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学校消防安全制度汇编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汇编
目 录
1.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人员及工作职责
2.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3.领导班子例会制度
4.消防应急注意事项
5.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的消防职责
6.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7.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8.学校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9.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0.校园消防值班制度
11.校园消防组织(义务消防队)管理制度
12.校园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3.学校消防设施、器材检查及维护制度
14.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5.学校用火和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6.学校关于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物品管理制度
1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8.校园水电气使用安全制度
19.学校安全工作单项考核细则
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人员及工作职责
学校2025年安全组织机构及工作人员职责根据相关消防法规,确定我单位的:
法定代表人:为安全责任人,
副校长:为安全管理人。
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下设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等工作。组织机构人员组成分工如下: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一)通讯组:
组长:
成员:
全体行政人员、平时负责值班,火险发生时,负责立即电话报告校消防安全工作组和上级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拨打119报警电话,广播告知全校师生,报险救灾。
(二)灭火组(“保消合一”消防队人员):
组长:当日带班领导
副组长:(保安组组长)
成员:主要灭火队员2位保安员、4名宿舍管理员、当日6位值班教师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学校用电、用火安全;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三)抢救组:
组长:晚上当晚带班领导任组长
成员:科任教师(发生事故时未上课的教师),晚上由值班教师和宿管员组成抢救组,负责做好及时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师生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四)应急疏散组:
组长:值班老师
成员:全体教师
高段教学楼1:负责人:
成员:每层疏散引导员
校园疏散引导员:
低段教学楼2:负责人:
成员:每层疏散引导员
一层疏散引导员:
二层疏散引导员:
校园疏散引导员:
综合楼:负责人:
成员:各楼层疏散引导员
一层疏散引导员:
二层疏散引导员:(信息员)
校园疏散引导员:
宿舍楼1:负责人:
成员:各楼层疏散引导员
一层疏散引导员:
二层疏散引导员:
三层疏散引导员:
宿舍楼2:负责人:带班领导
成员:各楼层疏散引导员
一层疏散引导员:
二层疏散引导员:三层疏散引导员:
疏散引导集合员:带班领导、1位值班教师
图书室负责人:
微机室负责人:
厨房负责人:
灭火成员:
疏散引导员:
二、各部门消防安全岗位职责
(一)职责
1、实施每日防火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2、管理、维护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
3、完成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除以上职责外,政教处、各班主任负责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应急情况下,按照上述应急疏散组安排,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工作。一旦突发应急事件,带班领导、宿管员、值班教师要第一时间组织学生紧急疏散。
(二)责任人及管理范围
1、各间行政办公室,由各室行政领导负责本室的安全工作。
2、各年级办公室由年级组长、办公室值周教师负责本室的安全。
3、各间教室由班主任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和申报。
4、各间教师宿舍由各教师负责本宿舍的学生安全,并负连带责任。
5、图书室、微机室由负责管理的教师负责消防安全。
6、学生宿舍有负责管理的宿管员负责所管辖的各宿舍的安全。
7、政教处、保安组负责学校安全日常管理及检查。
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1、每周一下午五时为例会日,对上周的工作进行总结,对本周的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2、学校领导班子每月第一周和第三周星期一,召开会议,每周一次碰头会,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3、例会不能流于形式,要切实解决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4、例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听取相关部门工作汇报和对学前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分析园内教育形势,研究解决教学当中的实际工作。
5、学校安全员每周对校园安全进行全面检查,一查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安全,二查饮食、卫生安全,三查周边环境安全,四查消防安全,即用火、用电、消防器材等。
6、对学校安全工作做到不定时的检查,并做好安全记录
领导班子例会制度
1、每月一日上午是领导班子开例会时间。
2、研究办园学目标及学校工作计划的具体落实办法及思路。
3、总结上月工作,研究本月的工作重点,对学校日常工作形成共识,分工合作,科学有序地开展好各项保教工作,科学化管理学校。
消防应急注意事项
1、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并由校长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成立学校义务消防抢险应急小组,火灾发生时第一时间内展开自救和学生的疏散。
2、每天值日领导和值周教师要严格按照值勤制度,在校门口、学校校园、教学楼走廊等处进行经常性的巡视。
3、禁止学生玩打火机、火柴等火具,违者通报批评,对涉及的班级进行日常行为规范竞赛扣分。值周教师要注意纠正学生在校园内上述违规现象。
4、加强学生自救自护的教育和训练。
5、学校定期不定期进行各校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校园的安全隐患。每学期期初、期末都必须就学生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的自查,并相互进行复查。
6、学校建立安全例会制度,每月工作会议必须对上一月的安全工作进行小结,并就下一步安全工作进行部署,全体教师安全工作例会每季度应召开一次。
7、建立安全工作台帐制度,按年初制定的学校安全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共同搞好学校安全工作。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的消防职责
一、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学校应当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安全保卫处、后勤管理处、教学管理处、学生工作处、实验室管理处、图书馆、医务室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机构
学校应当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由安全保卫处负责,具体职责包括:
1.负责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制度、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和监督检查;
2.负责学校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管理,组织消防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
