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送教上门制度
学校“送教上门”服务活动方案
一、活动宗旨
本活动旨在保障所有适龄儿童,特别是重度智力残疾儿童,都能依法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我们致力于提供一个安全、包容、有效的教育环境,以促进每一位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服务对象
服务对象为具有本地区户籍,因身体条件限制无法到校就读,但具备一定学习能力的6-16周岁重度智力残疾儿童少年。
三、服务原则
1. 服务遵循自愿性、定期性、无偿性原则,尊重家庭意愿,定期提供入户教育服务。
2. 教育内容应注重学生个体差异,旨在提升其认知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3. 结合直接教育与家长指导,帮助家长更好地理解和支持孩子的教育与成长。
四、师资保障
选派参与“送教上门”服务的教师应具备高度的责任感、爱心以及专业能力,能够根据学生的特殊情况制定个性化教学计划。
五、经费支持
学校将设立专项经费,用于支持“送教上门”服务,包括教师的交通补贴和劳务费用。
六、组织架构
成立“送教上门”服务领导小组,明确组长及送教教师的职责与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