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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中小学违规征订使用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Xx市中小学违规征订使用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Xx市中小学违规征订使用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违规使用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办基〔2024〕252 号)和《中共濮阳市委教育工委中共濮阳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印发<濮阳市教育系统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濮教党〔2024〕24 号)

2025/4/231 次浏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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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中小学违规征订使用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违规使用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办基〔2024〕252 号)和《中共濮阳市委教育工委中共濮阳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印发<濮阳市教育系统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濮教党〔2024〕24 号)等文件要求,为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有关文件要求,坚持人民至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立足教育实际,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对全市中小学违规征订使用教辅材料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查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处理失职失责行为,建立健全切实管用的长效机制,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整治对象

在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使用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单位和个人。重点包括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领导、科(股)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各中小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科任教师。

三、整治内容

中小学教辅材料是指与教科书配套,供中小学生使用的各种学习辅导、考试辅导等出版物,包括:教科书同步练习类出版物,寒暑假作业类出版物,中小学习题、试卷类出版物,省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供中小学生使用的学习、考试辅导类出版物。其产品形态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本次整治重点及有关要求,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整治重点:单位和个人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市级目录内或目录外的任何教辅材料;强制、引导、诱导、暗示学生通过指定渠道购买教辅材料。

整治重点:教辅材料选用程序不规范;不按照“一科一辅” 政策,从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中,评议推荐我市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目录;学校违反“一科一辅”要求,组织学生统一购买市级推荐目录外的教辅材料。

整治重点:违反教辅材料选用规定,评议推荐结果不公布,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备不及时问题。

整治重点:学校征订教辅材料信息公开制度不健全,政策宣传不到位,不按规定公布每学期使用的进校教辅材料数量、价格、版本等信息。

整治重点:不坚持学生自愿购买、无偿代购原则,未经学生和家长同意,学校及教师强制为学生代购任何教辅材料;学校代购教辅材料品种及数量无记录,代购教辅不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及教师随公告目录内教辅材料捆绑搭售其他教辅材料或搭售其他学生用品;学校或个人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收受贿赂,从中牟利等行为;通过家长委员会、年级组、班级等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其他违反教辅材料征订有关规定的行为。

整治重点:不从正规渠道订购教辅材料(要求教辅材料发行单位应具备中小学教材发行资质);违规订购未经市级评议审核、非法出版及侵权盗版教辅材料;委托或允许相关部门、单位、企业、个人进入校园或通过学校网站、学校公众号等其它方式向家长和学生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整治重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信访举报机制和监管机制不健全,投诉举报渠道不畅通,违规征订教辅材料举报电话和邮箱不公开;日常监管不到位,投诉举报问题核查处置不及时。

四、工作步骤

各县(区)各学校依据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总体安排部署,结合《濮阳市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实施方案》《濮阳市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濮阳市师德失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统筹开展动员工作,对照上述教辅材料使用中重点整治内容,迅速组织开展全面自查,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认真梳理教辅材料征订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自查要做到全面彻底,不漏一地、不漏一校、不漏一班、不漏一师。

各县(区)要公布本地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专项整治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见附件 1),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畅通监督渠道,强化治理效果。各县(区)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整治,对梳理出来的问题线索、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等进行查处,整理形成数据台账、制度台账、实事台账、工作台账“四个台账”(见附件 2),于 2024 年 9 月

16 日前将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报市教育局。

今年秋季开学后,在县级督查处理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将组成专项工作组,通过专项督查、暗访抽查、信访受理、家长访谈等方式,深入开展检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形成问题台账。对发现的违规情况和整改不到位情况以及在整改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进行全市通报,并限期整改,并视情况约谈相关责任人。

