师上课、学生听课的事。

五、听课后要实事求是的评课,虚心地向教师学习。诚恳地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卫生 制度

一、校园环境整洁卫生、绿化美好、活动场所平整无杂物。

二、教室、楼道、办公室、实验室、活动室及教师学生宿舍保持整洁,窗明几净,做到“三无”。清洁工具及用具摆放整齐。

三、坚持做好课广播操,冬季课间跑及眼部保健操,完善学生卫生健康管理,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建立学生保健卡。

四、坚持做到“四勤”(勤洗澡、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衣服)和“三不”(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不乱涂乱画),搞好个人卫生。

五、做好校园卫生区和住宅区卫生清理工作。

医务工作制度

一、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开展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和双增双节活动。

二、认真刻苦钻研医务科学知识,操作做到规范化。

三、热情接待病人,做到一视同仁,态度和蔼、亲切,工作认真一丝不苟,精心治疗。

四、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擅自离岗不玩忽职守,上班时间不干私活。

五、讲究文明礼貌,积极参加爱国卫生活动,美化环境,时刻保持卫生室整洁。

实验室安全及防护制度

一、实验室供电路线及其他各种用电器的安装均应合乎安全用电的规范要求。

二、实验室电路及用电设备要定期检修。

三、只有在学生实验中须用电时,才可对学生实验室供电。

四、如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采取不同的救护方式。

五、实验药品应单独存放,妥善保管,以防引起火灾或爆炸。

六、有毒品应存放在地窖或专柜里。一般药品不要用鼻子直接去嗅,不能用口尝,不能用手直接接触药品,严禁在实验室进食。如发现中毒症状,应根据情况及时救治。

七、谨防被化学药品烧伤及被破裂的玻璃仪器割伤,如发生上述事故,应及时处理。

图书室借书制度

一、必须持自己的借书证借阅图书,借阅数量不超过10本。

二、所借图书必须在四周内归还。

三、损坏图书要按图书原价的三倍赔偿。

四、重要图书资料不外借。

学生实验规则

一、实验前应根据教师指导做好准备,了解实验目的,内容和实验步骤。实验后应按要求独立完成实验报告。

二、守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保持实验室安静。

三、进入实验室应在指定位置就座,清点仪器、器材、药品、试剂和其他用品,发现不足立即报告教师。实验结束应及时清点、整理向教师报告。

四、未经管理人员许可,实验室的一切物品,不得任意取用或带走。

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火、防毒、防止触电和其他伤害事故。发现问题立即报告,保证实安全。

六、节约水电、药品、爱护仪器设备,损坏公物立即报告,主动赔偿。

七、爱护学生,每次试验后应认真清洁实验设备和实验室。

教师补课、缺课及调课制度

一、为了稳定学校教学秩序,非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调课。

二、因事因病确实不能上课者,要事先与教务处联系。

三、教师缺授功课,均由自己补授,原则上应在销假后两周内补齐。

四、教师需要调动上课时间,须事前征得教务处同意。

五、教师请假一个月以上,按规定由上级人事部门请代理教师。

实验准备制度

一、教师演示实验,需提前三天向实验人员填上“实验通知单”,学生分组实验应提前一周填送“实验通知单”。

二、实验人员应按通知单要求,提前准备好本实验所需的仪器、药品等,以保证实验的顺利进行。

三、演示及分组实验,要求任课教师和实验人员,先做好预备实验,以确保实验的成功。

四、实验完毕后,实验人员应及时检查登记,写该实验所用药品的数量及仪器使用后的完好程度,最后由任课教师及实验员签字留存。

五、实验室应保持清洁,用完物品及时放回原位,保证水电畅通。

教学仪器报废制度

一、教学仪器在使用中凡属于一下原因损坏的,可以申请报废:

1、因使用年限久而损坏,不能修复或已失去使用价值的。

2、因仪器质量不好,在工作中因非责任原因而损坏的。

3、因特殊原因,难以避免而造成损坏的。

二、教学仪器报废应例行以下审批手续。

1、凡属报废仪器设备,必须经有关单位检测认可或教研组集体严格鉴定之后才能申请报废。

2、属于低值易耗品,低价值仪器由教导处审批。

3、属于固定资产的仪器,应由学校领导审批并呈报主管部门(教育技术装备站)备案。

4、报废后的仪器设备(玻璃仪器除外),必须入库转存保管,不准私自处理。个别确因需要拆卸的仪器,需申明理由经校领导审批后才能进行。

5、报废手续应及时处理,每学期要清理一次,并造册上报本师(局)教育技术装备站。

教学仪器借用制度

一、教学仪器必须用于教学,不得作他用。

二、本校人员因教学需要借用仪器,应办理借用手续,并按规定日期归还。

三、教学仪器设备不外借。外单位确需借用教学仪器时,应在不影响本校教学情况下,凭借用单位介绍信,经教导处、校长批准后,才能借用,并按时收回,否则,追究批准人的经济责任。

