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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一岗双责”管理规范(2026年版)
校园安全

校园安全“一岗双责”管理规范(2026年版)

校园安全“一岗双责”管理规范(2026年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构建 “全员担责、全域防控、全程落实” 的校园安全治理体系,深入贯彻《中小学安全管理办法》核心要求,践行 “安全为基、预防为先、失职追责、协同共治” 工作原则,明确全体教职工在本职工作中同步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实现业务工作与安全责任深度融合,全面守护师生生命健康、校园财产安全及教育

2026/4/201 次浏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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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一岗双责”管理规范(2026年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构建
“全员担责、全域防控、全程落实”
的校园安全治理体系,深入贯彻《中小学安全管理办法》核心要求,践行
“安全为基、预防为先、失职追责、协同共治”
工作原则,明确全体教职工在本职工作中同步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实现业务工作与安全责任深度融合,全面守护师生生命健康、校园财产安全及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核心定义

本规范所称
“一岗双责”,指全体在岗人员在完成岗位业务工作的同时,必须依法依规承担对应安全管理责任,做到安全责任与业务职责同规划、同推进、同督查、同考核,形成
“人人都是安全员、处处都是安全岗、事事都有安全责”
的工作格局。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规范覆盖学校所有在岗教职工(含校级领导、中层管理人员、班主任、任课教师、教辅人员、后勤服务人员、安保人员等),贯穿教育教学、行政管理、活动组织、后勤保障、校园值守等全工作链条。

第二章
层级安全责任清单

第四条
校级领导责任

1.校长: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牵头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安全工作规划与经费预算,主持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每季度不少于1次),统筹处置重大安全突发事件,对全校安全工作负总责。

2.党组织书记:履行安全工作政治责任,将安全教育融入德育与意识形态工作,监督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3.分管安全副校长:安全工作直接执行人,组织开展日常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应急演练及人员培训,每月通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督促各部门整改安全隐患。

4.其他校级领导:对分管领域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定期检查分管部门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化解分管领域安全风险。

第五条
中层管理干部责任

1.部门负责人: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定部门安全工作细则,每周开展安全自查,组织部门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及时上报安全隐患及突发事件。

2.德育处:统筹学生安全教育、行为规范管理、校园欺凌防治、心理健康教育及家校安全协同,每学期至少开展4次专题安全教育活动。

3.教务处:负责课堂教学、实验操作、体育活动、校外实践等环节的安全管理,规范教学器材使用流程,排查教学场地安全隐患。

4.后勤保障处:保障校舍建筑、水电设施、消防设备、食堂食品等安全,每月开展设施设备巡检,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留样及消毒制度。

5.安保处:负责校园门禁管理、24小时巡查、外来人员及车辆管控,妥善处置校园治安事件,保管安全防护器材及应急物资。

第六条
班主任安全责任

1.全面负责班级学生在校期间安全管理,每日开展安全提醒,每周组织1次班级安全教育,重点覆盖交通安全、防溺水、消防安全等内容。

2.严格落实学生考勤、晨午检及因病缺勤追踪制度,及时发现学生身心异常情况并与家长沟通。

3.排查教室设施设备、用电及学生活动安全隐患,规范课间活动秩序,每月组织1次班级应急疏散演练。

4.关注学生人际关系,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防范校园欺凌,定期向家长推送安全提示,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

第七条
任课教师安全责任

1.承担课堂及教学活动期间安全直接责任,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发现缺勤学生立即上报,关注学生身体及情绪状态。

2.严格遵守教学安全规范,严禁开展危险教学行为,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安全知识,加强课堂纪律管理。

3.发现学生异常行为、安全隐患或突发事件,第一时间采取处置措施并向班主任、学校相关部门报告。

4.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安全培训、应急演练及隐患排查工作,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流程。

第八条
教辅及后勤人员安全责任

1.实验、图书、功能室管理员:严格执行器材、药品、设备操作规范,定期检查维护,建立使用登记制度,确保师生使用安全。

2.食堂工作人员: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保持个人及操作环境卫生,不采购、不加工变质食材,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

3.水电、维修人员:定期巡检校园水电、消防、体育器材等设施,建立巡检台账,发现故障及时维修,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4.安保人员:严格执行校园封闭管理,落实外来人员

“身份核实、登记、联系确认”
流程,加强校园重点区域(教学楼、食堂、操场等)巡查,及时制止危险行为。

第三章
实施保障与管理要求

第九条
责任落实机制

1.全员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明确岗位安全职责,将安全责任纳入岗位说明书。

2.实行
“每日自查、每周抽查、每月督查”
制度:教职工每日开展岗位安全自查,部门每周抽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学校每月组织全域安全大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并实行销号管理。

3.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全员应急演练(含消防疏散、防踩踏、突发事件处置等),确保教职工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流程。

第十条
监督与考核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各岗位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评优、绩效奖励、职称评定直接挂钩。

2.建立安全工作通报制度,对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成效显著的个人及部门予以表彰;对敷衍塞责、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第十一条
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未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

2.未按规定开展隐患排查,或对排查出的隐患未及时整改的;

3.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安全突发事件或安全隐患的;

4.值班期间擅离职守,引发安全问题的;

5.因违规操作或管理不当,造成师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

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绩效扣分;情节严重的,取消评优资格、调整岗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规范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规范自 2026年 X月 X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为准。

第十四条
本规范将根据国家及地方安全工作最新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XX学校

2026年 X月 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