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报告制度
一、食品安全应急和突发事故报告,是指食品造成或可 能造成食物中毒、传染疫病等突发情况,采取必要控制措施, 避免问题发生、扩散。
二、加强对容易引起中毒、疫情的食品监管的检查,发 现情况及时报告相关责任人,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发生 食品安全事故,应在1个小时内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
三、食品安全应急第一责任人,负责成立食品安全应急 管理小组,确定应急管理人员及职责,配置必要的应急处置 设施,并按照主动应对、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及时上报的 原则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小组(见附件)设应急救援总指挥 1 名 ,副总指挥1名,组员若干名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 件的现场控制、人员抢救、善后工作、后勤供应和事故调查 等工作。
五、初次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病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 联系方式,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 事故控制情况等。尽可能报告的信息:事故的简要经过,直 接经济损失估算等。初次报告应在知悉事故后1小时内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