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考勤方案
为加强学校教师队伍管理,增强教师的纪律性和责任心,规范教师考勤请假制度,促使全体教师保证按时完成教学任务。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教师考勤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
一、有关考勤的说明:
1、迟到:迟于正常上班时间(上午7∶30 下午1∶20)十五分钟内、各种会议、集会迟于规定时间三分钟及以上为迟到。(以每次计)
2、请假:凡请假须填写请假条,得到学校批准为请假。如有特殊情况未能及时请假的,须电话通知学校,回校后一个工作日内补书面请假条。请假以半天计,不足半天作半天计。
3、早退:未到正常下班时间(上午10∶55 下午4∶30)且未经学校批准而提前十五分钟内离开学校(以每次计)。
4、旷工:正常上班时间不到学校,而又未向学校请假。以半天计,不足半天作半天计。
5、旷课:正常上班时间有课而不上,又未向学校请假;及未经教务处同意,私下调课或监考者。(以节次计)
6、时刻性离岗:上班时间中途有事请假在一小时以内。
7、考勤奖的月标准为200元每人每月(按10个月计算) 。
二、考勤具体办法:
1、上班考勤由工会牵头,会同校务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