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务公开实施办法 (2025年修订版)
为深入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保障教职工依法享有并行使民主权利,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促进学校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全面提升依法治校与廉洁治校水平,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校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及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校务公开工作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根本遵循,深度贯彻民主管理理念,严格恪守
“依法公开、真实准确、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与监督保障作用;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和核心载体,切实保障教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紧扣学校中心工作与发展大局,将校务公开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建设深度融合,着力构建开放透明、廉洁高效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增强学校办学活力与凝聚力。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学校组建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校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推进与全面落实。
组长:XXX(第一校长)、XXX(校长)
副组长:XXX(副校长、党委组织委员)
成员:学校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政教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教育信息化管理处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
1.研究部署全校校务公开工作,审定实施方案、工作制度与年度计划;
2.明确校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实施形式、时间节点与操作程序;
3.协调解决校务公开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与难点事项;
4.定期听取校务公开监督小组与工作小组的汇报,指导、检查、考核各职能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5.对全校校务公开工作承担总责,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二)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学校组建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校务公开工作全过程开展监督检查。
组长:XXX(党委书记、副校长)
副组长:XXX(党委纪检委员、副校长、工会主席)
成员:党组织相关委员、工会代表3
- 5 名、教职工代表5
- 7 名、校外家长代表2
- 3 名、校级学生会干部代表2名。
主要职责:
1.监督核查校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公开时间的及时性,公开程序的合规性;
2.收集、整理、反馈教职工、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与投诉;
3.针对校务公开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跟踪督促相关部门限期落实;
4.每学期至少1次向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与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监督情况;
5.维护教职工、学生在校务公开中的合法权益,保障监督渠道畅通。
三、公开内容
校务公开内容聚焦学校改革发展重点、教职工关心热点、廉政建设关键点、学生及家长关注焦点,确保全面具体、可查可溯,主要涵盖以下方面:
(一)重大决策公开
1.国家及地方教育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政策文件(涉密内容除外);
2.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重大改革实施方案(如课程改革、评价体系改革、办学模式调整等);
3.学校章程、重要管理制度(教职工考勤、学生管理、财务管控等)的制定与修订过程及最终文本;
4.学校机构设置调整、职能分工变更方案及实施结果;
5.涉及教职工、学生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如校区搬迁、重大教学设施改造、安全管理方案调整等)的决策过程与最终结果。
(二)财务管理公开
1.年度财务预算与决算报告(含收入预算、支出预算、专项经费预算及执行情况),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开;
2.财务收入明细:各级政府财政拨款(生均经费、专项补助经费等)、社会捐赠(捐赠主体、金额、指定用途)、勤工俭学收入(项目名称、收入金额)、利息收入、劳务费及其他渠道收入;
3.财务支出明细:人员经费(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福利补贴)、公用经费(办公费、差旅费、教学设备购置款、维修改造费等)、专项经费(科研、资助、培训等)支出情况,每月在教职工线上工作平台公示,每季度在教职工大会现场通报;
4.教职工奖金、福利分配方案(含分配依据、计算标准、发放范围)及分配结果,通过校内公示栏与线上平台同步公开;
5.固定资产管理:资产增减变动(购置、报废、转让)情况、年度清查盘点结果,每年公开1次;
6.明确严禁私设
“小金库”,公开财务监督举报电话与线上举报渠道。
(三)收费管理公开
1.收费依据:公开国家及地方收费政策文件、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批准文号;
2.收费项目与标准:义务教育阶段
“两免一补”
政策落实情况,非义务教育阶段(高中、幼儿园)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伙食费、校车费等)、代收费(教材费、教辅资料费等)的具体标准,在学校门口公示栏、缴费平台显著位置长期张贴;
3.收费流程:公开缴费渠道(线上缴费平台名称、线下缴费窗口位置)、缴费时间期限、票据开具方式与领取流程;
4.收费监管:明确收费资金全额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每学期末公开代收费收支结余情况(如教材费多退少补结果),接受家长监督。
(四)工程建设公开
1.项目立项:公开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复文件、建设内容、投资预算金额、资金来源渠道;
2.招投标公开:公有产权占主导地位的工程(如校舍新建、改扩建、大型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含投标人资质要求、报名时间与方式)、中标单位名称、中标金额、公示期限(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渠道同步覆盖学校官网
“校务公开 -工程建设”
专栏及工程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建设过程:每月更新工程进度情况,公开质量监督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4.竣工验收与决算:工程竣工后1个月内,公开验收报告(含验收单位、验收结论)、最终决算金额及与预算差异说明;
5.责任追溯:明确工程质量实行
“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
终身负责制,公开责任人信息及质量投诉渠道。
(五)教职工奖惩公开
1.奖励公开:
奖励依据:国家、地方及学校表彰奖励制度(如优秀教师、师德标兵、年度考核优秀评选办法);
奖励信息:获奖对象(姓名、所在部门)、获奖事由(教学成果、师德表现、科研贡献等)、奖励类型(荣誉称号、奖金金额、晋升资格)、评选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1.处分公开:
处分依据:学校纪律处分办法、师德失范行为处理规定;
处分信息:被处分人(隐去隐私信息,公示部门+姓名)、违规事实、处分类型(警告、记过、解聘等)、处分期限,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涉密或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
