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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学教研工作有关规定(2026修订版)
活动制度

学校教学教研工作有关规定(2026修订版)

学校教学教研工作有关规定(2026修订版) 为进一步深化新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教研组规范化建设,充分调动各教研组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增强团队协作与集体创优意识,促进校本教研管理的制度化、精细化,聚焦课堂教学实效与教师专业成长,形成 “以研促教、以教提质、争创优秀” 的良好风气,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原则 1.导向性原则:立足校本实际,

2026/3/181 次浏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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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学教研工作有关规定(2026修订版)

为进一步深化新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教研组规范化建设,充分调动各教研组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增强团队协作与集体创优意识,促进校本教研管理的制度化、精细化,聚焦课堂教学实效与教师专业成长,形成
“以研促教、以教提质、争创优秀” 的良好风气,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原则

1.导向性原则:立足校本实际,聚焦课堂教学核心,紧扣新课程标准,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培育学生核心素养为核心导向,推动教研工作与教学实践深度融合。

2.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用多维度、立体化评价方式,评价标准、评选流程、计分细则、结果公示全程公开,接受全体教师监督。

3.实效性原则:注重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既关注比赛获奖、论文发表等显性成果,更重视教研活动常态化开展、教学实效提升、青年教师培养等隐性成效。

4.成长性原则:鼓励创新实践,支持教研组结合学科特点开展特色教研,兼顾不同学科差异,为教师专业成长和教研组梯队建设提供发展空间。

5.年度性原则:评选活动每年度集中开展一次,评价周期为自然学年(9月 1日至次年8月 31日)。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优秀教研组评选领导小组

成立xx学校优秀教研组评选领导小组,全面统筹评选工作,确保方案落地执行。


长:校长(职责:统筹方案制定、审批评选结果、协调重大事项)

副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职责:牵头组织评选工作、监督流程合规性、处理评选中的重大问题)


员:各处室负责人、教导处副主任、各教研组长(职责:

a.各处室负责人:配合提供跨部门支持(如德育处提供学生评价数据、总务处提供物资保障等);

b.教导处副主任:具体负责计分统计、材料审核、流程推进;

c.教研组长:如实上报本组教研活动材料、获奖证明,配合完成评价数据核对)

(二)评选办公室

评选办公室设在教导处,作为日常工作机构,具体落实评选事务。


任:教导处主任(职责:制定年度评选实施细则、组织材料收集与初审、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公示评选结果)

工作人员:教导处干事(职责:材料归档、数据录入与核算、通知传达、异议登记)

三、教研组建设核心任务

各教研组需以提升教学质量和教师专业素养为核心,扎实开展以下工作,作为评选的基础依据:

1.常态化教研活动:

集体备课:每学期不少于8次,需形成统一教案、教学反思记录,聚焦重点难点突破、教学方法优化;

主题教研:每学期不少于4次,围绕学科教学热点、学生学习痛点确定主题(如
“核心素养导向下的课堂教学设计”“作业分层设计与实施”
等),需有方案、有研讨记录、有成果总结;

听课评课: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教研组长不少于20节),评课需聚焦课堂实效,提出具体改进建议,禁止形式化记录。

2.青年教师培养:

建立
“师徒结对” 机制,每组至少结对 2-3对(根据青年教师人数调整),师傅需指导徒弟制定成长计划,每学期听徒弟课不少于6节,评课有书面记录;

支持青年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比赛,组内开展磨课、试讲等帮扶活动,建立青年教师成长档案。

3.教研成果转化:

每学期每组至少开展2次组内公开课、1次校级及以上示范课或研讨课,形成可推广的教学案例;

积极参与课题研究(校级及以上),每组每学年至少有1项在研课题或完成1项结题课题;鼓励开发校本课程、编写校本教材,或形成学科特色教学资源包。

4.学生发展支持:

结合学科特点开展课外活动(如学科竞赛辅导、兴趣小组、研学实践等),每学期不少于2次;

关注学生学业发展,通过教研活动优化教学策略,促进学生学科核心素养提升,相关成效可作为评选参考(如学生竞赛获奖、学业成绩进步等)。

四、评选细则

(一)基础资格条件

教研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参与评选:

1.严格遵守学校教学管理规定,无教师出现教学事故、无故缺课、旷工等违规违纪行为;

2.按要求完成年度教研任务(如集体备课、主题教研、听课评课、优课录制、论文报送等),无未完成核心任务情况;

3.教研活动记录完整、真实,材料归档规范(包括教案、反思、研讨记录、获奖证书、课题材料等)。

(二)计分标准(总分100分)

1.教研成果类(40分)

