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考核推荐量化评分细则(2025年试行 含附表)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和岗位管理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职称评审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要求,结合近年来职称评审中存在的问题及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以“评聘结合、评以促干、优中选优”为基本导向,坚持以师德为先、以能力为重、以实绩为本,通过量化方式对申报教师进行公平、合理、可对比的综合评价。评分结果作为职称推荐的重要依据之一,旨在推动教师综合素养提升、教育质量优化和队伍结构合理发展。
二、评分体系
坚持“全面评价、突出主业、公开推荐”的原则,量化评分共设六大维度,分别为:
序号
项目名称
分值(满分)
1
基本条件
15分
2
教学工作
35分
3
教科研成果
15分
4
育人实效
10分
5
综合表现
15分
6
师德考核
10分
另设政策性加分项,总分最多不超过10分,不并入主评分体系,仅在同分或特殊岗位类型中作为排序参考依据。
三、评分项目及细则
(一)基本条件(15分)
任职资历(6分)
教龄:按连续教育教学年限计算,每满1年计0.3分,最高不超过4分。病休、借调、脱产不计。
任现职年限:由取得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起计算,每超过最低年限要求1年,加0.5分,最高2分。
学历及学位(3分)
第一学历(国民教育系列):本科计1分,专科计0.5分;
最高学历高于岗位要求者,按层次加分:
教育硕士计1.5分,专业硕士1分,博士学位2分。
第一学历+现学历合并计分不超过3分。
资格证书(2分)
拥有符合任教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计1分;持高一层次教师资格证书计1.5分;
普通话水平:
二级乙等:0.3分
二级甲等:0.5分(语文教师必须达此),
一级乙等及以上:0.7分
信息技术能力(2分)
参加“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工程”培训合格计1分,优秀等次计1.5分;
近三年获得县级及以上信息技术教学竞赛奖项计0.5分;
继续教育(2分)
五年内累计继续教育学分达360学分以上计2分;
每超50个学分加0.1分,最多不超过2分;
达不到者,按缺额比例扣分(每少30学分扣0.3分)。
(二)教学工作(35分)
教学工作量(10分)
完成学校课程安排教学任务量标准(按课表测算):计8分;
超额部分每超出10%计0.5分,最多不得超过10分;
若少于规定任务,每少10%扣1分,少于标准20%以上者不得申报;
兼任校本课程、选修课、课后延时服务、社团指导等,累计加0.3~1分(由教务处核定)。
教学常规(8分)
备课:教案整洁、有设计意识、教学反思规范,达标计2分;
教学:教学目标明确、内容合适、关注学情、效果良好,计2分;
作业:布置合理、批改及时、体现差异评价,达标计2分;
辅导答疑:记录完善、有成效、学生满意度高,计1分;
命题与反馈:期中/期末命题规范、分析报告翔实,计1分;
本项由教导处阶段性检查记录材料,结合教研组组内互查评分,由年终统一归档统计。
班主任及管理工作(7分)
担任班主任职责:每年计1分,连续任班主任连续3年加0.5分,最高不超过5分;
担任学科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学生会负责老师等:每年计0.5分,最高2分;
担任中层干部:正职每年计1分,副职每年计0.7分,总计不超5分;搭配计算,封顶不超7分。
公开课、示范课(5分)(以学校、县区、市级及以上文件或证明为准)
校级:每次计0.3分;
县(区)级:每次计0.5分;
市级:每次计1分;
省级及以上:每次2分;
送教下乡、支教交流示范课:每次1分,可双计展示课和德育综合表现部分。
教学成效与质量数据分析(5分)
所授班级在校内统测、期末考试中,班级平均成绩同比提升达学校年级平均以上者计3分;
教学反思、质量分析报告材料齐全、内容有依据者,加0.5~1分;
教学成绩出现波动,已提交整改方案并经教务处备案实施的,也可计入0.5分;
出现考试质量事故、考风违纪事件等,取消此项分值。
(三)教科研成果(15分)
本项用于衡量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水平、参与课题研究、发表专业论文和教学成果转化等情况,反映其专业发展深度和科研能力,鼓励教师参与教学改革与教育创新。
1.教研课题项目(6分)
国家级课题(主持人):每项计3分,参与者计1.5分;
省级课题(主持人):每项计2分,参与者计1分;
市级课题(主持人):每项计1.5分,参与者计0.8分;
县(区)级课题(主持人):每项计1分,参与者计0.5分;
校级课题(主持人):每项计0.5分,参与者0.3分。
课题必须完成中期检查或已结题,如仅为立项阶段,不予计分,同一课题不可重复计分,最多计入两项,总分不超过6分。
2.教学成果获奖(5分)
