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班级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班级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杜绝学校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根据教办《学校安全行政管理制度》《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安全教育制度》《校据周边安全管理制度》的精神,结合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工作要求
1、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班主任为班级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对本班安全负全面责任。
2、班主任要经常对本班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杜绝任何不安全因素的发生。
3、学生在校时间内,班主任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中途离校,上课时间不准将学生拒之门外,若发现学生擅自离校应及时告知其家长,并上报学校。
4、班主任在课堂上要管理好教育设施,组织好学生,严防出现不安全事故。
5、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6、组织学生参加集体校外活动,一定要事先报学校批准方可施行。
7、要充分关心和爱护学生,了解学生的身体状况,对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学生要做好登记工作。
合理安排好教育教学语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