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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学校手机管理实施细则(2025修订版)
实施方案

中小学学校手机管理实施细则(2025修订版)

中小学学校手机管理实施细则(2025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1.为切实保护中小学生视力健康,有效预防网络沉迷与游戏成瘾,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培养学生自律意识与良好行为习惯,促进学生全面身心健康发展,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要求,结合本校教育教学实际与学生管理需求,制定本细则。 2.本细则适用于本校全体在校

2025/9/222 次浏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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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学校手机管理实施细则(2025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1.为切实保护中小学生视力健康,有效预防网络沉迷与游戏成瘾,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培养学生自律意识与良好行为习惯,促进学生全面身心健康发展,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要求,结合本校教育教学实际与学生管理需求,制定本细则。

2.本细则适用于本校全体在校学生(含小学1-6年级、初中1-3年级),覆盖学生在校期间(含早读、课堂、自习、课间、午休、课外活动等时段)的手机及相关电子设备管理。

第二章
手机带入校园规范

第一条
原则性要求

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含智能手机、非智能功能机)、智能电子设备(含智能电话手表、平板电脑、可联网手环等具备通话、联网或娱乐功能的设备)带入校园。

第二条
特殊情况申请流程

1.若因家庭特殊需求(如家长异地工作、学生需定期就医等)确需携带设备入校,须由家长提前3个工作日向班主任提交书面申请(可采用纸质或学校指定电子表单,需注明申请人、学生姓名、班级、携带设备类型、使用场景、每日使用时段及必要性说明);

2.班主任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签署意见后,提交学校政教处备案;政教处需在24小时内完成备案登记,反馈班主任并告知学生;

3.学生入校后30分钟内,须将设备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禁止带入教学区域(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

第三章
手机保管管理办法

第一条
班级保管机制

1.班主任需建立

“班级设备保管台账”,实行 “一人一档一设备”
登记,详细记录学生姓名、班级、设备品牌型号、手机号码、上交时间、领取时间及设备完好状态;

2.班级配备专用带锁保管柜(箱)

,指定专人(班主任或学生干部协助)负责日常管理,每日早读前完成设备收纳,下午放学或周末离校前凭学生签字领取;

3.保管区域需保持干燥、通风,班主任每周至少2次检查保管柜安全性及设备完好性,若发现设备损坏、丢失,需第一时间联系家长并上报政教处。

第二条
学校保管机制

1.针对未及时上交(如忘带、临时携带)或在教学时段(课堂、自习、考试等)违规使用被收缴的设备,由收缴人(教师、德育干事)填写《校园设备临时保管单》,2小时内移交政教处;

2.政教处建立

“校级设备保管台账”,记录设备收缴 /接收时间、学生信息、违规场景、保管起止时间,配备独立带锁存储柜,安排专人管理;

3.保管期间,严禁学校工作人员私自查阅、复制设备内的图片、文字、聊天记录等个人信息;若需查验违规证据,须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在场,并提前告知学生及家长。

第四章
违规处置细则

第一条
初次违规处置

1.若学生未经申请私自携带设备入校,或在许可范围外使用设备,首次发现后,由班主任进行1次针对性批评教育,同步通过家校沟通平台通知家长,预约到校共同开展教育;

2.学生需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检讨(含违规原因、认知反思及改进承诺),违规设备由班主任保管至周末离校时,交由家长带回;

3.班主任需将本次违规情况记录在《学生行为规范档案》,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参考。

第二条
再次违规处置

1.同一学期内再次违反本细则的学生,学校将在校园公告栏、校内通知平台进行全校通报批评,违规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行为规范” 维度,记 “待改进” 等级;

2.违规设备由政教处保管至本学期末,需由家长携带有效证件到校领取,领取时须签署《家校协同管理承诺书》;

3.学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

“合理使用电子产品” 专题教育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课时),完成学习后提交心得体会,经政教处审核通过方可解除相关记录。

第三条
多次违规或严重违规处置

1.同一学期内3次及以上违规,或因使用设备造成严重后果(如课堂播放不良内容、传播谣言引发校园纠纷、利用设备作弊等)的学生,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纪律处分,处分决定书面告知学生及家长,并存入学生个人成长档案;

2.违规设备由学校保管至学生毕业,或家长到校签署《特殊管理协议》(明确后续监管责任)后领取;

3.若违规行为涉及违法(如传播违法信息、利用设备实施诈骗等),学校立即终止处置流程,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五章
家校协同管理机制

第一条
信息同步与宣传

1.学校通过

“开学季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校园官网、家长微信群、学校公众号等渠道,每年至少2次宣传本细则内容及手机管理的教育意义,确保家长全面了解管理要求;

2.政教处每学期编制《家庭电子产品使用指南》,向家长提供科学监管建议(如区分学段设定使用时长、规避不良内容的方法等)。

第二条
家庭监管责任

1.家长需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与孩子共同制定《家庭电子产品使用公约》,明确每日使用时长(小学生不超过1小时 /天,初中生不超过2小时 /天)、禁止使用时段(如学习时段、睡前1小时)及内容范围;

2.家长应以身作则,减少在孩子学习、家庭交流时段使用手机,多开展亲子阅读、户外运动、家务劳动等线下活动,营造健康的家庭数字环境;

3.若发现孩子存在过度使用设备、浏览不良内容等问题,家长需及时干预,并主动与班主任沟通,共同制定矫正方案。

第三条
常态化沟通反馈

1.建立

“月度家校沟通机制”:班主任每月通过电话、微信群或家访,反馈学生在校设备管理情况;家长每周可通过班级沟通平台,反馈家庭监管中遇到的问题;

2.学校每学期组织1次

“家校协同管理研讨会”,邀请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共同探讨手机管理优化建议,形成家校育人合力。

第六章
附则

1.本细则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若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最新文件精神抵触,以上级文件为准。

2.本细则由学校政教处负责解释,每学年末根据细则执行情况、上级政策调整及家长反馈意见,开展修订评估,优化管理措施,确保制度的科学性与适应性。

3.本细则所指

“设备” 不包含学校教学所需的专用电子设备(如教学平板、实验仪器等),此类设备由相关教学部门另行制定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