教师业务大赛、论文评比(25分):具体计分及奖金标准如下:

a.一师一优课、微课类:部级计6分,奖金800元;省级计4.5分,奖金500元;市级计2.5分,奖金300元;县级计1分,无奖金。

b.信息化大赛、优质课(说课)等教育教学业务大赛类:省级一等奖计5分,奖金600元;省级二等奖计4.5分,奖金500元;省级三等奖计4分,奖金400元;市级一等奖计3分,奖金400元;市级二等奖计2.5分,奖金300元;市级三等奖计2分,奖金200元;县级一等奖计1.5分,奖金200元;县级二等奖计1分,无奖金;县级三等奖计0.5分,无奖金。

c.论文评比类:省级一等奖计5分,奖金500元;省级二等奖计4.5分,奖金400元;省级三等奖计4分,奖金300元;市级一等奖计3分,奖金300元;市级二等奖计2.5分,奖金200元;市级三等奖计2分,奖金100元;县级一等奖计1.5分,奖金100元;县级二等奖计1分,无奖金;县级三等奖计0.5分,无奖金。

课题研究与校本课程(15分):

课题研究:国家级课题主持者计10分、参与者计6分;省级课题主持者计8分、参与者计4分;市级课题主持者计6分、参与者计3分;校级课题主持者计4分、参与者计2分;结题课题在对应分值基础上额外加2分。

校本成果:开发校本课程并投入使用计8分;编写校本教材计6分;形成学科特色资源包计4分。

2.教研活动开展类(30分)

集体备课:按要求完成8次且记录完整、有实效计8分,每缺1次扣 1分;

主题教研:主题明确、流程规范且成果可推广,完成4次计 8分,每缺1次扣 2分;

听课评课:组内教师听课达标率100%计 7分,每有1人未达标扣0.5分;

公开课/示范课:完成每学期2次组内公开课、1次校级及以上示范课(或研讨课)计3分,缺1次扣 1分。

3.青年教师培养类(15分)

师徒结对:按要求完成2-3对结对,指导记录完整计5分,每缺1对扣 2分;

青年教师成长:青年教师获县级及以上奖励,每有1人获奖加2分,最高计6分;

成长档案:建立完整的青年教师成长档案计4分,未建立扣4分。

4.学生发展支持类(15分)

学科活动:每学期开展不少于2次学科课外活动,学生参与度高计5分,缺1次扣2.5分;

学生获奖:学生获县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每有1人获奖加1分,最高计6分;

学业提升:学科学生学业成绩稳步提升或合格率、优秀率达标计4分,未达标扣2-4分。

(三)计分说明

1.教研组最终得分为各项得分之和除以本组教师人数(在岗在编、满工作量教师)的均分,保留两位小数;

2.个人单项得分和奖金按最高层次等级统计,不重复计分,分四类统计:一师一优课/微课、教育教学业务大赛(信息化、说课、优质课等)、论文评比、课题/校本课程;

3.同一成果(如课题、校本课程)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分值项统计;

4.各项材料需在评选周期内提交,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计分。

(四)取消评选资格情形

1.未按要求完成核心教研任务(如优课录制、集体备课、主题教研等);

2.教研材料弄虚作假(如伪造记录、获奖证书等);

3.组内教师出现教学事故、违规违纪被学校通报批评;

4.无故不参加学校安排的教学教研活动的教师占本组教师总数10%及以上;

5.评选过程中存在恶意举报、干扰评选秩序等行为。

(五)奖项设置与奖励标准

1.优秀教研组奖:按最终得分排名,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根据学校教研组总数可适当调整),颁发荣誉证书及教研经费支持:

一等奖:经费3000元;

二等奖:经费2000元;

三等奖:经费1000元;

(经费用于教研组购买教研资料、开展教研活动、外出学习等,专款专用)

2.优秀教研组长奖:总奖金2600元,奖励教研组均分前5名的教研组长,按排名分配奖金(如第1名 800元、第2-3名各600元、第4-5名各300元);

3.个人奖励:教师参与各类比赛、课题研究等,按本方案计分标准在绩效工资中加分,同时发放相应奖金(详见教研成果类计分标准);

4.额外激励:优秀教研组的教师在评优评先、职称评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监督与申诉机制

(一)监督小组

成立由学校纪检委员、教师代表(3-5名,各教研组推选)组成的监督小组,负责评选全过程的监督工作:

1.监督材料审核、计分统计的合规性;

2.受理教师对评选结果的异议申诉;

3.对违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二)申诉流程

1.教师或教研组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需在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小组提交申诉,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

2.监督小组在收到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形成核查报告提交评选领导小组;

3.评选领导小组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最终裁定,将结果书面反馈申诉人。

六、附则

1.本方案所指

“县级及以上” 包含县级、市级、省级、部级,“校级及以上”
包含校级;

2.因不可抗力(如疫情、自然灾害等)影响教研活动开展的,由教研组提出申请,经评选领导小组审批后可适当调整任务要求;

3.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优秀教研组评选领导小组审议决定;

4.本方案由xx学校教导处负责解释,自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5.本方案每2年根据学校发展实际和教研工作需要,可由教导处提出修订建议,经评选领导小组审议、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