四、收回的教学仪器,应认真检查,确认完好无损,才可办理归还手续。

体育器械保管人自责

一、保管好体育各类器材,经常清理、检查、防虫、防锈、防霉、防鼠咬。

二、各种器械应归类堆放,摆放整齐、有条理。

三、严格执行交领验收制度,交领器械要做登记。

四、收回的教学器械,应认真检查,确认完好无损才可办理归还手续。

五、建立器械账目,做到账务相符。

六、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音体美器材管理办法

一、账物要清楚,仪器、器材、药品、调入、调出,应有明细账,每学期盘点核查一次。

二、仪器、器材、药品等应分类定位。每件仪器要编写号码,贴上标签,入柜定位。每柜应有记录账本,便于查找。

三、确保教学需要。教师应在实验结果前三天书面通知试验管理人员,实验人员应在课前准备好仪器、器材、材料、药品。

四、搞好维修保养。每件仪器按说明书进行常规保养,并按不同性能与要求,做好防潮、防虫、防盗,剧毒药品应专柜存放,搞好通风,防止事故发生。

五、严格借物制度。本室仪器不得任意取用,不得挪作他用。因实验需要外借仪器,应办理借物手续,并在规定期内归还。

六、执行赔偿制度。仪器、设备是国家财产,应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必须赔偿。

教学仪器赔偿制度

一、凡因违反操作过程,未掌握仪器使用技术,擅自拆改设备。

二、损坏教学仪器设备应视情节予以赔偿。

1、仪器丢失或损坏到无法修复者,全价赔偿。

2、损坏仪器可以修复者,赔偿其修理费及其它费用。

3、损坏或丢失旧仪器者,可折价赔偿;损坏玻璃仪器者,至少按原价80%赔偿。

4、故意损坏、偷盗及丢失市场短缺仪器设备者,应三倍赔偿,并严肃处理。

三、师生应严格遵守赔偿制度,赔款应交学校财务室,赔款收据由实验员妥善保管并做好损坏记录,学校财务及实验员要凭交款单及时做好减少财产或补领仪器。

校舍管理制度

1、全校的房屋财产由总务处统一管理,并负责监督使用情况,每日检查一次,定期维修。

2、学校的房屋及附属设施,由总务主任及有关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全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3、学校的房屋使用者必须妥善看管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改、装、修、违者照章赔偿或处以罚款。

4、学期开始和结束时,班主任和班主任之间必须实行交接制,由总务主任和有关人员共同检查物品后方可交换。

5、对于损坏的设备,使用者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总务处,由总务处负责修复。对有意损坏者视情节照价或加倍赔偿。

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会人员要不断学习,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

二、财会人员必须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一切工作必须按《会计法》办事,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开支要坚决抵制。

三、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管理规定记账、算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时审账公布。

四、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做好各种使用资金的预算和计划,遵守各项收入制度和费用开支范围及标准,积极做到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工作,为教学、生活服务。

五、财务人员必修刻苦钻研业务,做好本职工作,起到参谋助手作用。

六、严禁挪用公款,学校经费任何人不得借用,如有特殊情况(含公费)、必须经校长批准,并按期结算。

七、库存现金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内,不得私自扩大库存现金,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派人员值班确保安全。

八、凡购进物资均要有经手人和验收人签名,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方可报销。

门卫 制度

一、门卫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警惕性,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二、防止和制止各种损坏公物的行为。

三、严禁非本校人员入校和干扰、破坏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化。

绿化 制度

学校的绿化好坏直接影响者一个学校的校容和校貌搞好校园绿化,不仅可以美化校园,防止水土流失,而且可以净化空气,减少噪音和尘土对学校的污染,以保证学校有一个安静、舒适、美好的教学环境,有利于师生员工身心健康,也有利于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学校的绿化区域由总务处负责管理,组织好有关人员定期对各种花草树木进行修剪、施肥、松土、锄草、浇水。

二、严禁任何人损坏花草树木,对损坏花草树木的人轻者批评教育,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或罚款。

三、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合理设计出校园的绿化带。组织劳力种植栽培绿化小区。使广大师生有一个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制度

一、学校的供电设备和线路维修必须设有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准私自接线和改线。

二、若发现私自接线或改线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罚款50元,另外如出现意外人身事故由本人自负。

