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制度
学校教导处工作职责(2)
学校教导处工作职责(2) 学校教导处工作职责 教导主任是校长领导教育、教学工作的主要助手,应在校长的领导下,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等方面的组织管理工作,其基本职责是: 一、组织和管理好学校的教学工作,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二、组织、领导各学科教研组,指导各教研组制订学年或学期工作计划,开展教研活动并定期检查落实,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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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导处工作职责(2) 学校教导处工作职责 教导主任是校长领导教育、教学工作的主要助手,应在校长的领导下,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等方面的组织管理工作,其基本职责是: 一、组织和管理好学校的教学工作,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二、组织、领导各学科教研组,指导各教研组制订学年或学期工作计划,开展教研活动并定期检查落实,组
学生上课制度 1.按时进入教室上课,不迟到、不早退。 2.上课认真听讲,保持安静。不随意讲话,不扰乱课堂秩序。凡屡教不改者依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分、记过处分、留校察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3.不随意离开座位,如有特殊情况,须向老师说明原因并经老师许可。 4.不说与课堂内容无关的话,不做与课堂内容无关的事。凡屡教不改者依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分、记过处分、留校察看处
学生考试规则 1、班主任和监考老师在考前核对座位和提出考场要求,考生必须无条件服从。 2、考生一律一人一桌,座位上只准放置必须的文具,如稿纸、钢笔、圆珠笔、铅笔,圆规、三角板等。不得用本子自己的草稿纸。 3、安排在对口教室考试的学生,必须在打预备钟前进入试场.按指定的座位入坐,不得喧哗,乱坐。考后应象对待本班一样,按室内卫生要求,做好值日工作。 4、迟到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