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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规定(2025修订)
综合资料

中心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规定(2025修订)

中心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规定(2025修订) 为规范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工作,构建高素质专业化管理队伍,提升学校治理效能,保障教育教学工作高质量推进,根据《镇教育委员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本镇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任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路线和政策,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

2025/12/91 次浏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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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规定(2025修订)

为规范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工作,构建高素质专业化管理队伍,提升学校治理效能,保障教育教学工作高质量推进,根据《镇教育委员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本镇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任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路线和政策,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风正派、秉公办事,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专业能力突出,具备岗位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储备和业务操作能力,教学业务精湛,教学实绩显著,在教育教学领域有一定影响力。

3.管理素养全面,拥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管理实践经验,开拓创新意识强,工作思路清晰,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决策和应急处置能力。

4.廉洁自律严格,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廉洁奉公、以身作则,善于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密切联系师生,群众认可度高、口碑良好。

5.资历学历达标,具备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拥有三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曾担任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等管理岗位者,在选拔中予以优先考虑。

6.年龄界限明确,提任中层干部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现任中层干部任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确因工作需要的,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

7.身心素质良好,身体健康,心理素质佳,能完全胜任中层管理岗位的工作强度和压力。

二、岗位配置标准

按照
“精简、规范、合理、高效”
的原则,严格依据上级核定职数配置中层干部,严禁超编超配;现有机构、职数超出规定标准的,须制定精简计划逐步整改。学校行政管理与党群组织岗位实行
“一人多岗、专兼结合” 的配置模式,具体标准如下:

1.中心学校:教导处、教科室、总务处各配置主任1名,根据工作实际需求可增设副主任1-2名;

2.村级完全小学:12个班级及以下的,配置校长1名、教导主任1名;12个班级以上的,增设副校长1名、教导处副主任1名。

三、选拔任用程序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面向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实行
“公开竞聘、择优聘任”
制度,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需重新履行聘任程序;同一岗位任职考核合格者,可连续聘任。

(一)选拔聘任流程

1.公开报名:符合本规定

“任职基本条件” 的在职在编教职工,自愿填写《中层干部竞聘报名表》,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至学校竞聘工作小组。

2.资格审核:学校党政班子集体研究,对照任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竞聘资格的人员名单,并在学校内部公示3个工作日。

3.竞聘考核:成立由县纪委相关领导、镇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学校校委会(县管干部)组成的竞聘领导小组,通过
“理论考试、竞聘答辩、民主测评”
三项环节进行综合考核。其中,民主测评需涵盖
“德、能、勤、绩、学、廉”
六个维度,同意票数未超过参与测评人数三分之二的,取消任用资格。

4.公示任命:竞聘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核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在学校及所在镇教育系统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镇党委政府、教育局党委审批备案,由学校正式发文任命。

四、轮岗交流机制

中层干部轮岗交流是优化队伍结构、提升综合能力的重要举措,分为校内轮岗和校际交流两类,具体要求如下:

(一)交流轮岗条件

1.需通过多岗位锻炼提升综合素质,为后续担当更重要职责储备能力的;

2.在同一中层岗位任职满两个任期(6年)的,原则上应进行轮岗交流;

3.因学校发展规划、岗位设置调整等工作需要的。

(二)交流轮岗方式

1.校内轮岗:学校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岗位调整方案,报镇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相关干部进行校内岗位轮换,确保轮岗工作平稳有序;

2.校际交流:由教育局党委统筹规划,结合各学校发展需求,会同相关学校协商确定交流人选,明确交流期限和工作要求,跨校交流干部需服从组织安排。

五、培养考核管理

(一)培养提升

1.学校将中层干部纳入教育系统干部培养体系,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通过专题研修、挂职锻炼、业务研讨等多种形式,提升其政策理论水平和管理实践能力;

2.支持中层干部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学历进修和学术交流活动,为其成长发展提供必要的时间、经费和资源保障。

(二)考核评价

1.实行

“年度考核 +任期考核”
相结合的考核制度,考核工作由学校党政班子牵头组织,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2.年度考核侧重干部履职尽责、工作成效等情况,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作为评优评先、绩效分配的重要依据;

3.任期考核在任期届满后开展,全面总结干部任期内的工作业绩、能力提升、廉洁自律等情况,形成综合考察意见,报上级教育局备案,作为续聘、轮岗或提拔使用的核心参考;

4.考核结果需及时反馈给被考核干部,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帮助其改进工作。

六、附则

1.本规定由XX镇中心学校校委会负责解释;

2.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3.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镇学校中层干部选任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镇中心学校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