三、学校的电表箱以及所有用电设备,每人都必须爱护,不得随意损坏,若发现故意损坏学校的照明设备和用电设备,除大会点名批评外,另外视情节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四、为了节约用电。每个教室和办公室,下班前必须关灯,并断开饮水电源。否则计价赔付。凡在校园内居住的人员不准烧电炉子,加强路灯的管理,路灯由学校门卫负责及时开关。

五、不经校领导同意,不准外单位用户在我校用电线上接线。

六、经校领导同意,在我校用电线路上接线,必须先安装电表及表箱。(一切费用自费)

治安保卫制度

一、学校必须设有一名保卫干事,在行政上属学校领导,业务上接受团保卫科指导考核。

二、治安保卫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保守秘密,警惕性高。

三、做好各种案件的侦察工作。并提出对一般案件的处理意见。

四、坚持依法办事,不营私舞弊,不走后门。

五、领导组织警卫的政治学习,加强责任感,查岗查哨,落实警卫守则。

六、同学校领导调查分析本单位出现的各种事故原因,组织治安保卫网。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

安全保卫制度

为了确保学校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的安全。顺利完成教学任务,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行政管理人员要经常查看教室、办公室、实验室、集体宿舍、教师住房,发现危险情况,及时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二、警卫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夜间巡逻,发现可疑现象,随时跟踪,发现作案线索,及时向保卫干事报告,立即处理。

三、财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出纳在办公室内存放现金不得超过规定要求。

四、库房保管员,理化生实验员对教学用品、理化生实验仪器和药品,(尤其是剧毒药品)必须严格控制和管理,不得任意处理,严防失窃和失火。

五、全体教职工必须遵守用电规则。如需接线或改装线路,一律由因变电所电工进行操作,任何人不得私自安装或接线。

六、管理人员经常查看各办公室、教室、宿舍等门窗,是否安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校医要随时准备好急救包,以备急用。

八、电工要经常检查和检修校园内的线路。以免触电事故的发生。

六、管理 办法

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教师业务档案既是教育、教学业绩的真实记录又是继续做好教师考核评价工作的基本依据。为做好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档案保密领导小组,具体抓此项工作,同时学校设专人负责建档工作,在整理教师业务档案中,要求做到“四要”;材料搜集要全、鉴定要准、进度要快、质量要高。

二、归档范围从教师登记表、奖惩情况、教师工作考核评价、职称评审、考勤、工作量、教学业务考核等情况。

三、组卷方法原则上按照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排列,依次排放编目。填写内容由学校依据有关资料由教务处安排专人负责填写。

四、案卷的存放按姓氏顺序编号。

五、对从外校调来我校的教师,凡无业务档案者务必在调入我校之日起建立业务档案。凡调出我校的教师,其业务档案经密封后,随其转往调入单位。

六、凡因故须查阅教师档案,必须报请有关领导批准。教师业务档案存放的材料,向教师本人公开,其内容材料真实、可信、可作为教师本人评先进、评职称、晋级的主要参考依据。

学生档案管理方法

学生在校学习自然形成了一些档案材料。如每学期的评语、成绩单、表扬奖励或处分,健康等各方面情况的真实记录,建立学生档案是学籍管理的重要手段,具体管理办法是:

一、归档范围从一年级入学开始建立。入学登记表、入队登记卡、外出登记表、学籍管理表、表彰奖励、人武部归案。对学生的一般错误,以教育为主,有关的材料不归档。如分别学生犯了原则性的严重错误,经学校给以处分而形成的文字材料,则应归档。在档案中,既防止有文必存档,又保证材料的齐全和质量。

二、组卷方法。原则上按照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排列,依次排放。主要内容包括:学籍表、健康情况登记表、入队卡片、入团志愿书、个性特长、奖惩情况、体育达标情况等。

三、案卷的存放,采用分年级,按班级、排姓氏顺序编号,学生档案由班主任填写,每学期结束将学生档案交教务处保存。

四、在档案的处理上,根据学生的去向,采取档案随人的方法,分别交有关单位。凡从外校转入我校的学生,如无档案者,务必在转入我校之日建立档案。凡在学期中间因故变动的学生,其档案随时调整。

五、凡因故查阅学生档案者,一律不得随意调换、增减、涂改。如故需要变更者,须有关领导同意以后,方可实施。

打印室规则

一、打印室在教务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各种资料的打字、油印。油印文字清晰、端正。