3.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负责学校消防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三、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
学校应当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由校领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班主任等担任,具体职责包括:
1.负责本部门或本班级的消防安全工作,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应急处置演练;
2.负责本部门或本班级的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3.负责本部门或本班级的师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负责本部门或本班级的消防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四、学校消防安全巡查制度
学校应当建立消防安全巡查制度,由安全保卫处负责,具体职责包括:
1.每天定时巡查学校各区域的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及时发现和处理消防安全隐患;
2.每周对学校重点区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每月对学校进行一次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学校消防安全培训制度
学校应当建立消防安全培训制度,由安全保卫处负责,具体职责包括:
1.对新入职教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包括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消防逃生知识等;
2.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包括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消防逃生知识等;
3.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学校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食堂人员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员工。
3.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明确教育培训的内容、方法、程序和责任。
二、组织与职责
1.本单位设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2.各部门、各岗位应当按照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的要求,积极配合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教育培训内容
1.消防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火灾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
2.消防安全知识:包括火灾的成因、火灾的危害、火灾的预防措施、火灾的扑救方法等。
3.火灾应急处理:包括火灾发生时的应急疏散、火灾扑救、火灾现场的组织指挥等。
4.消防设施设备使用: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5.消防安全检查:包括日常消防安全巡查、定期消防安全检查的方法和要求。
四、教育培训方法与程序
1.集中培训: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火灾应急处理等。培训过程中,应当邀请消防专家进行讲解,确保培训效果。
2.分散培训:各部门、各岗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组织开展分散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设施设备使用、消防安全检查等。培训过程中,应当注重实际操作,提高员工的实际操作能力。
3.培训记录: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对培训过程进行记录,包括培训时间、地点、人员、内容、参加人数等。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4.培训考核: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火灾应急处理等。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应当安排补考或者重新培训。
五、培训与宣传
1.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消防安全宣传,通过横幅、标语、宣传栏等形式,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各部门、各岗位应当积极配合消防安全宣传工作,确保宣传效果。
六、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对于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学校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为确保学校消防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到早发现、早报警、早处理,把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经学校消防领导小组讨论特制订防火巡查制度如下: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学校每个学期开学前后、重要节假日均要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3.学校日常工作时间每日安排消防安全管理人进行一次防火巡查。
4.主要巡查内容包括:
5.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6.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7.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8.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9.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10.学校义务消防队及其他员工消防消防器材使用知识掌握情况;
消防安全重点部门管理情况;办公室、教室、仪器室、图书室等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巡查记录,并及时上报。
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1.学校消防安全巡查的任务及分工
2.学校平时巡查由校保卫人员负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
3.各科室的消防安全检查由本科室的义务消防队员或科室负责人负责;
4.办公室、实验室在下班前由本室人员进行巡查,关好门、窗和水、电源;
5.班级教室在放学前由本班班主作进行巡查,关好门、窗和电源。
6.学校每月消防巡查由主要领导带队,政教处、总务处负责人参加,对本校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7.重大节日、寒暑假前由分管校领导带队,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对全校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
8.重大活动开始前必须对活动场所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对用电负荷等进行核实,应急照明是否完好,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齐备,必须指定专人打开疏散门,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9.重点要害部门坚持每天由责任安全员下班前对本部门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学校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严禁在上课时间将安全出门上锁。
学校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严禁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校园消防值班制度
一、单位应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制订每日24h值班和交接班的程序与要求,以及消防巡查的程序与要求。
