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及时有效地处置发生的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师生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根据《济南市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及国家有关法规要求,结合学校教育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与职责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后勤主任
组 员:(校医)、各级部责任人、各班班主任
各部门工作职责:
各部门组长、分工:
1.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救援小组分为
(1)新闻宣传组 组长: 负责对外新闻统一发布。
(2)物资保障组 组长: 保证应急资源、救援物资等。
(3)救援行动组 组长: 第一时间组织组内成员进行救援。
(4)治安维护组 组长: 维持现场秩序。
(5)疏散引导组 组长: 明确意外情况后第一时间组织师生撤离。
(6)医疗救护组 组长:紧急救治受伤人员,并拨打报警电话。
(7)事故调查组 组长:调查事故发生原因。
(8)善后工作组 组长:全面负责事故后的家长、学生安抚。
各工作组指定负责人,负责各组工作的组织和开展。
2.根据安全应急事故的要求,工作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集物质及交通工具,全体教职工都有参加重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责任和义务。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处理到位。
二、交通事故类别与界定
交通事故是指死亡1人以上;重伤2人以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伤亡事故。
三、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并于事故发生6小时内呈送书面报告。
事故报告包括:发生事故的学校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2.学校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不能长时间保护现场原貌时,应通过摄影、摄像、标示、详细记录、绘制事故现场图等方法对相关痕迹和物证进行妥善保存。
3.出现事故,新闻媒体要求采访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和有关领导允许,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免报道失实。
四、应急处理原则和措施
事故应急处理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最大程度保障学生安全,并尽可能减少财产损失,根据具体情况,果断而稳妥地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