二、考试卷由教务处审批后,直接打印。抽考、测验或其它教学讲义经教研组长签署意见后,由教务处批准,然后交打字室打印。

三、外单位来校要求打印资料,由学校领导审批,缴打印费用,由教务处安排打印。

四、打印稿件一般在三天前交打字室,特殊情况除外,不经主管领导签字,非经教务处的材料不打印。

五、严格控制印用纸张,印刷数均应登记入册,教师领用空白的纸张,应如实登记。

六、学生无事一律不准进入打印室,非油印员不准动用速印机油印。

图书资料室管理办法

图书管理指的是图书室,按照一定的图书管理技术要求,对所采集、收藏的图书资料进行科学的技术加工与合理的布局,编排并予以妥善保管并有效利用的活动过程。

图书室是提供教学、学习等图书资料的最重要场所,必须要具有一套相适应的科学的管理办法。这样才有可能做到排检科学、布局合理、管理妥善、使用方便。

一、图书管理的原则。图书管理工作的整个流程主要包括图书的采编、分类等分面,也包括图书的流通、情报服务等方面,最主要的应体现在便于保管和方便使用。

便于保管:要求在藏书的采编、出版形式、读者对象的需要以及藏书特点等因素,把图书科学地组织起来,形成一个整体,以利于图书的保管。

方便使用:图书管理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最大限度地发挥图书的智能作用。充分满足读者的阅读要求,方便读者对图书的划分、排列、外借、阅览等其基本目的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读者的使用和方便。

二、图书管理的内容:包括图书的采购与验收图书的登录,图书的分类与编目,图书的收藏组织与保管,以及图书流通管理等内容。

1、图书的采购与验收。图书经过采购人员按照一定的采购程序采购进室后,对图书进行验收,以保证图书的数量和质量。验收包括两方面:第一、验收数量,这是按照发票上所列的书名,检查进室的图书是否与预定的名、册数一致。第二、验收进室的质量。这是指对图书的内容及外形发现有数量不符或质量不好等情况,应马上通知有关人员以使及时采取措施,减少不必要损失。图书经过验收、核对无误后,还要在每本图书上加盖印章,表示图书资料已正式成图书室的财产。

2、图书的登录。图书的登录是指对验收的图书进行财产登记,主要分两种形式:即按图书数量单元进行的总括登录和按图书单元进行的个别登录。总括登录要求根据验收凭证或注销图书的批准文据,将每批收藏或清销的图书的总册数、总金额及各类别图书的种类、册数、金额等,逐项记入相应的《图书财产登记薄》中,个别登录要求将每册书的登记日期个别登录号、书名、著者、版本、书价、来源、保管、清点、剔除等工作有据可查。

3、图书的分类和编目。图书的分类和编目指的是将大量繁杂的图书资料按照一定的科学方法分门别类,组成一个系统化、条理化、便于查找、便于利用的知识信息存取系统,即编制完善的图书目录。

4、图书收藏组织与保管。按照一定的图书管理要求,对图书进行科学和精心保管的工作。主要包括对藏书的划分、藏书的排列、藏书的保管。藏书的特点,藏书的剔除等五方面的内容。

5、图书流通的管理。图书流通的管理是图书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主要在通过制定一整套的图书流通制度,对图书的借阅及归还进行有效的,必要的管理,由于图书的采编、收藏与保管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使图书更好地服务于读者、服务于教学的第一需要,所以,加强对图书流动工作的管理是相当必要的。借阅要有借阅手续,归还要有归还的原则。

此外,对图书情况的管理也是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

学籍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兵团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提高综合管理水平,维护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结合兵团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兵团各级依法设立的公办和民办小学、初中、普通高学校校和在校就读的学生。

第三条兵团中小学实行统一、规范的学籍信息管理制度,采取信息化管理方式,将其全部纳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学籍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四条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体系,实行由兵团教育局统筹,师团分级负责、学校具体实施的管理机制。

兵团教育局统筹全兵团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制订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负责监督、检查各师和直属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直属中小学学籍注册审批。统筹安排全兵团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的采集、审核管理和问题学籍处理。

师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所属中小学校贯彻落实国家和兵团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制订本地学籍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统筹安排本地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的采集、审核、管理和问题学籍处理;应用电子学籍系统对所属中小学校学生学籍日常工作实施管理;定期向兵团教育行政部门上报所属中小学校学生学籍信息变更情况。

学校负责学生学籍信息采集、审核、上传的具体实施工作。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学籍管理工作,合理核定工作量并计入教师工作总量。

第五条各中小学校根据国家、兵团、师团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负责本校学生学籍档案的管理。及时采集、汇总、审核、上报学生学籍信息;应用电子学籍系统开展日常学籍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学生学籍档案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纳入电子学籍系统管理,纸质档案由学校学籍管理人员负责存档。

