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夏季防汛管理规定
防汛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桦南风电公司)防汛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职责、防汛物资准备、防汛检查、防洪抢险工作规则。
本规定适用于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防洪防汛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汛工作规定
3 总则
3.1 防汛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指导方针。
3.2 根据桦南地区的气候特点和历史水文资料记载,确定桦南风电场防汛期定在每年的四月下旬至10月末。
3.3 每年的四月下旬由公司安监部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年度防汛方案和工作要求,各部门及各风场根据要求部署防汛防雷工作。
5 防汛工作组织机构
5.1 指挥部
总指挥:桦南风电公司总经理
副总指挥:桦南风电公司分管生产副职、副总工程师
成员:各部门及风场负责人
5.2 指挥部办公室
主任:安监部主任生产部主任
成员:生产部、安监部副主任及专工
5.3 抗洪抢险突击队
总指挥:桦南风电公司总经理
副总指挥:桦南风电公司党委书记、各分管副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