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x
学校学生一日常规管理细则(2025试行版)
综合资料

学校学生一日常规管理细则(2025试行版)

学校学生一日常规管理细则(2025试行版) 为进一步强化学生行为管理,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文明素养,增强学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优化校园学习与生活氛围,落实“养正育人、规范先行”的育人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生年龄特点与管理实际,经校务会讨论决定,对原有《学生一日常规管理细则

2025/8/181 次浏览DOCX
VIP会员可免费下载与转存

学校学生一日常规管理细则(2025试行版)

为进一步强化学生行为管理,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文明素养,增强学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优化校园学习与生活氛围,落实“养正育人、规范先行”的育人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生年龄特点与管理实际,经校务会讨论决定,对原有《学生一日常规管理细则》进行全面修订与完善。

本细则按照学生“一日在校时序流程”设计,具体涵盖从入校到离校各个环节,既规范日常行为,也为教师日常管理提供依据。所有学生必须认真履行,班主任负责解读,年级组负责监督,政教处最终复查考评。

第一节 清晨入校

(一)入校时间

全体学生每日7:00起可进入校园,7:35前必须入班完毕,7:40进入早读状态。

不得提前6:30前到校,也不准临近上课踩点跑进校门。

有特殊原因迟到的,由家长第一时间向班主任电话或微信报备,由门卫登记后方可放行。

(二)入校纪律

不允许在校门口逗留、摆摊购物、围观闲聊、抢位排队等候;严禁在校门拍打玩耍。

学生自行车、电动车、滑板等一律下车推行,停车必须有序,车辆刷号登记后按班级区域管理,无故骑车进校将予通报批评。

未经批准,不许携带智能手机、手持游戏机等电子产品(特殊情况需家长申请并上交代管)。

进校须主动向安保和教师打招呼,见教师招手示意要回应,不得装作看不到。

门卫人员或教师查包如发现零食、辣条、汽水、打火机等违禁品,现场登记并通知班主任。

(三)着装与仪表

必须穿校服,佩戴校徽,有红领巾的班级学生必须规范佩戴。

不得穿拖鞋、洞洞鞋、高跟鞋、奇怪造型鞋。

男生发型前不过眉,侧不过耳,后不过领,不得剃“飞机头” “刺猬头”;女生不得染发、烫花,长发需扎起。

所有学生一律不化妆,禁止涂指甲油、涂唇彩,不佩戴项链、耳钉、戒指等饰品。

每周一由班主任组织“仪容仪表自查”,发现问题当场整改,如屡次不改报政教处处理。

(四)进教室前

到教室后值日生第一时间开门窗、擦讲台、清黑板、抹讲桌。

进班后不允许在教室内“闲坐” “趴课桌” “发呆” “玩卡片”,应主动整理个人物品,检查当天所需书本是否齐全。

不许占别人的座位,不准私自换座换桌,有特殊情况需先报班主任登记。

第二节 晨读时间

(一)晨读时间为7:40—8:10,为学校文化育人重点时段,由语文、英语老师或班主任负责组织。

(二)晨读要求

教材统一使用指定读本或由教导处、教研组指定内容。班级不得擅自切换。

要做到四个规范:“读声要响,站姿要直,眼神专注,内容熟悉”。

全体学生必须参与晨读,除口腔、嗓子或特殊体况外,不许以生病等理由旷读。

(三)课堂管理细则

未能准点入班的学生由班长或纪律委员登记,并提醒其利用课间自查补读。

晨读期间禁止做其他学科作业,不准当众讲笑话、搞小动作干扰他人;如有严重影响班风者,授权当时任课教师扣班级文明分并带至政教处说明情况。

早来的同学可做好前期准备,如整理教室环境、扫地、推出饮水桶、布置课桌等,每班需指定每日晨读前“环境负责人”1—2名。

第三节 升旗仪式与集体活动

(一)升旗安排

升旗每周一举行,如遇雨雪天气由政教处通知是否改室内广播升旗。

学生需在7:50前全部列队完毕,值周老师协助维持队列秩序。

(二)要求与规范

所有同学统一校服、红领巾、鞋袜整齐,站队不得后仰、扶前后肩膀。

升旗过程中必须肃立,不讲话、不玩鞋带;严禁插兜、打哈欠、四处张望等不庄重行为。

显著违反升旗纪律者,如睡眼惺忪、不停窜动,将由青年教师全场记录并课间通报。

(三)国旗下讲话

学生成员须认真收听讲话内容;讲话中有人交头接耳,每次将停顿语音并记录干扰者姓名。

当周重点讲话内容由班主任组织在周会时间带学生复述思考,形式可多样,但要入脑入心。

第四节 课堂行为规范

(一)上课准备

听到上课预备铃,所有学生须立即入座收心,做好学习准备。

课桌不可堆放零食、玩具、非本课教材。衣服不可盖书包,防止课中翻找制造混乱。

坐姿要求“四正”:头正、身正、手摆正、脚放正。不得单手托腮、斜躺侧坐等影响听课状态。

