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区教体局教育【****】**号“关于在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文件精神,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回应群众关切,帮助家长解决接送困难,破解学生课后监管难题,增强教育服务能力,结合学校学生家庭以及教师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拓展学生学习空间、推进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满足家长接送便利和学生巩固学习成果需求,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安全原则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管理措施,根据家长学生自愿需求(优先保障留守学生、家庭困难学生自愿需求)落实服务教师,规范作息时间,加强组织纪律管理,确保参加课后服务的每一名学生在校期间安全。
2.规范原则
杜绝集体教学、补课行为,坚持作业辅导、答疑解惑、课外阅读、兴趣小组、综合实践、团队活动的工作原则,学校加强监管检查力度,建立监管工作台账。
3.自愿原则
学校开设的课后服务,完全采取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由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复核、统筹安排、以学期为周期统一组织实施,杜绝一切强制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