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外出授课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要求,更好地发挥党校“主渠道”和“重要阵地”作用,切实做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外出授课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出授课管理范围
(一)外出授课是指我校教师经组织选派或接受邀请,在我校主体班次和研究生班次之外开展的授课、宣讲活动。主体班次是指我校年度招生计划规定班次、市委和市政府临时交办班次、校党委根据工作需要临时确定班次等。研究生班次是指我校承办的省委党校干部继续教育学院在职研究生教育班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