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生仪容仪表规范要求细则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正确引导和教育学生,规范学生仪容仪表, 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展现清原高中学生的良好风采,根据《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清原高中学生仪容仪表规范要求细则》,望遵照执行:
一、仪容仪表基本要求:整洁大方,朴素得体,符合中学生身份。
二、仪容仪表细则。
(一)发型:学生标准发型应该简便、整洁、长短适中,反映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
1、男生发型:一律卡尺发型,长度3mm-6mm,不染发。
2、女生发型:有两种。短发,五号头;长发,马尾辫,不烫发、 不染发,不留超短发,发饰简单大方。
(二)饰物
不佩戴首饰、耳环、耳钉、项链、手链等任何饰物;不化妆、不留长指甲、不美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