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巡查制度
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一、学校安全检查、巡查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环节,巡查、检查要 有记录。
二、 各岗位责任教师要坚持进行日巡查,发现隐患立即采用措施。
三、主管人员对校内重点部位的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领导小组组员 和有关岗位人员每月各部位检查一次,每学期初、末分别进行全面检查一 次。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及时整改的及时整改, 一时难以整改的, 要以书面形式汇报教育组、教育局部门领导,并贯彻防备措施,防止事故 发生。
五、警卫值班人员每天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追究制度
“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的方针,学校建立安全保卫机制,坚持“谁 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狠抓学校各部门目的管理责任 制和安全与治安事故责任追究制的贯彻。特定制度如下:
一、明确自己的安全责任岗的内容,熟悉本岗是工作状况,坚持“防 止为主”。
二、根据自己的分工状况要尽职尽责,不能存侥幸心理或玩忽职守。
三、加强管理,规范安全工作的行为。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四、坚持汇报制度,如有不安全隐患及时向责任领导汇报。
五、负责安全工作的人员要及时消除隐患,及时修复,保证设备设施
正常运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