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纪律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及方式制度
为加强中学纪律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教育行政法规,特制定本中学生纪律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工作职责及方式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原则
本制度旨在规范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方式,确保纪律处分工作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教育性。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全体学生。
第二章 组织结构与职能
第三条 组织构成
委员会由学校校长或指定的副校长担任主任,成员包括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 职能定位
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纪律管理相关制度,监督纪律执行情况,处理学生违纪事件,维护学校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五条 维护学校秩序
委员会应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的正常运行,及时处理影响学校秩序的行为。
第六条 教育与惩戒
委员会应结合教育与惩戒,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根据违纪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七条 调查取证
委员会应对涉嫌违纪的学生进行初步核实,必要时开展深入调查,收集相关证据。
第八条 处理建议与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