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中心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细则
一、绩效考核项目与量化积分标准
基础总分1000分,包括:师德行为师风表现100分,教师考勤200分,课职务工作量200分,教学常规100分,教学质量200分,教师专业发展100分,兼职与表现分100分。
(备注:校长、班主任津贴不在本考核方案之列,由镇总校统筹,另行考核单列发放。)
(一)、师德师风表现(100分)
设加分项,150分封顶。包括:师德民主评议、师德师风行为表现考核及加分项。
1.师德民主评议(60分)
(1)采取民主互评形式,使用专项表格操作,内容包括: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工作规范、纪律遵守、任务执行、“五条禁令”规定的执行。
(2)百分制互评,全体教师参与打分(参与人数达全校90%以上为有效结果)。上述各项分值均为10分,分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对应的分值分别是10分、8分、6分、0分;积分后按60%的比例折算纳入到本大项总分中去(进一法保留整数)。
2.师德师风行为表现考核(40分)
依据日常工作与活动开展情况的记录材料考核所有教师,凡师德师风方面存在违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