第二章入学、注册

第六条小学、初中、普通高中所有学生都应建立学籍档案并注册电子学籍。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

一、 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

二、 学籍信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转学申请、休学申请等);

三、 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含学业考试信息、体育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

四、 体质健康测试及健康体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等;

五、 在校期间的获奖信息;

六、 享受资助信息;

七、 规定的其他信息和材料。

第七条为学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学校要在一个月内完成采集录入学籍信息工作,建立学籍档案,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

学生出国定居后又回到境内并在兵团接受基础教育及新移民到我国并在兵团落户、申请在兵团中小学校接受基础教育的学生,可新建学籍。

第八条学生学籍号为一人一号,终身不变。管理实行籍随人走,除普通学校接收受特殊教育学生随班就读外,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

第九条实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学校接收新生,要按划定的服务区招生,不得以任何的形式组织新生进行入学考试,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团场学校小升初实行由学籍管理系统直接生成的方式招生。

第十条普通高中应按政策规定组织招生,经批准录取的学生由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注册高学校籍:

一、 未按规定录取的学生;

二、 已取得高学校籍的学生;

三、 有伪造证件或持假转学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生;

四、 超出规定注册时限还未注册的学生;

五、 复读学生。

第十一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由监护人向暂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学生凭相关手续到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学校就读,并由学校按照与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建立、接管学籍。

第十二条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各级学籍主管部门、中小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进行查重。

第十三条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阶段学习期间,如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修改学生基础信息的,凭居民户口簿或其他证明文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附相关证明复印件,由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发起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变更的,由学校及时维护电子学籍系统中的有关信息,并将证明材料归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三章升级、跳级

第十四条学生在接受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阶段学习期间,正常升级学生的学籍信息更新,由电子学籍系统完成。兵团中小学不实行留级制度。

第十五条学生在接受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教育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跳级。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跳级。跳过年级视为受完相应年限的教育。核准跳级的学生,由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进行学籍变动。

第四章转学

第十六条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转学:

1.学生因家庭居住地变动或监护人工作调动,户口迁移,可以转入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2.进城务工人员务工地发生变化,其随迁子女可以转入监护人新的务工所在地学校继续学习。

3.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长期出国(境)工作、现役军人、烈士、支援兵团建设等原因,其子女投靠亲友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

学生休学期间以及受处分具有时限期间不予转学。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包括技工学校、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学生不得转入普通高中。

第十七条跨省转学,按授权逐级审批,兵团教育局终审。办理流程如下:

1.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

2.转入学校依据规定和学校学位空额等情况审核。

3.对于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

4.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5.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6.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7.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8.待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学籍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9.转出学校按照与家长商定的方式,将学生的纸质学籍档案转出,并通知转入学校。

第十八条兵团区域内的转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由各师教育局核准办理;普通高中由兵团教育局审批办理,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完成转入、转出手续。

第十九条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第二十条办理转学需填写《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附件1),普通高学校生要同时提交转出地省级高学校业水平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的成绩证明,按权限办理审批。转学成功后,由转入学校为学生接续档案。转出学校应保留电子档案备份,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复印件。

第二十一条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转学均不得变更就读年级。高三年级最后一学期不办理任何原因的转学手续。

第五章休学复学

第二十二条学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原因确需休学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填写《兵团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备案,经审查核实后准予休学。

学生因病办理休学手续,应提供二级以上医院证明材料。

学生因到国(境)外就读须办理休学手续,要提供出国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签证等有关证明。若回到境内仍接受基础教育的,应接读原来的学籍档案。

学生因违法犯罪经人民法院判决需服刑的,办理休学需提供法院或其他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三条患有传染病或患有二级以上医疗单位认为不能使其在学校进行正常学习疾病的学生,学校可要求其休学。

第二十四条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学生休学期满若不能及时复学的,须续办休学手续。学生就读普通高中期间至多可连续休学二年。

第二十五条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学校申请,填写《兵团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办理复学手续。

第六章借读

第二十六条中小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学生父母双方出国工作一年以上者,父母双方长期从事野外工作或流动性工作者,父母双方支援兵团建设且在原学校就读有困难者,以及解放军、武警边防指战员、烈士、华侨、归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在兵团工作的外籍专家、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在拟借读学校学位许可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借读。

第二十七条申请借读的学生,由监护人持所在单位和原校证明、借读所在地亲属户籍证明及原校学籍基础信息表复印件向接收借读学校提出书面借读申请,并填写《中小学生借读申请表》(附件3),到接收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借读手续,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借读。

