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修订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规程
一所学校长期稳定的办学品质,根基在于一批愿意履职、具备履职本领、能够落地办学目标的中层管理队伍。伴随近年办学体量持续扩张,校内行政、教学、后勤各类管理事务成倍增加,此前执行的干部选拔管理细则逐步显现适配短板:选拔衡量尺度模糊、办事流程冗余拖沓、在岗动态管控机制缺失,随之滋生出干部“只能晋升难以调整”“人员能力与岗位需求错位”等现实问题。历年教职工民主测评反馈中,大家多次集中提出同类诉求:岗位选拔评判标准缺少清晰边界、阶段性考核结论无法与岗位调整、任用决策联动。为实现选人用人全流程规范可追溯、经得起全体教职工监督考量,真正搭建“肯干者拥有竞聘渠道、善为者获得履职平台、履职不力者有序调整”的良性管理生态,学校党委广泛征集一线教职工意见,复盘过往数年干部选拔、在岗考核、岗位调整全部实操经验,对原有管理规程完成系统性修订完善。
一、总则部分:锚定修订逻辑,划定执行边界
(一)本次修订核心导向与解决痛点
本次规范修订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破解过往干部管理三大堵点。第一,破除资历优先的固有评判思维,扭转选拔时偏重任职年限、弱化实际管理履职能力的评价倾向;第二,精简冗余选拔审批环节,压缩岗位空缺后的调整周期,提升管理队伍动态适配效率;第三,完善在岗全过程考核与退出通道,改变“上岗无约束、期满无评定、考核无落地”,干部队伍只进不出的固化局面。新版规范旨在搭建评判标准量化、选拔流程精简、全周期管控闭环的中层干部管理体系,依托规范化干部治理,助推学校整体治理能力现代化稳步推进。
(二)干部管理四项统一基本准则
全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调整全流程,严格遵循四项统一平衡原则。
一是政治底色与专业履职能力相统一。政治过硬作为干部任用前置硬性门槛,但不以单纯思想表态、书面材料替代教学、行政、后勤实操业务考核,做到思想站位与实干成效双线核验。
二是民主参与与行政效率相统一。充分保障全体教职工知情权、评议权、意见反馈渠道,同时规避流程形式化、审批层层搁置问题,在合规前提下缩短岗位调整周期。
三是公开公示要求与个人信息保护相统一。岗位选拔入围名单、最终任用结果、年度综合考核等次按照校内制度统一公示;干部个人人事档案、私人生活信息、未公开谈话记录依法严格保密,做到透明有度、保护有据。
四是岗位晋升与有序调整相统一。打通干部向上竞聘、平岗交流、离岗调整多重渠道,摒弃“一经任用终身在岗”的陈旧管理惯性,实现在岗有考评、优劣有区分、进退有依据。
(三)规程覆盖适用范畴
本规范主要覆盖学校教务处、德育处、科研处、人事处、总务处等职能科室正、副职负责人的选拔聘任、日常考核、岗位调整全流程管理。年级组长、学科教研组长等一线基层管理人员,参照本规范核心管理精神开展选聘与考评工作,具体细化实施细则由各年级、教研组结合自身工作特质另行制定。
若因学校校区扩建、新增特色办学项目、临时专项工作设立临时性中层管理岗位,人员选拔流程、民主评议要求统一遵循本规范执行;临时岗位权责边界、任期时限、工作目标,须由学校党委出具正式书面文件予以明确,杜绝无文件依据设立岗位、权责模糊、岗位人员管理无序的情况。
二、岗位选拔量化评价机制:摒弃单一资历门槛,搭建三维分层评分体系
本次修订完全摒弃过去罗列硬性报名条件、简单勾选资格的粗放筛选模式,建立以百分量化为核心的三维分层评价体系,从政治素养、专业履职能力、过往管理实绩三个维度,对竞聘候选人开展全方位可量化评估,杜绝主观化、模糊化评判。
维度一:政治素养综合评估(总分30分)
该板块重点核验候选人长期教育立场、师德表现与年度履职底色,核心核查候选人日常国家教育方针落地执行状态、师德师风日常台账、近三年年度综合考核原始记录。硬性红线要求:近三年任意一年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者,直接丧失中层岗位竞聘入围资格。
此项评价不局限于书面自评、表格勾选,由党委工作组结合常态化谈心谈话记录、日常工作督查台账、师生反馈记录综合打分,重点考察候选人面对复杂工作、矛盾问题时的实际处置选择,而非仅凭口头表态、书面汇报作为评判依据,确保政治素养评价落地到日常工作细节。
维度二:专业履职能力评估(总分40分,权重最高)
区分教学业务类、后勤保障类岗位设置差异化评判标准,覆盖学科专业功底、跨部门协调统筹、复杂问题创新处置三大核心能力。
教学、科研、德育等业务科室负责人竞聘者,硬性要求持有对应学段、对应学科有效教师资格证,近五年保持稳定一线授课工作量,无长期脱离课堂教学的情况,确保管理决策贴合一线师生真实需求;总务、财务、资产、安全等后勤保障类岗位竞聘者,需匹配对应专业资质,或拥有不少于三年同领域实务工作履历,杜绝外行统筹专业业务、管理决策脱离行业规范的问题。
同时增设协调创新评分细则,重点考察候选人统筹多部门联动、化解校内各类矛盾、优化原有工作机制的实操案例,杜绝仅以教龄、工龄判定专业能力的片面评判方式。
维度三:过往管理实绩评估(总分30分)
本维度坚持用客观数据、完整工作案例支撑评分,杜绝“工作勤恳、成效显著”这类无实质支撑的空泛评语。考核素材涵盖候选人原岗位常规工作成果、临时牵头专项项目成效、师生矛盾处置、任务按时办结率等可量化指标。
举例而言,竞聘德育管理岗位人员,可提供班级纠纷调解完成率、主题德育活动落地成效、学生心理健康干预案例;竞聘教务管理岗位人员,可提供学情数据分析成果、分层教学落地推进数据、教研活动提质案例。
针对首次参与中层竞聘、无完整同类管理岗位履历的教职工,不直接以资历不足予以否决,重点核查其过往牵头临时项目、担任专项工作组长、负责特色办学任务的完整过程与落地成效,综合评估其管理潜力,彻底打破“论资排辈”的单一选拔逻辑。
补充拓展:配套在岗管理与退出机制(规范新增完整板块)
本次修订同步完善干部任中管理、年度考评、期满调整、离岗退出整套配套规则,填补旧规程管控空白。
1.常态化分层考核机制:中层干部实行年度综合考评、任期三年总评双线考核,考评分数与岗位续聘、评优、晋升直接挂钩。年度考评连续两年末位、任期总评未达合格标准者,启动平岗交流或离岗调整流程。
2.动态人岗适配调整:每学年末开展一次中层岗位履职复盘,针对岗位需求变化、干部能力短板开展平岗轮岗,避免人员长期固定单一岗位产生管理固化、思维僵化问题。
3.清晰有序退出渠道:区分自愿申请离岗、考核不达标调整、机构裁撤转岗三类退出情形,分别设置标准化流程,配套谈心疏导、岗位交接、后续培养帮扶机制,既打破“能上不能下”,也保障调整干部的职业发展空间。
4.全过程监督约束:设立教职工常态化意见反馈渠道,选拔公示、年度考核结果公示阶段同步开放意见收集通道,党委定期开展干部履职廉政、师德专项督查,全流程记录存档,确保干部管理全程透明可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