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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校学生综合素质量化评价考核实施方案(2026新版)
综合资料

小学学校学生综合素质量化评价考核实施方案(2026新版)

小学学校学生综合素质量化评价考核实施方案(2026新版) 一、考核宗旨 以素质教育理念为核心,聚焦学生核心素养培育,通过系统化、量化式评价,全面记录学生成长轨迹,发挥评价的导向、激励与诊断功能,促进学生自主发展、全面发展、个性发展,为小升初衔接及高中阶段教育选拔提供客观依据。 二、考核内容及实施办法 考核围绕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教育及

2026/1/51 次浏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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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校学生综合素质量化评价考核实施方案(2026新版)

一、考核宗旨

以素质教育理念为核心,聚焦学生核心素养培育,通过系统化、量化式评价,全面记录学生成长轨迹,发挥评价的导向、激励与诊断功能,促进学生自主发展、全面发展、个性发展,为小升初衔接及高中阶段教育选拔提供客观依据。

二、考核内容及实施办法

考核围绕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教育及实践能力五大维度展开,采用
“基础表现 +专项考核”
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基础分为 100分,实行扣分制(正向突出表现可作为荣誉评选重要参考,不直接加分)。

(一)品德发展(核心要求:崇德向善、明礼守信、关爱集体、遵纪守法)

1.核心表现:待人和善、言行文明、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关心集体、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及公益活动,无不良行为记录。

2.考核办法:

由班主任牵头,联合任课教师、同班学生开展双向互评,根据日常表现酌情扣1-2分(重点考量文明行为、集体荣誉感、规则意识等);

欺凌同学(含言语欺凌、行为欺凌、网络欺凌等)扣2分;

截留、索要他人财物扣2分;

多次扰乱课堂秩序(一学期累计3次及以上)扣1分;

经常性说脏话、辱骂他人扣1分;

违反校规校纪(如逃学、撒谎、破坏公共财物等)视情节扣1-2分。

(二)学业发展(核心要求:勤学善思、笃行致远、基础扎实、素养全面)

1.核心表现:热爱学习、勤于阅读、乐于思考、勇于发言,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具备自主学习能力,汉字书写工整规范,积累扎实的文学素养与国学底蕴,积极参与学科实践活动。

2.考核办法:

由学习委员协助班主任组织学生互评,结合任课教师评价,根据学习态度、课堂参与度、作业完成质量等酌情扣1-2分;

各学科学年末期末考试成绩评定为D等(不合格),每科扣1分;

学校统一组织的钢笔字书写专项考核中,按评分标准评定为D等扣 1分;

古诗文积累考核(参照教育部推荐篇目及学校补充篇目):四年级需掌握86篇、五年级128篇、六年级160篇,学年末学校统一测试评定为D等扣 2分。

(三)身心健康(核心要求:体魄强健、心态阳光、习惯良好、适应力强)

1.核心表现:身体健康、生活作息规律、无不良嗜好,认真参与学校及班级组织的体育锻炼和体育课程,熟练掌握至少一项体育技能,乐观向上、情绪稳定、积极融入集体,具备基本自我保护与情绪调节能力。

2.考核办法:

由体育教师结合班级同学互评,根据体育参与度、运动表现、身心健康状态酌情扣1-2分;

体质健康测试中,50米 ×8往返跑(或跳绳)未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对应年级要求,扣2分;

存在吸烟、饮酒等危害身心健康的行为,扣2分;

经体育教师审核确认,未掌握任何一项体育技能(如跑步、跳绳、球类、武术等)扣2分;

因心理调适不当出现严重影响集体生活的行为,视情节扣1-2分。

(四)艺术素养(核心要求:审美感知、创意表达、热爱艺术、特长鲜明)

1.核心表现:具备基本审美能力,积极参与校园文化艺术活动(如合唱、绘画、书法、舞蹈、乐器表演等),主动提升艺术修养,熟练掌握至少一项艺术特长。

2.考核办法:

由艺术教师联合班主任,根据学生艺术活动参与度、表现情况及特长掌握程度,组织互评与专业评定,酌情扣1-2分;

经艺术教师专业审核,未达到任何一项艺术特长基础标准(如绘画入门、乐器基础演奏、舞蹈基础动作等)扣2分;

无故缺席学校规定的艺术课程或集体艺术活动,一学期累计2次及以上扣1分。

(五)劳动教育及实践能力(核心要求:热爱劳动、勤于实践、动手动脑、知行合一)

1.核心表现:树立正确劳动观念,积极参与校内外劳动教育课程、班级值日、家务劳动、社会实践、科技实践等活动,具备基础劳动技能和动手操作能力,能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提升素养。

2.考核办法:

班主任结合劳动教育教师、实践活动指导教师评价,根据学生劳动参与积极性、任务完成质量、实践成果等酌情扣1-2分;

劳动教育课程考核、综合实践活动报告、实验操作考核、科技制作成果等评定为D等扣 1分;

无故不参与规定劳动实践活动(一学期累计2次及以上)扣1分。

三、考核实施流程

1.考核周期:从小学四年级开学起至六年级学年末结束,每学年末集中开展一次综合考核。

2.等级划分:考核总分100分,对应四个等级:

A等(优秀):85分及以上;

B等(良好):75-84分;

C等(合格):60-74分;

D等(不合格):60分以下。

1.组织架构: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德育处、教务处、年级组长组成),年级组设立考核工作小组,班级成立由班主任、任课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的考核小组,确保评价公正。

2.公示复核:考核结束后,班级、年级组逐级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师生、家长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班级考核小组提交复核申请,由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最终裁定。

3.档案管理:每名学生的考核结果及相关佐证材料(如测试成绩单、活动记录、互评表等)统一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存入学生成长档案,全程追溯。

四、考核结果运用

1.荣誉评选:考核结果未达到全A等级的学生,不得参与

“三好学生”“五优生”“优秀少先队员”“文明学生”
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评选。

2.升学衔接:六年级学生的考核结果,按10分权重计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小升初综合评价总分,计算方式为:六年级综合素质考核总分×10%=计入小升初总分的分值。

3.成长指导:考核结果为C等及以下的学生,由班主任牵头制定个性化成长提升计划,联合家长、任课教师共同督促改进,定期跟踪反馈进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