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x
学校教职工岗位目标考核量化细则(2025年修订)
综合资料

学校教职工岗位目标考核量化细则(2025年修订)

学校教职工岗位目标考核量化细则(2025年修订) 为进一步落实岗位责任制,实现职责、岗位与绩效三统一,把教职员工履职情况与评优评先、职称晋升、岗位晋级、绩效奖励紧密挂钩,激发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推动教育教学工作持续改进,根据学校整体发展目标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量化考核细则。 一、适用对象与考核总分 本细则适用于我校各类在编教职工,工作

2025/7/281 次浏览DOCX
VIP会员可免费下载与转存

学校教职工岗位目标考核量化细则(2025年修订)

为进一步落实岗位责任制,实现职责、岗位与绩效三统一,把教职员工履职情况与评优评先、职称晋升、岗位晋级、绩效奖励紧密挂钩,激发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推动教育教学工作持续改进,根据学校整体发展目标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量化考核细则。

一、适用对象与考核总分

本细则适用于我校各类在编教职工,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及工勤保障人员分别采用对应的量化评分体系。总体基分均设置为200分,最终得分将在此基础上加权或扣减相应分值,并形成年度岗位考核得分。

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细则(基分200分)

(一)师德师风(25分)

守规守纪表现(20分)

认真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具备良好师德者得满分(20分)。

否则根据情节扣分如下:

无故拒绝执行学校安排,影响集体秩序者扣15分;

上课玩手机、赌博、办公时间上网、玩游戏等行为,每次扣5分;

造谣、挑拨师生关系或参与斗殴者扣10–20分;

连续旷工2天扣20分,3天及以上记0分;

体罚学生或接受礼品礼金情节严重,扣3–15分;

私自组织有偿补课、强制推销教辅材料者扣20分;

实施性骚扰、重大违规行为者直接一票否决;

心理评价满意率低于本年级平均20个百分点属于师德问题者扣10分。

政治学习与廉洁意识(5分)

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师德教育培训并完成心得体会可获得5分。

每迟交一天扣1分,超过两天或缺席者不得分;

心得内容不真、不实者每篇扣1分。

(二)出勤与纪律(25分)

旷工一天扣15分,半天扣8分;

课堂迟到、会议迟到或早退每次扣3分;

无故缺席教辅答疑、值班安排、课外辅导等扣5–8分;

年度考勤出勤率超过95%则可得满分。

(三)教学与育人成效(40分)

日常教学质量(20分)

每周教学教案详实、有教学反思,课堂板书清晰、印象深刻;

学生成绩进步明显、问卷反馈满意率高者每节课获1分;

教案、课件规范性评分占10分,教师教学反思质量占10分。

班级德育与辅导(10分)

班主任需每两周开展一次家访或电话沟通、专题班会、心理辅导;

无履行或记录缺失者,每次扣2分。

教育科研表现(10分)

区市级课题主持或参与者计6–10分;

撰写校本教案集、反思总结、学术论文等给予4–6分;

多项成果并列者最高可加至20分。

(四)教研与团队协作(30分)

小组协作与教研活动(15分)

按时参加校内外集体备课、示范课观摩、教研活动;

缺席一次扣3分;参加并表现突出者加2–3分。

师徒传帮带(10分)

资深教师主动指导新教师,开展示范讲课、评课等;

效果明显者每年可加1–3分;不参与者不得分。

集体课题推动(5分)

担任集体研究课题牵头人或主要成员,并按时完成研究成果者计满分;

推进缓慢或效果不显著者酌情扣减。

(五)综合贡献与创新亮点(20分)

在班级教学、学科活动、主题课程、学科文化建设等方面创新明显者得满分;

中等以上亮点可加5–15分,无亮点则不得分。

三、行政与教辅人员考核标准

(一)行政与管理岗位(基分200分)

职责履行(60分)

完成年度管理目标,无重大管理过失者得分;

因管理疏漏引发事故或投诉者扣10–40分。

协作与执行(40分)

配合部门、教务、德育、后勤等各岗位工作;

因协调失误引发团队矛盾者扣5–20分。

制度建设与廉洁守规(30分)

参与制度完善、流程优化者得分;

违规行为或资源使用不当者扣10–30分。

专项任务完成情况(40分)

如组织大型活动、对外联络、数据统计等专项任务;

出色完成者加10–20分,不完成或完成质量差则不得分。

团队建设与培训组织(30分)

组织校内培训、部门交流活动并取得成效者加分;

无组织或实施停滞者不得分。

(二)教辅与保障岗位

岗位操作规范性(100分)

包括安全员、心理辅导员、图书管理员等岗位工作规范,服务及时、记录齐全;

问题少、运行顺畅者可得满分;

服务延误、操作不到位每次扣2–5分。

服务态度与配合度(60分)

与教师、学生、家长和同事的沟通态度良好者得分;

态度差、投诉多者扣5–10分不等。

绩效目标完成度(40分)

按岗位目标完成量化任务,如资料整理、设备维护等;

质量高者加5–10分,质量差则不得分。

四、公示、复议与监督程序

考核结果公示:考核结束后将结果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鼓励教职工提出异议。

复议申请流程:如对结果有异议,教职工可在公示期间提交书面申请,学校将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复议答复。

监督机制:教务处或人事处(视岗位而定)联合纪委或工会组成监督小组,参与评分、审核、复议全过程,确保公开透明。

五、附则与解释说明

本细则由人事处、教务处联合制定,由校长办公会审定并发布。

如遇上级教育部门政策调整或学校工作重点变化,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本细则自202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原有相关制度同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