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核细则
项目及权重
考核标准
评分细则
评价办法
一、教学计划与总结、期末材料
(10分)
计划
(5分)
1.按要求制定学科教学计划,并按时交学校教导处。
2.学科教学计划的内容详实、具体,符合规定要求。担任二个学科以上的教师,其主要学科须制订详细计划,其它学科视情况而定。
1.教学计划缺失扣2分,其它计划每缺1项口1分。
2.计划内容空洞,不规范,扣0.5分
查教师
手册
总结
(5分)
1.按要求开展各学科教学总结(计划与总结对应)并按时交教导处。
2.按要求及时上交各类材料。
1.总结缺失扣2分。
2.不交材料每项口1分。
二、备课
(20分)
备课数量
(11分)
1.本学科周备课时数、储备课时数达到教学常规要求;
2.备课与教学进度一致,且符合教学计划;
3.各种课型齐全,复习课、练习课、测试课、试卷讲评课、作文指导课等均有教案,有学期备课和单元备课。
1.每少备1节扣1分,储备教案达不到次数扣1分。
2.与进度严重不一致,扣1分。
3.每缺一单元备课扣1分。
实行月检制度,查《教学常规检查情况记录表》。
查备课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