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工作纪律管理规定(2025年教代会通过修订)
一、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明工作纪律、明确岗位规范、健全行为底线,持续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和基层教育治理现代化,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满意度,营造风清气正、担当作为的育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的十项准则》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经学校党支部会、教代会、校务会审议通过,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对象
本规定适用于本校全体教职工,包括:
在编及聘用制教师;
中层及以上干部;
各岗位辅助人员(如实验员、图书管理员等);
后勤、工勤、安保、生活管理类工作人员;
临时人员(按实际聘用合同约定执行本办法相应纪律条款)。
凡在学校工作期间,其一切工作行为、纪律要求和岗位准则,均应遵守本规定。
三、岗位履职与服从安排纪律
教职工应严格执行学校岗位分工安排,服从学校基于教学任务、职责需要作出的岗位调配、课务调整、职责补位、工作时间安排等,不得无故拒绝或阳奉阴违。
所有专任教师须履行教学、课外辅导、考务、家访、家校联络、学生管理、基地实践、德育活动等职责,不得以“职责外”推脱。
行政管理干部应按分管范围主动作为、办公高效,接受岗位监督。
对学校明确安排的会议、考试、班会、值班、巡查等任务,无正当理由擅自不到、擅自安排他人顶替、擅自提前离岗,每次视情节警告或通报批评。
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岗位职责的,应通过正常程序由部门推荐后提交校委会审批。
四、出勤坐班纪律
学校实行统一作息和坐班制度,作息时间原则上为:上午7:50至11:30,下午13:20至17:30,有早晚自习任务或特殊安排的岗位人员按各部门排班执行。
所有教师(含专任、兼职教师、教辅人员)必须依时到岗,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脱岗。连续3次及以上轻微迟到视为一次违纪记录。
行政及年级、教研负责人、中层管理干部应根据工作情况提前到岗、推后离岗,不得在上班期间将非工作事务长期占用办公时间。
教职工在岗期间不得随意串岗闲聊、看小说、浏览娱乐网页、玩手机游戏,办公群内传播网络段子、无关图片、长篇闲聊等行为一经查实予以通报。
学校推行“工作留痕”制度,教务、德育、总务等处室将定期对部门考勤、座班、纪实性工作笔记、在校时间等进行抽查核验,一切行为以“工作是否有痕迹、工作是否可追溯、时间是否合理使用”为基础考核指标。
因私事确需临时离岗者,应提前报备年级或处室负责人,并说明返回时间。超过30分钟以上须书面记录备案,边走边请、擅自离岗将按早退处理。
五、办公行为规范
教职工在校期间应注重仪容仪表。原则上教师工作日不得穿拖鞋、背心、背带装、透明装、超短裙、暴露性服装、过于鲜艳或图案夸张样式服饰进入教学区域。
管理干部和年级组员在重要会议、公开课程、检查接待日等应主动穿着得体,树立良好形象。
校园内严禁吸烟。教职工不得在办公室、厕所、楼梯角落、教室附近等吸烟。学校设定“禁止吸烟区”标识区域一经违反,将纳入当年纪律考核扣分项。
尊重同事之间的边界感与承压情况,不得在他人办公时间内长篇累牍谈非工作内容;对于年级教学任务、平台使用流程等需集体商讨的内容,应安排适当时段集中讨论、避免打扰正常教学。
六、教学行为纪律
(一)课堂管理纪律
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课程表按时到班,不得私自更换课程、调换教室、跨级代课等;有特殊情况的,须经教务处备案、主管校长审批。
上课时间无特殊情况应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组织学生候课,备课笔记、教学用品齐备。
课堂教学过程中不得离开课堂;不浏览手机、无关网页、视频或处理私事。课堂上操作手机设备,原则上仅限于PPT展示、答题系统等必要教育使用。
(二)教学态度与纪律
不得拖堂超过10分钟,造成下课秩序混乱、占用其他任课教师时间的。
严禁课堂上敷衍教学、抄资料读、放电影应付、中途离场、看会议记录等假教学行为。
高度重视教学反馈与成长学生的引导,不得因学生成绩、个性化问题而全班点名批评、讽刺挖苦、情绪发泄。
(三)教学行为“红线”
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如罚站超过合理时间、让学生下蹲、长时间反复抄写、踢打推搡、取笑羞辱、旁敲侧击学生家庭背景等。
尚未取得学校教研审批或上报教务备案的资料一律不得强制性向学生推荐。经查实代售教辅资料、以推荐名义变相销售练习册、组织订购文具、推销保险用品等人员,一律予以年度考核降档、处分通报。
七、师德师风与对学生行为规范
教职工应坚守育人底线,言传身教、公平对待,遵循学生发展规律,不得随意压制、设限、漠视学生成长的正当诉求。