根据专项整治情况,市教育局适时召开全市中小学违规征订使用教辅材料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通报核查处置问题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同时,发布一批已查实的问题典型案例,公开点名曝光问题单位和责任人。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对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依法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常态化用好基础教育规范办学线索转办和问题督办机制,对学校违规线索信息指向明确的,发送《线索转办单》,指导进行核实处理;对于问题比较明确、整改不及时、效果不明显、问题屡次出现的,发送《问题督办单》,并将转办、督办情况纳入对县(区)和学校办学治校声誉负面记录。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同时,要注重整治成果转化运用,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在日常监督、制度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健全制度、强化监管,推进整治工作常态长效,全力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五、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扛牢主体责任。整治中小学违规征订使用教辅材料问题,是全市教育系统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具体举措。省教育厅对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提出明确要求,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务必要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压实工作责任,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把聚焦解决违规征订使用教辅材料问题放在突出位置,根据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抓好本地本校的整治工作,把教辅材料征订专项整治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硬任务,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各地各校要大力宣传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政策要求,强化师德师风教育,加强家校沟通,真正使政策制度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整治全力。

各县(区)教育局,工业园区、示范区教育办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前将县(区)中小学违规征订使用教辅材料举报电话及邮箱信息表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报市教育局。从印发本方案之日起,各县(区)教育部门要每周(星期五上午)向市教育局上报本周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9 月 30 日、10 月 31 日前分

别报送阶段性和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市教育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工作邮箱:联系人:李源滋徐献峰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及邮箱:

投诉举报电话:

投诉举报邮箱:

附件:1.濮阳市中小学违规征订使用教辅材料举报电话及邮箱信息表

2.濮阳市中小学违规征订使用教辅材料问题线索清单及相关台账式表格(1-5)

附件1

濮阳市中小学违规征订使用教辅材料举报电话及邮箱信息表填报单位(公章): 联系人: 科(股)室及职务: 手机号:

备注:请各县(区)教育局,工业园区、示范区教育办认真填写本表,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将公布于门户网站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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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中小学违规征订使用教辅材料问题线索清单填报单位(公章): 联系人: 科(股)室及职务: 手机号:

备注:请各县(区)教育局、工业园区、示范区教育办每年每季度末须认真填写本表(含 4个附表,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根据处置情况报省教育厅和教育部。首次报送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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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

濮阳市中小学违规征订使用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数据台账

(2024年4月1日以来,截至月 日)

填表单位: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时间:

填表说明:

1.起底问题线索数:4月 1 日以前未办结且未立案和 4 月 1 日以后新受理;

2.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数:4 月 1 日以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相应纪检监察机关移交的问题线索;

3.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数:4 月 1 日以来查实且办结的风腐问题案件(相应案件需录入党风政风监督统计系统);

4.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人数:4 月 1 日以来基于查实的风腐问题案件,给予组织措施和党纪政务处分的总人数(相应案件需录入党风政风监督统计系统);

5.党纪政务处分人数:4 月 1 日以来基于查实的风腐问题案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人数(相应案件需录入党风政风监督统计系统);

6.发现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数:4 月 1 日以来排查发现(区分于发现职能部门问题,不能与职能部门问题重复统计);

7.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数:4 月 1 日以来解决;

8.发现职能部门问题数:4 月1 日以来排查发现(包括职能部门自查发现)职能部门监管不严、履职不力、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失职失责问题;

9.整改职能部门问题数:4 月 1 日以来整改完成的职能部门问题数;

10.建立和完善制度数:4 月 1 日以来出台的正式制度文件,不能以工作提示、工作案、便函、微信群通知等代替;

11.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数:4 月 1 日以来制发的纪检监察建议书,不能以“以案促改通知书”等代替;

12.追踪完成整改建议书份数:“建议书”与前述“纪检监察建议书”对应,指纪检监察机关督促职能部门完成整改要求的纪检监察建议书份数;

13.通报曝光典型案件数:4 月 1 日以来,由县级以上单位通报曝光的风腐问题案件;

14.公布成果批次数:4 月 1 日以来聚焦集中整治要求,职能部门公布的突出问题整治、纠风治乱、为群众办实事等成果,纪检监察机关公布的案件查办、问题整治等成果;

15.追缴金额(万元) : 4 月 1 日以来,基于查处的风腐问题案件,追缴的被审查调查人以及有关涉案单位和人员违纪违法所得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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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辖市中小学违规征订使用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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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辖市中小学违规征订使用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事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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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辖市中小学违规征订使用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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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8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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