获得教育主管部门科研(教研)成果奖项,应为具名颁奖、列名结果;
国家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
省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
市级一等奖:1分;
县(区)级一等奖或专项创新奖:0.5分;
同一成果获多级奖项者,按最高级别计分一次,不得累加。
3.教育教学论文与成果发表(4分)
国家级公开教育刊物(具有ISSN、CN编号):第一作者每篇计2分;
省级教育类期刊:第一作者每篇1.5分;
市级或县级教研简报、专业期刊等:每篇1分;
集体编写教材、教师手册参与者,提交证明材料,原则上副主编2分,章节编写1分;
总分计入上限为4分;重复发表内容计分1次,内部学习材料、公众号、自媒体不计入分值。
(四)育人实效(10分)
育人实效评价旨在反映教师在落实立德树人方面的具体成效和教育贡献,从学生发展、德育活动、管理实效等方面量化评价,鼓励教师关注学生全面发展。
1.班主任、德育工作(6分)
担任班主任工作,每年计1分,连续担任3年以上另加0.5分,最高5分;
年级德育干事、心理辅导教师、德育主题活动主负责人计0.5~1分;
班级获市级以上“文明班级” “先进班集体”等荣誉者,加0.5分。
2.学生成长成效(4分)
所教班级学生在各类比赛(如作文、科创、英语竞赛等)获得国家级1分、省级0.8分、市县0.5分;
担任的学生或团队获校外个人奖项,教师为主指导者,每项加0.3~0.5分,最多不超过2分;
学生评价较高(通过校内满意度问卷、社团反馈等),视实际情况由德育处认定加0.5~1分。
本项总分不得突破10分,由德育处、团委、年级组综合认定,附佐证材料。
(五)综合表现(15分)
综合表现指包括团队协作、集体活动参与、出勤纪律、执行能力、内部评价等,体现教师职业精神与教育共同体意识。
1.工作态度与出勤情况(5分)
年度内无旷工、病事假合规,出勤率≥95%,计2分;
无迟到、早退、学生活动缺岗记录:计1分;
教师仪容仪表、课堂规范、精神状态良好评议中年级排名前30%:计1分;
年度主动承担临时教学替课、应急任务达3次以上:加0.5~1分;
有失责情况、师生矛盾事件属实者扣1至2分。
2.集体活动与学校发展事务参与(5分)
参与职评组织的各类校务、教研、志愿服务、培训、劳动竞赛、校园文化活动等,每次记录0.2~0.3分,5次计满;
主动参与课题宣传、学校公众号撰稿、招生宣传等公共事务者:加0.5~1分;
无故缺席会议者每次扣0.3分,情节严重者另行处理。
3.教研组、备课组表现(5分)
参与教研组建设积极,备课比例≥90%,集体活动实到率高,组长记录齐全,计2分;
担任组内主备人、专题主讲、教学互听主协调者,参与任务每次记0.3~0.5分,累计不超2分;
所在教研组、年级组获市、县“先进集体”等集体荣誉,个人主力者加0.5~1分,参与者加0.3分。
(六)师德考核(10分)
师德是教师立身之本,是职称评定中的首要参考因素。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在职称推荐中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凡存在违反师德行为、师德考核不合格者,立即取消评审资格。
1.年度师德考核等次(6分)
师德考核“优秀”者:计6分;
“合格”者:计4~5.5分,由考核小组视具体表现评分;
“基本合格”者:计1.5~3.5分,需提交整改记录情况;
“不合格”者:不得申报推荐,评分为0分。
师德考核依据学校每年组织实施的《教师师德考核记实表》《承诺书》《师德负面清单审核台账》等,由纪检小组、人事室联合负责查阅评估,报校职评小组。
2.教职工民主测评结果(4分)
组织全校教职工代表(不少于25人)对申报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无记名),设四档评价:
平均得分范围
对应分值
95分及以上
4分
90—94.9分
3分
85—89.9分
2分
低于85分
不得得分
若民主测评中有5人以上明确表态“不推荐”,学校职评小组应重新组织专项访谈核查,并将结果呈报学校班子集体研究。
(七)政策性加分项目(不超过10分)
为关照特殊群体教师、鼓励服务基层、支持教育改革探索,设立政策性加分,仅供岗位推荐排序时参考使用,不计入主评分总分,加分总额不超过10分。
加分类别
加分值
备注
援疆援藏、乡村支教等满一年周期性任务
2~3分
提供主管部门审批文件
扶贫线建档立卡人员
2分
提供原档案或乡镇证明
因病经认定列入慢病困难群体的教师
1~2分
须有医保局备案、社保部门情况说明
获得国家、省、市级“最美教师” “优秀班主任”题名
国家级:3分
最多可取一项最高项
学校教育重大突发事件中作出特别贡献(如防疫、查险)
1~2分
由校办提交集体公议材料
学校通报嘉奖以上级别文件记载的其他特例奖项
0.5~1分
附原件复印件
政策性加分由个人申请、年级组核实、教务处审核后,报校职称工作指导小组决议,确保公开、公平、合理。
(八)附则
1.执行时间与对象
本细则适用于2025年起正式申报中小学教师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包括申报副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岗位的在编正式教师(含教辅、特岗转编人员、不含劳务派遣人员)。