1.申诉渠道:公开教职工对奖惩结果提出异议的申请复核流程、受理部门(工会或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及答复时限(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
(六)人事管理公开
1.招聘录用:
公开招聘计划(岗位名称、招聘人数、任职条件)、招聘流程(报名方式、笔试面试时间地点、体检标准)、面试评委组成(随机抽取后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1.职称评审:
公开评审政策(上级职称评审文件、学校评审实施细则)、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申报人员材料(学历、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校内公示)、评审结果(拟晋升职称名单及对应专业);
1.岗位设置与聘用:
公开学校岗位总量、岗位等级(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工勤岗)、各等级聘用条件、聘用结果(含续聘、解聘情况);
1.干部选拔任用:
公开选拔岗位、任职资格要求、选拔程序(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任前公示)、考察结果、拟任人选,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学生管理公开
1.招生工作:
义务教育阶段:公开
“阳光招生” 政策(学区划分范围、招生计划人数、入学条件、排序规则)、录取名单(按学区或摇号结果);
非义务教育阶段:公开招生计划、报名条件、考核方式(如高中自主招生流程)、录取分数线、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1.学生评优奖励:
公开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
等评选标准、名额分配方案、评选流程、获奖名单,同步通过家长群告知家长;
1.学生资助:
公开资助政策(国家助学金、奖学金、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申请条件、评审流程、资助名单及金额,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严禁泄露学生家庭隐私信息;
1.学籍管理:
公开入学、转学、休学、退学的办理政策、所需材料清单、办理流程及时限,通过校内公示栏与家长服务平台同步公开;
1.学生处分:
公开处分依据(《中小学生教育惩戒规则》《学校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处分事由、处分类型(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申诉渠道,处分结果仅在校内限定范围公示(避免扩散至社会)。
(八)师德师风建设公开
1.公开《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师德规范全文;
2.公开学校师德考核办法(考核指标、评分标准、结果等级划分)及年度师德考核结果(按部门公示考核等级,不公示具体分数);
3.公开师德先进典型事迹(如师德标兵工作经验分享材料)、师德失范行为处理案例(隐去个人隐私信息,仅说明违规类型及处理结果);
4.公开师德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及线下举报地点(工会办公室)。
(九)物资采购公开
1.采购计划:公开教学设备(电脑、投影仪等)、办公用品、教材教辅、食堂食材等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参数要求;
2.采购方式:公开采购类型(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达到公开招标限额的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并公示招标相关信息;
3.采购结果:公开中标单位名称、中标金额、验收报告(含质量检测结果),每月或每季度汇总后在学校官网
“校务公开 -物资采购”
专栏公开;
4.食堂管理:单独公开食材采购渠道(供应商名称、资质证明)、食材价格(每周更新公示)、伙食费收支情况(每月公示)、食品安全检查结果(每次检查后3个工作日内公示)。
四、公开形式
根据公开内容性质与受众群体特点,采用多渠道结合的公开方式,确保信息可及、可查、可追溯:
(一)会议公开
适用于重大决策、财务预决算、年度工作报告等核心内容。教代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专项报告校务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教职工大会每季度至少1次通报财务收支、奖惩落实等具体事项,部门工作会议结合业务推进同步传达相关公开信息,确保教职工全面知晓。
(二)固定公示栏公开
适用于收费标准、奖惩结果、招生名单、工程招标信息等需长期或集中公示的内容。在学校行政楼大厅、校门口、教师办公室走廊、学生宿舍楼大厅设置固定公示栏,按规定时限张贴公示材料,确保教职工、学生、家长直观获取信息。
(三)线上平台公开
适用于所有非涉密公开内容,是校务公开的核心渠道。学校官网开设
“校务公开” 专属专栏,按 “重大决策”“财务管理”
等类别分类展示信息;微信公众号、教职工工作群、家长服务群同步推送重要公开内容,线上信息长期保留,支持历史查询。
(四)书面公开
适用于财务报告、规章制度、重要实施方案等需留存查阅的内容。将相关材料印发纸质版,分发至各职能部门及教职工手中,同时存档于学校图书馆、档案室,供教职工、学生及家长依规查阅。
(五)意见收集与接待公开
通过校门口
“校务公开意见箱” 收集反馈意见,每周开箱 1次,及时整理汇总;每月设定1次
“校务公开接待日”,由校领导及监督小组成员坐班接待,现场受理咨询、意见与投诉,确保沟通渠道畅通。
五、公开程序
1.内容提报:各职能部门在事项确定或结果产生后3个工作日内,整理公开材料(含文字说明、数据表格、政策依据文件),提交学校办公室进行初审;
2.审核把关:学校办公室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重大事项(如财务预决算、招生政策)需报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需提前征求工会意见;
3.确定渠道及时限:审核通过后,学校办公室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内容性质确定公开形式及时限(常规事项长期公开,动态事项按规定公示期公开);
4.信息发布:职能部门按确定渠道发布公开信息,线上发布内容需同步报送学校办公室备案存档;
5.意见处理:监督小组收集反馈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转交相关部门处理,部门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理并答复反馈人,处理结果同步公开;
6.资料归档:公开事项完成后,职能部门将公开材料、意见记录、处理结果整理归档至学校档案室,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六、责任追究
1.责任主体: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本科室校务公开直接责任人,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为全校校务公开第一责任人;
2.追责情形:
应公开而未公开、公开内容虚假或不完整,隐瞒关键信息的;
未按规定时限或程序公开,引发教职工、家长不满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对监督小组提出的整改意见拒不落实,或推诿、敷衍处理反馈意见的;
泄露涉密信息(按国家及学校保密规定界定),或公开不当侵犯个人隐私的;
阻挠他人依规查询公开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提意见人的;
1.追责方式:
情节较轻的:对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责令限期整改;
情节较重的: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批评,取消部门及个人年度评优资格;
情节严重的(如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按学校纪律规定或上级要求给予纪律处分;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1.结果运用:校务公开落实情况纳入部门年度考核与负责人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直接挂钩。
七、附则
1.本办法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校务公开的最新政策法规执行;
2.本办法由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2025年 X月 X日起施行,原《学校校务公开实施办法(XXXX版)》同时废止。
XX学校(盖章)
2025年 X月 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