(二)听课纪律

上课须认真听讲,眼神跟随或落于讲述内容关键点。

不能一心多用,如边听边写其他学科作业、折纸、画画等,一经发现点名批评。

遇不清楚的内容不在课中提问,可课后请教,尊重教学节奏。

(三)举手发言

桌面整洁的基础上举手发言,先示意后站立,站立时尽量别扶桌、不晃腿。

发言不得高声抢答,回答完应补一句“谢谢”或“讲完了”。不许讥讽同学回答错误。

(四)书写考试规范

所有书写作业使用黑色或蓝色笔,卷面不得画图案、写留言、小诗歌(有学生习惯在作业旁边写名言或表情)。

做题不得空格拖延,工整程度纳入日常作业评价。

统一规定:开卷测试不得讨论答案,闭卷测试不得提供提纲,发现作弊直接处理。

第五节 课间行为规范

(一)课间纪律基本要求

严禁在楼道、楼梯奔跑、追逐打闹。发现推搡碰撞者,班级扣日常考评1分,填写《课间异常行为表》。

不得拍打同学头部、背部、脚部等敏感部位,不得拉拽衣服、拉扯书包。任何身体接触性“玩笑”行为一律制止。

不得围堵卫生间门口聊天、观察他人如厕,严禁使用洗手间做其他用途(如玩水、倾倒饮料等)。

(二)课间举止礼仪

不许以“比腕力” “掰手腕” “谁推谁不倒”等比赛形式进行强力接触,不宣传暴力游戏。

不得高声喊叫、蹦跳楼梯,不得倚靠或踩踏教学楼墙面、窗台、水槽,发现一律政教处登记。

(三)教室内管理

要求所有学生离开教室前,将桌面收拾整洁,地面无明显垃圾。值日生可适当提醒。

教室课间播放歌曲和视频,应征得当值老师或班主任同意,并保持适当音量,杜绝播放粗俗、搞笑、断章取义内容。

教室门前不得堆放杂物、饮料瓶、未归位扫帚等影响通行的工具。

第六节 午餐与午休管理

(一)午餐就餐纪律

各班须按时到食堂(或送餐点),不得在教室吃饭(例外情况须提前报备)。

排队打饭不插队、不说笑、不携带手机进食堂。进食期间不得起哄、翻菜、拍照上传等行为。

禁止浪费:吃多少打多少,吃得快慢都不催赶,但不允许留饭剩菜成堆。

(二)午饭后规范

用餐后第一时间归位,禁止在校园游荡。寄宿生回宿舍,走读生回教学楼教室。

遇到必须购买物品情形,需班主任提前出具“午间外出记录卡”,由值周老师放行。

(三)午休管理

午休期间(12:50—13:30)教室内必须保持安静。全体学生要求趴桌休息,不可讲话、走动、玩耍。

不得在午休时听音乐、吃零食、使用书本遮头睡觉;不允许玩文具、写作业或偷偷处理手机。

每班由“午休纪律员”巡视,发现异常情况记录并上交班主任。

寄宿生午睡在寝,由生活老师、宿管员联合管理,每晚检查记录一次。

第七节 下午课程与放学

(一)下午第一节课(通常13:45开始)

教师到岗前班长负责班级纪律,不允许因老师延迟进班而滋生混乱。

值日生要检查窗口、日光灯、电扇是否开启或关闭合理。

(二)课堂纪律要求延续上午规范

尤其加强管理注意力分散、困倦等表现,发现“混堂”苗头的教师应主动与家校沟通。

发现学生伏案睡觉超过10分钟以上的,任课教师应课后单独引导其作息调整,而非简单训斥。

(三)放学安排

下课铃响后班主任将学生分批、分层疏导离校。

所有学生中午或下午放学不得滞留教学楼,特殊情况要报班主任后统一在值周处等候。

自行车按序推出,严禁群骑、带人、飙车行为。违者将车辆暂扣三天并约谈家长。

家长如迟到接送,应在校门外“接送区”等候,不得进校寻找。否则,属“非授权入校行为”。

第八节 特殊时段管理(自习课/集体活动)

(一)自习课管理

自习课必须有任务、有秩序、有结果。班主任提前布置内容或交由教务处统筹。

自习课严禁满教室交头接耳、签名打卡、占座串座的行为。

(二)集体活动课程

含主题班会、心理健康课、劳动课等,视为正规课程,不可随意请假、自由离开。

活动课后所有物资须归位,由班干部负责监督。如因活动损坏教室资源需照价赔偿。

(三)课外社团

报名参加的社团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因病请假须向辅导老师说明。

活动过程中必须服从管理,不得以社团为借口逃避功课或纪律监督。

第九节 奖惩办法

(一)表扬机制

每周评选“常规之星” “文明榜样” “卫生标兵”等,并通过电子屏或班会公示。

表现优异者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优先参与评优评先、担任学生干部。

教师须坚持“一事一奖”,一件事、一句话、一点滴正确行为都可即时表扬。

(二)惩戒机制

一日常规违纪总计达3次的,要书面反思,3次反思免谈态度者将通知家长。

操行评定将参考日常表现,班级内部设“个人行为记录卡”。

严重违纪(如携带手机入教室、不听指令擅自离校等)按学校纪律处分流程处理,处分记录进学期档案。

第十节 附则说明

本《学生一日常规管理细则》适用于全体学生,由政教处统筹,年级组和班主任共管共督。

本细则为动态文件,学校视执行效果随教学季度予以修订调整。

所有班主任须第一周召开班会进行细则宣讲并落实签字,纸质签字单上交年级备案。

本解释权归xx学校政教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