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务公开管理制度及记录台账
目录
一、指导思想 3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4
(一)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4
1.领导小组成员 4
2.领导小组职责 4
(二)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4
1.监督小组成员 4
2.监督小组职责 5
三、校务公开内容 6
(一)应向本校教职工公开事项 6
(二)向学生、家长、社会公开事项 8
(三)其他事项 8
四、校务公开的形式及方法 9
(一)会议公开 9
(二)书面公告 9
(三)媒体公开 10
(四)座谈会 10
(五)其他公开 10
五、校务公开的程序 11
(一)校务公开的程序 11
(二)校务公开的时间 11
(三)收集反馈的意见 11
(四)档案材料的保存 12
六、校务公开的要求 12
(一)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 12
(二)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13
(三)强化监督和检查原则 13
七、校务公开记录台账 13
(一)办学目标和决策公开记载 14
(二)学生管理公开记载 15
(三)人事管理公开记载 16
(四)后勤、财务管理公开记载 17
(五)党员、干部管理公开记载 18
(六)师德规范公开记载 19
(七)其它记载 20
学校校务公开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促进学校领导班子、管理人员廉洁自律,规范学校校务公开,增强校务的透明度,增强教职员工的凝聚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以教育法律法规为准则,建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广大教职员工要求的、科学规范的校务公开制度。通过校务公开,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加强决策民主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发挥教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形成合力,进一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使学校管理走向制度化、科学化和民主化的轨道。
实行校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公开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不得损害学校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加强校务公开的制度化建设,学校建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一)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长办公会议确定: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明确校务公开制度的重要意义,组织全体教职工关心学校民主政治的建设,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改革和民主管理。
(2)坚持依法治校,制订切实可行的校务公开实施方案,抓住重点,规范工作,充分发挥教代会和监督小组的作用,使校务公开工作在民主、科学的基础上得到健康发展。
(3)及时处理监督小组及教职工的投诉。
(4)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校务公开的制度。
(二)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1.监督小组成员
监督小组成员由教代会确定: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监督小组职责
(1)认真执行上级文件和本校校务公开制度的有关文件。在职责范围内,充分行使监督权利。
(2)对校务公开内容实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反映,并有权要求领导小组做出明确答复。
(3)接受教职工投诉,要把教职工意见及时转报领导小组并了解处理结果。
(4)每年向领导小组和教代会通报一次校务公开执行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
三、校务公开内容
凡社会、广大教职工普遍关注的,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校务都必须公开。主要是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难点,每一阶段工作的重点,教职工和社会关心的热点,学校廉政建设的关键点。
(一)应向本校教职工公开事项
1.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情况,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等;
2.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3.年度资产管理和资产变动情况;
4.学校每学期经费收支情况(收入部分必须包括财政预算内、预算外收入、学校后勤服务收入、接受捐赠收入、租金收入等,支出部分必须列明具体项目及开支款额);
5.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岗位设置、绩效工资发放、年度考核、评先评模、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晋职晋级等事项的有关政策依据和实施方案及结果;
6.学校行政管理干部的选拔任用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7.教职工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8.大宗物资采购、成套或贵重设备购置、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9.校舍建设的立项、工程招标、建设进度和验收结算情况;
10.学校领导干部和党政工作人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和民主评议情况;
11.外出学习考察、培训及其有关费用支出情况;
12.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
13.按上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内容。
(二)向学生、家长、社会公开事项
1.学校规划、办学目标、重大决策及办学成果;
2.收费政策依据、项目、标准、程序、范围时间,计费单位、批准收费机关及监督电话;书本费等代收费结算;
3.学生资助政策、标准、申报审批程序及结果;
4.招生的政策、指标、程序;
5.学生干部的选拔任用情况和学生的入团、入队、评先、评优、违纪违规处分情况,但不得违背对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
6.考试的规程、评分标准和结果,但不得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考试成绩排名;
7.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和处理情况;
8.按上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内容。
(三)其他事项
1.教职工、学生普遍关注的应当公开的其它项目。
2.凡向社会公开的校务,都要同时在校内公开。
四、校务公开的形式及方法
在公开内容的形式上,主要通过以下几种形式进行:
(一)会议公开
以校务会、教职工代表会、全体教职工会、学生大会等形式通报、交流情况。
1、校务会:校务会对校务公开的重大问题集体讨论,校长负责决策。
2、教代会:教代会是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主要途径。
(1)听取并讨论由校务会集体形成、经校长决策的学校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算等重大问题。
(2)讨论通过校内聘任、奖惩、分配、改革等事项的原则和办法及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3)审议决定福利费使用原则与方法及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事项。
(4)民主评议干部。
(二)书面公告
1.用下发文件、条例、手册等形式公开。
2.在校内醒目处设置“公开栏”,通过简报、墙报、宣传橱窗等形式公开。对规划性的通报事项,对有关费用的收支情况,对评优、评职称的结果情况,通过“公开栏”定期向全体教职工公布。
(三)媒体公开
通过校内广播、大屏宣传电视、学校官方网站、公众号等宣传媒体公开。
(四)座谈会
召开学生、家长、教职工、党外人士及有关人员的座谈会,听取各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合理建议。
(五)其他公开
1.根据校务公开的内容选择其它合适的形式公开。在公开地点的选择上,按照醒目、美观、耐用、方便的原则,设置在校园办公场所或公共场所,以便更直接更直观地方便师生、群众监督。
2.还可以通过领导接待日、校长信箱、学校开放日等其他便于教职工和社会知晓的形式公开校务。
3.在公开的时间选择上,公开的项目按照内容、性质、按长期、短期、随时公开。
五、校务公开的程序
(一)校务公开的程序
按规定应提交教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的校务,应在正式公开前提交教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一般的校务事项由校务公开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由主要领导签字,通过校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开。财务公开由学校经审小组对帐目、凭证和实物、存款进行核实,出具审核意见,经学校主要负责人、报账员和清帐小组成员共同签字后按财务公开的要求进行公布。
(二)校务公开的时间
一般的校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及教职工关心的事项及时公开。财务计划年初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每学期末工作结束时公布,财务收支、财产、债权债务年终时公布,应收款、应付款必要时应及时进行专题公布,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每学期按物价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公布。
(三)收集反馈的意见
每次校务公开后,校务公开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教职工群众对校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和要求,学校要及时答复,确有问题及时整改,整改后将结果再次公布,使群众满意。
(四)档案材料的保存
做好下列校务公开材料书面或电子文本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每学期汇总一次。
1.校务公开内容;
2.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记录本;
3.校务公开监督小组会议记录本;
4.教代会会议记录和有关资料汇编。
六、校务公开的要求
(一)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
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范围内,建立行政、纪检、工会等部门密切配合,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校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实事求是,保证校务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客观性、可靠性。
结合实际、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突出工作重点,采取多种形式,讲究工作实效。真正使校务公开工作与改进行政工作和深化校内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建设现代化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教育的管理水平和效益。
(二)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和制约机制,在保证学校领导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权力的同时,要让教职工更好地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调动管理者、教职工的积极性,确保校务公开工作顺利地进行。
(三)强化监督和检查原则
强化监督和检查,使校务公开工作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在校务公开中工作不力或不称职的干部,给予批评教育;对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侵犯教职工民主权利等行为给予严肃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