借读学生必须在与原校相同的年级借读。凡在低于原年级借读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借读资格。

第二十八条借读学生的学籍保留在原学校,纸质和电子学籍均由原学校管理。借读学生的毕业证书、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等均由原校发放。

普通高中借读学生参加在原学籍所在地学业水平考试。

第七章辍学、退学

第二十九条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阶段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退学,禁止学校以任何理由劝退、开除学生。若学生在规定的时限内未按时入校就学,且学校无法与其监护人取得联系,或多次做工作仍无效果的,由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做辍学处理。同时,各学校应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依法及时书面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在义务教育年限内为其保留学籍,并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管理。借读学生辍学的,就读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于学期末将学生学籍档案转交其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

第三十条普通高学校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退学,学校注销学籍:

一、因患不能治愈的重症或患严重的传染疾病已休学两年,不能坚持或不宜继续在校学习(须附二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

二、在学习期间因意外伤害性事故导致严重的智力障碍或生活不能自理(须有二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

三、出国定居(须凭学生本人护照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

四、经司法部门判刑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等特殊原因要求退学的。

第三十一条因出国定居申请退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本细则第三十条所列情形范围内申请退学的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生,由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持相关证明向学校提出书面退学申请,并填写《中小学生退学申请表》(附件4),经学校审核同意并报主管教育部门批准后,可准予退学。学校应及时注销退学学生的学籍。

第三十二条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生在一学期内连续无故旷课超过8周或累计旷课10周及以上,其间经学校与家长多次联系帮助教育无效者;或休学期满,经学校与家长联系后仍未复学或不按期办理继续休学手续的,经学校报请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按自动退学处理,由学校注销学籍。

第三十三条学生死亡的,学校应当凭相关证明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学籍主管部门注销其学籍。

学生因失踪、被刑事拘留等原因离校的,学校须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可以保留其学籍的,应尽量保留其学籍。对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学校不得取消其学籍。

第八章毕业(结业、肄业)

第三十四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习期满,毕业成绩达到标准予以毕业。毕业成绩不及格者,准予补考。补考合格准予毕业,补考不合格准予结业。

第三十五条普通高学校生在校学习期满,达到以下要求者,准予毕业。

一、修满规定学分。

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三、规定的考试(考查)成绩须达标。

四、综合素质评价合格。

第三十六条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和初中毕业证书由兵团教育局统一印制(附件5、6)。准予毕业的普通高学校生和初学校生由师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编号、验印,学校颁发。毕业证书验印工作在每年的七月底前一次性完成。

第三十七条未达到规定毕业条件的离校学生,由学校发放统一式样的结业(或肄业)证书(附件7)。两年内达到毕业要求的,可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发毕业证书当年学生毕业时间填写。

第三十八条学生毕业证书遗失的,一律不补发,由毕业学校发给学历证明(附件8),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验印后生效。学历证明原则上只能办理一次。

第九章保障措施

第三十九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为学籍管理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确定在单位或学校学籍管理员,并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籍管理员必须是各单位或学校正式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政治可靠、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优良,能熟练掌握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各项内容、学籍信息采集的基本要求、学籍系统的基本功能和操作方法及保密要求等。学籍管理员须经过专业培训,并保持相对稳定。发生变化的,要及时备案。

第四十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每学期复核学生学籍,确保学籍变动手续完备、学生基本信息和学籍变动信息准确,学籍信息完整。

第四十一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非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批准,学籍信息一律不得向外提供,防止学籍信息外泄、盗用和滥用。

第四十二条教育行政部门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由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三条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责任:
1、不为已接收学生建立学籍档案的;

2、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或学籍档案的;
3、不及时把学籍变动信息纳入学籍档案的;
4、不及时报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的;
5、接收学生不为其办理转学手续的;

6、不按规定为学生转接学籍档案的

7、泄露或非法使用学生学籍信息的; 8、违反本细则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师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细则,结合实际,制订或完善本师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并报兵团教育局备案。

第四十五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此前下发的学籍管理有关文件与本细则不符的,以本细则为准。

第四十六条本细则由兵团教育局负责解释。兵团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是兵团教育局中小学生学籍管理部门。

学生管理制度

一、学生进校制度

1、学生必须准时到校和离校,进出校门要佩戴校徽。

2、少先队员应戴红领巾,团员应带团徽。

3、学生必须做到仪表整洁。

4、进校有秩序,不得高声叫喊、打闹、不吸烟、不酗酒。

5、进校遇到教师要主动问好。

6、骑自行车应下车进校,平时不得在校园内随意骑车。

7、放学后全体学生必须离校。

附注:凡违反以上规定的学生,责令其限期改正,屡教不改者,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或予以校纪处分。

