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2025修订版)
一、原料采购与索证管理制度
1.采购台账与财务公示
建立并详实记录食品原料采购台账(含采购日期、供应商、品种、数量、价格等),每日在食堂财务收支公示栏公开原料采购清单及饭菜价格;食堂财务实行
“日清月结”,每月至少公示 1次收支明细。
2.定点采购与资质查验
采购员须到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合规单位定点采购,采购时需查验供货方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资质材料(留存复印件备案),严禁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有毒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其他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3.食品留样管理
每餐每类食品需单独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50克,盛放于清洁密闭的专用容器中,标注食品名称、日期、餐次,在0-4℃冷藏条件下保存48小时,留样记录需专人保管备查。
二、食品库房管理制度
1.分类存放与效期管理
食品按
“生熟分开、荤素分离” 原则分类、分架存放,做到隔墙≥10厘米、离地≥15厘米;每月至少检查1次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过期食品,严格执行
“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 原则。
2.禁存物品规定
库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清洁剂、个人生活用品等与食品无关的物品,杜绝有毒有害物品混入。
3.冷藏设备管理
冷藏设备需张贴
“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
清晰标识,三类食品分柜存放、严禁混放;每周对冷藏设备进行清洁除霜,确保温度稳定达标。
三、厨房卫生与操作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食堂工作人员须遵守以下卫生要求:
(1)工作前、处理原料后、便后用肥皂+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需用含氯消毒剂消毒;
(2)穿戴洁净工作衣、帽(头发需完全纳入帽内),定期清洗消毒;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严禁在厨房内吸烟、饮食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2.厨房清洁标准
每日至少清扫3次(早、中、晚餐后各1次),确保地面无积水、无垃圾,墙面、台面无油污、无杂物;厨具、水槽使用后及时清洗,保持干燥。
3.食品加工规范
加工前需检查原料新鲜度,严禁加工感官异常、过期变质的食品;食品原料分类存放于专用仓库或操作间指定区域,熟食品需在熟食间内冷却、存放,常温下不得在非专用区域停留超过2小时。
4.人员出入管理
非食堂工作人员严禁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及原料存放间;确需进入的,需经管理人员同意,佩戴一次性工作帽、口罩并更换专用鞋具。
四、餐具用具消毒制度
1.餐饮具消毒要求
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并消毒,优先采用热力消毒(煮沸、蒸汽消毒15分钟以上),或使用符合标准的化学消毒剂;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严禁使用,一次性餐饮具严禁重复使用,使用后按医疗垃圾规范处置。
2.消毒后存放
消毒后的餐饮具需存放于专用保洁柜内,保洁柜需定期清洗消毒,防止二次污染;餐饮具取用需遵循
“先消毒、后使用” 原则,避免徒手接触。
3.消毒剂与工具管理
洗涤、消毒剂需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具有合格证明文件,存放于带锁专用橱柜中,标注名称、用途、有效期;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等工具,需张贴清晰耐用的分类标识,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及时清洗晾干。
五、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日常清洁要求
实行
“即时清扫” 制度,餐后 30分钟内完成地面清扫、餐桌擦拭,确保地面无垃圾、无积水,餐桌无残渣、无油污,座椅摆放整齐。
2.定期消毒规范
每周至少1次对餐厅地面、餐桌、门把手、取餐台等高频接触部位消毒,采用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后用清水擦除残留,防止腐蚀。
3.个人餐具管理
学生需使用个人专用餐具,严禁混用;个人餐具由学生自行清洗干净并妥善保管,食堂可提供专用餐具存放柜,定期清洁消毒。
4.防害措施
定期检查并维护防蝇灯、粘鼠板、灭蟑设施,每周至少1次清理虫鼠尸体及孳生地;餐厅门窗需安装防蝇纱网,垃圾桶需加盖并日产日清。
六、卫生检查与健康管理制度
1.健康证明要求
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均需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每年进行1次健康体检;新入职人员需先体检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2.患病离岗规定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业人员出现体温≥37.3℃、咳嗽、腹泻、呕吐、咽痛、皮疹等症状时,需立即脱离岗位并就医,待医疗机构确认排除有碍食品安全病症、治愈后,凭康复证明方可重新上岗。
3.卫生检查机制
建立
“日常巡查 +每周抽查+每月专项检查”
制度,由学校领导、后勤管理部门人员组成检查小组,重点检查原料采购、卫生消毒、人员健康等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事项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期限,跟踪落实并建立检查台账。
七、卫生突发事件报告与处置制度
1.即时报告要求
若发生学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源性疾病(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集中出现),食堂管理人员需立即向中心学校报告,上报时限不得超过1小时,同时保留可疑食品、餐具等证据。
2.应急处置措施
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联系医疗机构救治患病师生,协助医护人员做好患者转运、信息登记;配合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开展调查,严禁瞒报、谎报、迟报事件信息。
3.后续报备要求
事件处理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食堂管理人员需提交书面报告(含事件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整改措施)至中心学校备案,同时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八、食堂就餐人员须知
食堂为全校师生提供就餐服务,其运营质量直接关系师生身体健康,遵守食堂管理制度是每位就餐人员的义务,具体要求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