二、各级值班人员严格履行职责,值班领导负责检查、督促值班人员开展防火巡查。值班人员负责对本单位进行防火巡查。
三、防火巡查时应认真做好记录,发现消防安全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并逐级报告。如发现火情时,应迅速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紧急处理,必要时直接拨打119火警电话向119指挥中心报告火警,同时报告单位部门主管领导。
四、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做好交接班记录以及消防巡查、问题处置、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五、值班期间严禁脱岗、饮酒以及从事各种娱乐活动,严禁睡觉。
校园消防组织(义务消防队)管理制度
一、消防组织(义务消防队)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二、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三、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义务消防员应佩戴名签,明确分工职责。
四、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五、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校园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内使用的电炉必须确定位置,定点使用,专人管理,周围严禁堆放可燃物;电炉的电源线必须是橡套电缆线。
二、实验室内的通风管道应为非燃材料,其保温材料应为非燃或难燃材料。
三、实验室内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随用随领,不应在实验现场存放;零星少量备用的化学危险物品,应由专人负责,存放在金属柜中。
四、使用电烙铁,要放在非燃隔热的支架上,周围不要堆放可燃物,用后立即拔下其电源插头。下班时应将实验室的电源切断。
五、有变压器、电感线圈的设备必须设置在非燃的基座上,其散热孔不应覆盖,周围不得放置易燃可燃物品。
六、实验室内的用电量不允许超过额定的负荷。
七、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存放、领取时必须登记备案。
学校消防设施、器材检查及维护制度
为加强我校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检查、检测、保养、维修和管理,使其保持完整好用,随时处于良好的待用状态,适应扑救火灾的需要,根据国家消防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包括:自动防火报警系统及监控系统、手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及控制系统、消防广播、消防水泵系统、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箱、防烟及排烟设备、防火门及防火卷帘、消火栓、火灾救助器材等。
二、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是学校进行火灾报警、初期火灾扑救的设备,任何部门或个人都不得用于非消防方面。
三、学校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应指定专人保管,由总务处负责对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
四、消防保管人员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检查、维护和保养知识,熟悉初期火灾的扑灭方法,熟悉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各种设备和程序、方法。
五、消防保管人员应每周组织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查擦试保养和清点工作,要经常保持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清洁,防止丢失损坏。
六、学校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护和保养。主要检查消火栓、灭火器、消防沙箱、消防桶等的完好程度,有无丢失损坏,检查灭火器压力表的指示针是否在正常位置,并进行全面擦拭保养。
七、学校校车随车配备的灭火器具,由车辆驾驶员负责在每次出车前进行检查,保养和维护。
八、消防设施检测由总务处按照消防技术规程提出申请,报园领导审核,提请消防部门同意后,聘请有消防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消防器材检测每年进行一次。
九、监督及奖惩
(一)领导依照消防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对学校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检查、检测、保养、配备和管理情况及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总务处负责对学校自有车辆和租用校车配备的灭火器具的使用、检查、保养、配备和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二)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进行监督检查。定期,每季监督检查一次。不定期,根据节假日、大型活动、季节变换和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在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检查、检测、保养、维修、配备和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学校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违反本制度,经通知要求执行改正措施而拒不执行的,应给予教育批评,对相关责任人要给予处罚。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管理,确保及时有效地消除火灾隐患,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部的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三、职责
1.负责组织火灾隐患的检查、评估和整改工作的监督。
2.负责配合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
3.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
四、火灾隐患的检查与评估
1.定期检查:应组织定期的火灾隐患检查,包括消防设施、电气设备、易燃易爆物品等。
2.不定期检查:在特殊情况下,如节假日、重大活动前,应进行不定期的火灾隐患检查。
3.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应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包括发现的火灾隐患、整改建议等。
4.评估:应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评估,确定整改的优先级和整改期限。
五、火灾隐患的整改
1.制定整改计划:根据评估结果,安全管理部门应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
2.整改实施:应按照整改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整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3.监督检查:应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整改质量。
4.整改验收:整改完成后,安全管理部门应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火灾隐患整改的优先级
1.紧急整改:对于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火灾隐患,应立即采取紧急整改措施,消除隐患。
2.优先整改:对于影响较大、整改难度较小的火灾隐患,应优先安排整改。
3.一般整改:对于影响较小、整改难度较大的火灾隐患,可适当延长整改期限,但应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七、火灾隐患整改的记录和报告
1.整改记录:相关部门应认真记录整改工作的实施情况,包括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等。
2.报告: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
八、奖惩
1.对于在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于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力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在制定和实施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时,应充分考虑单位的实际情况,确保制度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学校用火和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火安全管理