二、课堂规则

1、预备铃响后,必须迅速安静地进入教室就座,做好课前准备,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上课铃响,班长喊起立后必须静、齐、快、向老师致敬或问好,待老师还礼后,才能坐下。

3,、上课后进教室要喊报告,经允许后才能进入。

4、必须专心听教师讲课和学生回答问题。不交谈、插嘴、不做小动作,不看与本课无关的书籍,努力掌握教师的讲课内容。

5、要举手发言,回答问题时起立,经老师同意后坐下。

6、必须按教师的布置认真的独立地完成作业,不随意议论。

7、不记笔记时不伏在桌子上。

8、下课铃响,教师宣布下课后,学生必须再次起立向老师致敬,待老师还礼后才能离开座位。

三、自修规则(自习课)

1、按时进教室自修,不得中途离开教室。

2、自修时应专心致志地复习,预习和作业。作业时应独立思考,独自完成,不抄袭、不潦草、不拖延。

3、自修时要保持安静,不高声谈笑。

4、自修时不无故搬移桌凳或离开座位,不做妨碍他人的事,不做与自修无关的事。

附注:1、自修时无故离开教室作早退论处,不参加自修的按旷课处理。

2、自修时间严重影响他人学习的,二次以上的,学校将视具体情况予以警告或严重警告出粉嫩嫩。

3、在课堂或校内外,学生违反纪律,批评教育不听无礼顶撞、辱骂或殴打老师者,学校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开除学籍。

四、考试规则

1、各种考试用品必须在考试前准备好,考试时课桌上不得放置与考试有关的东西。

2、按规定领取考卷,不得抢先或随便领取试卷。

3、对字迹不清的试卷,要举手提问,不得要求解释试题内容。

4、考试中不得有作弊行为。

5、考试完毕后,应立即离开教室,不得在考场附近滞留。不得重新涂改试卷,不得有任何影响其他同学考试的行为,不得向监考老师问长问短或相互交谈。

6、准时交卷,到交卷时间,未答完的也要交卷,不得拖延。

7、考试时要严格服从监考老师的监督指导。

附注:考试过程中如有作弊行为,视其情节,按学校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五、集会纪律

1、各班必须在规定时间准时排队入场,入场后应迅速按照划定地区就座,并自始至终保持队伍整齐。

2、大会进行期间,必须认真听取报告,不准谈笑。不准看看报,不做小动作,不吃东西,认真做好笔记,保持会场安静。

3、未散会前,不得随意离开会场,有事需离开会场时,必须经班主任同意。

六、课间操纪律

要做到快、静、齐

快———放完一首歌曲,迅速站好队。

静———从“立正”到“解散”没有声音。

齐———人数齐、队伍齐、动作齐。

七、劳动纪律

1、要服从组织领导,一切行动听指挥。

2、劳动时不迟到、不早退、无故不到者按旷课论处。

3、要遵守操作要求,保证质量,注意安全,防止伤害事故发生。

4、要爱护工具和劳动成果。(劳动时必须按要求带工具)

5、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发扬集体主义精神,不得有打人、骂人及其他影响劳动的行为。

6、劳动后要做好善后工作。

八、学生请假制度

1、学生在规定的学习时间内(上课、自修、劳动、政治学习等学校的时间)如因故不能到校时,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学生请假分为病、事假两种,请假在有相应的证明。

病假一需医生或家长证明。

事假一需家长证明。

2、请假手续

必须事先请假,没有充分理由不得补假,补假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按请假单要求填写请假单。一天之内由班主任批,一天以上六天之内由教务处批准。

九、爱护公物的规定

1、不乱涂、乱刻墙壁、门、窗、桌、凳,不攀折花木。不破坏校外种植的花木。

2、开、关门窗时必须随手扣好风钩,插好插销,以免打碎玻璃。

3、借用公物必须经管理人员同意,使用后须及时归还,放回原处。

4、班内的清洁工作要爱护,使用后放回原处。

5、看到公物散失在外面,要自觉地放回原处。

6、损坏或丢失公物按学校有关规定照价赔偿。

7、班主任对违纪学生处理应报政教处,对重大事件班主任无权处理。

文明班级评定办法

一、文明班级月评项目

1、文明班级条件:(1)师生关系好;(2)学习风气浓;(3)班风班纪好;(4)个人仪表美;(5)卫生习惯好;(6)教室布置美。

2、文明班级流动红旗按班级年级数的15%设置。

3、文明班级评比的基础上与权重如下:

注:(1)其它项目包括:A、班集体做好事0.2分;B、其它抽查项目或政教处评估。

4、评比办法:汉族小学每月汇总分数为第一、第二名者,即为文明班级。

民族中小学和汉中每月汇总分数为第一名者,即为文明班级。

一、集会纪律

1、集会前各班应整理队伍,清点人数,不准无故缺集。

2、进场时要秩序井然,按指定地点和要求迅速整齐入座、不准迟到。

3、开会要保持安静,做好笔记,做到不谈笑、不追打、不瞌睡、不吃东西、不丢纸屑,不看其他报纸,不中途离场。

4、散会时,各班应按顺序队列依次出场,不得拥挤。

二、尊师爱生公约教育学生尊敬老师,有利于形成全社会尊敬老师的良好的社会风气,全体教职工爱护学生,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与发展,特制定尊师爱生公约。

(一)尊师公约

1、要懂得尊是的道理,养成尊敬师长的好品德,形成“爱老师、守纪律”的新风。

2、对教师有礼貌,早晨见到老师行礼问好,放学离校向老师道“再见”。老师家访时,要热情接待,主动让座。

3、严守课堂纪律,课前做好准备工作;上课铃响,全体起立,向老师行礼,上课时专心听讲,发言要举手,得到教师同意再讲,下课时先让老师离开教室。

4、认真完成课内外的书面作业和实习操作作业,老师批阅后的作业要仔细看清改笔和批语,要求改正的地方要及时改正。

5、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服从教师的统一领导。

6、听从教师的教导,不顶撞、不撒谎、有错就改、不在背后随便议论老师、不做有损老师声誉的事,对教师有意见,要善意地个别向老师当面提出或向学校领导反映。

7、主动协助教师做好各项工作,进办公室要喊“报告”。平时不随便进入办公室或挤在门口,影响老师的办公与休息。

8、努力做到四个一样,讲文明、无人检查和有人检查一个样;守纪律,老师在与不在一个样;懂礼貌,校内与校外一个样;敬师长,对所有老师一个样。

(二)爱生公约

1、全体学生应熟记“应事忌事”和“应语忌语”,用文明语言、良好行为影响学生。

2、全面关心每一个学生,培养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有知识的合格人才。

3、努力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尊重学生,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积极疏导,坚持正面教育,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认真搞好备课、讲课、教改、辅导、考试。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热情关心后进生,并采取有效措施,使后进生迅速跟班前进。

5、关心学生身心健康,严格执行作息制度,努力减轻学生负担,确保每天学生的文体活动不受影响。

6、加强学生进行自护自救安全常识教育及卫生健康教育做好防治近视工作。

7、对所有学生,不歧视、不冷淡、加倍关心、爱护,做到“爱生如子”。

8、加强师德修养,要自尊、自重、自爱、做学生的表率。

三、劳动及社会实践制度

1、积极参加校内外一切公益活动,从实践中培养热爱劳动和热爱劳动人民的美德,在劳动中培养社会生活能力,完善人格。坚决反对为好逸恶劳,掂轻怕重,怕苦怕脏的错误思想。

2、劳动时听从指挥,服从安排,按质量完成任务。

3、爱护劳动工具,爱惜劳动成果,坚决反对破坏劳动工具,侵占劳动成果的错误行为。

4、劳动时,要加强团结友爱,发扬协作精神。

5、劳动时,要注意安全,不搞危险操作,坚决杜绝事故发生。

四、自行车停放管理办法

为创设事宜人的校园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使自行车安全有序地停放特制定本办法。

1、校园内一律不得骑车。

2、全体教职工、学生必须按指定地点按要求摆放自行车、摩托车。

3、没有支架和锁的车不得骑到学校。

五、德育工作制度

为了充分利用宣传工具及时间,对学生进行教育,特制定以下制度:

1、每周星期一:周会课

二:学生会活动(课外活动时间)

三:老师政治业务学习(下午第三节课)

四:团、队活动(下午第三节课)

五:(1)党员活动(课外活动)

(2)室内外卫生大扫除(课外活动时间)

2、周会课要有主题,主题班会每月一次,有教案经过政教主任审阅签字后方可实施。

学校设五次以上干部主持的活动,小学少于2-3次(1-3年级课适当安排)以上工作均要有记录。

3、广播每天开播二次,第一次:早晨上课前内容:《运动员进行曲》、《国歌》。第二次:课间操内容:广播操校自办节目。

4、各班级板报:小学1-3年级每三周一期,4年级-学校年级每二周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