2.材料准备要求
所有项目必须提供相关纸质或电子版佐证材料,经年级组盖章后交由教务处备案;
材料中涉及集体获奖、项目参与、课题协作等,须附“岗位认定说明”或“负责等级界定资料”;
所有材料须确保真实、清晰、完整,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审资格,并报纪检组处理。
3.打分程序与复议处置
量化评分由学校职称评审推荐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各项赋分由专人评定,实行“初审—复核—公示—签字确认”四步流程;
如本人对评分结果有异议,可于结果公示后2个工作日内,向教务处书面提出复议申请;
复议由校纪委、教务处、人事室共同组成复核组审核处理,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4.优先推荐规则
在评分总分相同时,优先推荐“教学一线、高课时、重点年级”教师;
师德评优人员、学校重点工程承担教师、支教教师可列为推荐同分排序前位;
原评审中因工作调整没有申评的教师不设优待分,可正常参评。
5.解释与修订权
本细则由学校职称评审推荐办公室牵头解释;
如上级文件有改动,学校将结合政策方向作动态调整;
本细则试行期为1年,根据运行反馈时间节点进行修订完善。
附件
附表1:教师职称推荐量化评分汇总表(总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所在年级或处室
参评岗位
基本条件(15分)
教学工作(35分)
教科研成果(15分)
育人实效(10分)
综合表现(15分)
师德考核(10分)
总分(100分)
政策加分(≤10分)
最终得分
推荐排序
备注
1
2
3
4
5
说明:各项目分数由量化评定小组填写,最终得分由“总分+政策加分”构成排名依据,由学校职称评审推荐小组复核通过。
附表2:教师职称推荐加分项目申报审核表
教师姓名
申报岗位层级
工作单位
所属年级组/教研组
申报加分项目情况(最多不超过10分)
序号
加分类型
具体事项名称
加分分值
证明材料名称
初审人签字
1
支教服务
某乡镇支教一年
2分
支教文件复印件
2
荣誉称号
市级“最美教师”
2分
表彰文件或证书
3
其他特殊贡献(校级认定)
协助防疫检测工作
1分
校办工作纪实
年级组审查意见:
教务处(或人事办公室)审核意见:
本表一人一份,材料齐备并签字后附入职称评审材料袋,由学校职评小组统一归档。
附表3:师德考核登记评定表(个人档案用)
教师姓名
所在岗位
申报职称层级
任教年级
报名时间
年度师德行为档案自评(结合平时表现、奖惩情况等)
年级组评价意见(结合日常考勤、学生调查、组内互评)
纪检、人事部门师德核查确认记录:
项目
结果
备注
是否有通报师德问题记录
是/否
是否参与体罚、辱骂等负面事件
是/否
是否签署师德承诺书
是/否
师德年度考评综合等次(勾□):
⬜ 优秀 ⬜ 合格 ⬜ 基本合格 ⬜ 不合格
单位师德考核小组负责人:_________(签字)
年月日:_________
师德为“推荐资格红线”,凡不合格者,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附表4:学校职评量化评分明细表(个人评分单)
姓名:
申报岗位:
年龄:
教龄:
评分项目
项目分值(满分)
评分标准简述
实得分
基本条件
15分
教龄、学历、任职等
教学工作
35分
课时量、效果、质量管理
教科研成果
15分
课题、论文、教学奖项
育人实效
10分
班主任、学生成长支持
综合表现
15分
出勤、集体活动、执行力度
师德考核
10分
年度师德等次与群众评议
评分小计
100分
政策性加分
≤10分
附第2表说明
总分(用于排序)
评分人签字:复核人签字:
评分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表5:职称评审申报材料清单及个人承诺书
姓名
学科
申报岗位
所属年级
申报类别
一、材料清单(全为复印件,按序装订)
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是否属实
核查人签字
1
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
1
⬜ 是 ⬜ 否
2
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现学历)
1
⬜ 是 ⬜ 否
3
任现职岗位时间佐证材料
1
⬜ 是 ⬜ 否
4
教龄及在校任教证明材料
1
⬜ 是 ⬜ 否
5
教学常规记录(作业批改、听课表等)
1
⬜ 是 ⬜ 否
6
教研成果材料(课题、论文、奖项)
2~3
⬜ 是 ⬜ 否
7
班主任/德育相关实绩材料
1
⬜ 是 ⬜ 否
8
师德考核登记表
1
⬜ 是 ⬜ 否
9
附表2:政策加分申报材料(如有)
1
⬜ 是 ⬜ 否
10
其他补充材料
⬜ 是 ⬜ 否
二、个人承诺书
本人承诺以上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虚假和隐瞒。如经查属实属弄虚作假,愿承担一切后果,包括取消参评资格、记入师德档案等处理。
承诺人签名:___________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