不得用语言攻击、性别歧视、地域歧视、职业歧视、家庭歧视等方式区别对待学生。
对成绩差、学习习惯差或受家庭影响较大的学生,应主动关注、个别激励、合理教育。不得存在“放弃型”教学或只对优生关注、对后进生放任的现象。
教师不得与学生或家长产生任何财务交易关系,不得借用家长车辆、接受学生赠与贵重物品、私下进行企业推广、兼职辅导收款等。
男教师进入女生住所(特别是晚修、卧室、分班后零碎时间)应注意行为界限和公开场合,不得独处、不关门;女教师亦参照同类异性交往标准执行,防止被误解或外界曲解。
八、会议参与与执行指令纪律
教职工应按时参加学校、处室、年级、教研组等组织的各类会议,不得迟到、早退、缺席,不得擅自让他人代为签到,应以实际效果体现会议精神。
会议通知发布后,如无正当理由不予回复、不做准备、不按要求完成布置任务的,视为“会而不议、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典型案例记录处理。
对学校会议中提出的重点工作、指令性任务,相关责任人及其岗位要履行传达义务、督办责任、结果归档,确保“事事有人办,件件有回音”。
内部会议讨论事项,如未正式对外公布,教职工应保守信息,防止“会议截图泄露、误传职责安排”引发不良舆情。
九、请假与销假制度
教职工因病、因事确需请假的,应按以下流程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请假时长
审批人
特别说明
半天以内
年级长或处室主任
需当日签到表备注说明
一天以内
分管副校长
附事由说明
一天以上
校长批准
填写《教职工请假表》,附带证明材料(医院证明、家庭紧急证明等)
所有请假均须书面审批为主,口头请假不得视为正式有效;急病须当天请假、24小时内补手续。
教职工返岗后,须主动向相关负责人进行销假登记。未按流程销假超过两次以上的,按“程序违规”纳入年度考核扣分体系。
超假、冒假病、虚假请困、以探亲为名规避会议学习的,一经查实追究责任。
不履行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年度累计请假超过25天的,不参加当年评优评先。
十、值班、临时任务履责与事件信息报送
值班安排由校级、处级、年级层级交叉排布,所有值班人员应按时、按岗、按要求到岗值守,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岗位,不得由家属、学生代为履责。
对于学生突发事件、危机苗头、家长投诉等异常动态,应第一时间向学校安全值守总负责人电话报送后再作处理,不得自行压下处理、等待隔天反馈。
任课老师、班主任、宿管、门卫均负有发现安全隐患的第一责任及信息上报义务,“谁看见谁负责上报”。
值班记录不得虚填写、抄袭、预先填写,任何形式的值班玩忽职守将按责任事件处理。
十一、校园秩序与办公、教学区域规范
教职工应珍惜办公环境资源,禁止在教学区张贴非公告类宣传纸张,不在楼道乱扔杂物、随地吐痰、乱贴乱画,不得私自改造办公室线路或安装私人物品。
严禁在教学楼层停放电动车、将生活用品带入教室区域(电饭煲、电压锅、电烧水壶)等情况。
上、下午教学期间禁止教师在教室周边吸烟、打闹、追逐大声喧哗。
不得进入他人办公室翻动文件桌柜或取电源、使用设备,应提前征得同意。擅自翻拍办公会议纪要、内部处理材料的,属学校管理违纪行为。
十二、师生交往与利益关系“红线”
教职工与学生(包括本校毕业已不久学生)交往应秉持规范、清正、界限分明的标准:
严禁与学生进行结构性财物往来(收礼、托办、借贷等)
严禁与学生或家长发生非教育教学目的的单独密会
严禁私下建立与学校利益相悖的商业合作、培训引流关系
通信交流方面,合规建立的“师生教学互动群”,群名、群员组成、管理人应清晰,班主任负监督责任。对不打招呼、无规则私拉学生入“课后群” “转发群”的教师将处理通报。
不得以“家长要求”为由,暗中组织或引导参加打着“学科竞赛” “进阶衔接” “家委组织全托班”等旗号的活动。
十三、违纪处理与通报办法
全校教职工凡违反本规定中任何一项纪律条款,均可按“轻微提醒—通报批评—绩效问责—岗位调整—纪律处分”五级处理框架逐级反馈处理。
设“首违提醒制度”,首次出现轻微违纪、如签到迟到2分钟以内、会议早退一次等,经主管部门提醒后三天内书面说明可免除责任登记。
对以下行为,将直接列入通报名单:
故意脱岗造成学生违纪事故或巡查通报;
多次违反教师职业着装与课堂秩序规定;
有怠慢、侮辱、嘲讽、歧视学生行为,经家长或学生举报属实;
会议长期缺席、执行命令拖延达两周以上未办结。
通报处理结果由办公室、人事处每季度集中公布一次,通报范围为校内张榜通览或工作群定向推送,不公开于外部平台。
十四、附则(执行、生效、解释)
本规章制度由学校办公室牵头起草,经学校教代会审议、党政联席会议通过,于2025年12月正式发布,自2026年春季学期起执行。
本制度一经发布,替代原《学校教职工行为规范》和《工作纪律补充管理细则》等文件的相关条款。
对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校长室研究作出补充解释;如政策形势、管理实际等发生变化,办公室每两年应组织修订一次,经教代会复议通过后实施。
制度执行过程中,如任一教职工持续对某部分条款存有异议,可书面提交《制度意见建议表》,经办公室登记,与教代会设立“制度工作反馈小组”集中答复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