1.学校内未经学校批准,任何教师和个人都不许在校园内使用明火。
2.办公室、图书馆、资料档案室、库房、教室、会议室、机房等处严禁使用石油液化气炉、煤油炉、酒精炉、蜡烛等危害其安全的燃具。
3.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强管理,固定专人负责,操作时必须有人监护。操作间严禁堆放杂物,使用明火结束后,清理好现场,待确定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4.在实验室上实验课时需要用明火,一定要有教师在场,并向学生讲清楚怎样用火和注意防火。
二、用电安全管理
1.没有电工合格证的任何人不得进行用电维修、安装、改造等工程。
2.除实验室进行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当需要外,严禁在校园内随意拉设电线;严禁在办公室、库房、实验室,使用电炉、烤火炉、电饭锅、热得快等电热器,严禁超负荷用电。
3.电气线路、教学仪器设备的安装应由校内或庭聘校外持证电工负责。
4.各办公室、教室、功能室在法定节假日、下班后,按规定该关的电源一律子以关闭。
5.未经学校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校内私自使用电热棒、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如有违规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罚。
6.学校电路由专业人员管理,严禁任何人拉闸断电。如需停电,先报告学校有关领导。由专业人员实施拉闸、断电、送电。
7.树立节约用水、用电、用气的良好公德,做到人走灯灭,人走关水、关气。发现水、电、气设施出现故障及时报告总务处及维修人员。
学校关于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物品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顾名思义,是指在受热、摩擦、震动、遇潮、化学反应等情况下发生燃烧、爆炸等恶性事故的化学物品。
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易燃易爆危险品造成的危害,保障师生安全,保护环境,我校严禁携带以下物品进入校园:
易燃类:蚊香、火柴、蜡烛、打火机、消毒酒精、香烟、酒等。
易爆类:烟花爆竹、摩丝、啫喱水、杀虫剂等。
常用有毒类:各种干燥剂、老鼠药、苍蝇药、灭害灵、硫酸、各类农药、卫生球等。
电加热、制冷、炊具、大功率电器类:电吹风、电暖器、暖手器、烘鞋器、加湿器、电热毯、烫发器、热得快、电热杯、电热板等。
垃圾读物类:宣扬暴力、玄幻、凶杀、鬼怪、色情、封建迷信、邪教言论的报刊、杂志和书籍等。
其他类:扑克牌、骰子、仿真游戏牌类、仿游戏挂件(枪、刀等)。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配合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2.学校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3.学校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填写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记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
6.学校发生火灾时,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7.任何人员都应当无偿为报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8.扑救火灾时,学校应当为消防救援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
9.火灾扑灭后,学校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消防救援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10.未经消防救援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校园水电气使用安全制度
学校的各种燃电气设备是保证学校开展正常工作不可缺少的物质技术基础,为了充分各种设备的有效使用率,从而延长设备的使用时间,特制定以下燃电气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一、学校的各燃气电器设备必须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实行专特专用,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二、燃气电器设备进行改建或增设以及临时搭接电源必须申报,确保设备的使用安全;
三、属于特殊管理的燃气、电器以及各种压力容器,必须按规定聘请相关的质检机构定期进行维护或年检,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四、燃气、电器以及各种压力容器设备的使用管理部门,应加强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的使用率;
五、燃气、电器以及各种压力容器设备的使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设备进行自检,同时做好检测记录;
六、对无法修复的燃气、电器以及各种压力容器设备,使用管理部门应及时申报更新。
学校安全工作单项考核细则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对象:全体班主任老师
二、考核内容: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安全纪律宣传的教育、安全专题活动的落实、安全隐患的排查和记载、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的完成、加分项目。
三、考核细则:
1.安全责任书的签订
高度重视学生安全教育,积极配合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好各类安全责任书、发放告家长书,不能按时完成的,一次扣0.5分,不能完成的,一次扣1分。
2.安全纪律教育的宣传
加强学生安全纪律教育,通过班报、班级微信群等形式及时向学生(家长)宣传安全教育知识,按时做好“周末安全提醒”、“节假日安全提醒”工作。不按时或不完成,视情况扣0.5-1分/每次。
3.安全专题活动的落实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安全专题活动,如安全演练、知识竞赛等,擅自不参加的每次扣1分。
校级:优秀的加0.2分/次,合格的不扣分,不合格的扣0.5分/次。
区级:一等奖加1分/次,二等奖加0.8分/次,三等奖加0.6分/次。
市级:一等奖加2分/次,二等奖加1.6分/次,三等奖加1.2分/次。
4.安全隐患的排查和记载
每天认真做好学生的晨检工作,并认真记好班级安全台账,遇有特发情况的要及时向安管办汇报。每天及时排查有无学生携带危险器具、玩具、易燃易爆等物品。每天及时发现并排除班级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不按时或不完成的,视情况扣0.5-1分/每次,特发情况隐瞒不报的扣2分/次。
5.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
班级纪律良好,学生未发生跌伤、流血、骨折、出走等安全事件。凡发生以上安全事件,能自行处理好,无任何后果的,扣班主任1分;不能自行处理,造成后果,上交到学校处理的,酌情扣班主任2-10分(以检查记载为准)。情节特别严重的,除扣10分外,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本学年(年度)不得评为安全工作先进个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师德和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6.安全教育提醒的完成
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周末安全提醒和安全教育教学,不能在第一时间内完成的扣1分/次,拖拉疲沓,通报后才能完成的扣2分/次,通报后仍不能完成的扣4分/次。
7.加分项目
在市级及以上安全活动中成绩突出,为学校做出重大贡献的,经校长室认定,酌情加1-5分(不重复加分)。
四、考核结果:
1.每学期末,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列入《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班主任工作”。
2.每学年末,有安全办根据学年安全单项考核结果,按班主任数的10%评选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初步人选,初评人选经校长室审核后,由学校进行表彰,并记入本人档案,在职称评定、岗位竞聘中予以政策倾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