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中层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2026年修订)
为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激发中层管理队伍的活力和创造力,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竞聘、择优聘任的方式,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人才选拔到中层管理岗位上来,进一步优化中层队伍结构,增强队伍活力,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竞聘岗位、条件、程序、结果全程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竞聘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平等竞争原则。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参加竞聘,在同一标准、同一程序下公平竞争,不搞论资排辈,不搞指定人选。
择优聘任原则。综合考量竞聘者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群众评价等因素,好中选优,把最合适的人选聘任到最合适的岗位。
人岗相适原则。根据岗位职责要求和竞聘者的专业特长、工作经历等情况,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三、竞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竞聘岗位包括(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填写):
教务处主任1名,副主任X名。
德育处主任1名,副主任X名。
教科室主任1名,副主任X名。
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X名。
总务处主任1名,副主任X名。
年级主任X名,副主任X名。
教研组长X名。
四、竞聘条件
基本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师德师风良好,为人正派,作风民主,团结同志。
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所竞聘岗位的工作职责和业务要求,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意识。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其中至少有一次为优秀等次。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在学校工作满三年以上。
岗位资格条件:
竞聘教务处主任、副主任岗位,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三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熟悉教学管理工作。
竞聘德育处主任、副主任岗位,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班主任工作经历或学生管理工作经验。
竞聘教科室主任、副主任岗位,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主持或参与过校级以上课题研究。
竞聘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岗位,应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综合协调能力,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竞聘总务处主任、副主任岗位,应熟悉学校后勤管理工作,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管理能力。
竞聘年级主任、副主任岗位,应有班主任工作经历,熟悉年级管理工作,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竞聘教研组长岗位,应在本学科有一定的教学水平和学术影响力,有较强的团队组织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聘:
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其他不适宜担任中层管理岗位的情形。
五、竞聘程序
发布公告。学校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竞聘工作方案,在全校范围内发布竞聘公告,公布竞聘岗位、条件、程序、时间安排等事项。公告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个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愿报名,填写《中层岗位竞聘报名表》,提交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资格审查。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竞聘人选。资格审查结果在学校范围内公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竞聘人数与岗位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比例的,可视情况减少该岗位竞聘职数或取消该岗位竞聘。
竞聘演讲与答辩。组织竞聘人员进行竞聘演讲和现场答辩。竞聘演讲主要陈述个人基本情况、竞聘优势、对岗位的认识以及竞聘成功后的工作思路和目标,时间一般控制在8至10分钟。答辩环节由评委围绕岗位职责、工作能力、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提问,竞聘者现场回答,时间一般控制在5至8分钟。演讲答辩顺序通过抽签确定。
民主测评。在一定范围内对竞聘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参加人员包括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教职工代表等。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内容包括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群众基础等方面。
综合评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聘演讲答辩得分和民主测评结果,进行综合评审。评分权重一般为竞聘演讲答辩占60%,民主测评占40%。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拟聘岗位数1:1至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组织考察。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群众口碑等方面。考察可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实地调研等方式进行。
讨论决定。学校党组织召开会议,听取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对考察人选进行充分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确定拟聘人选。
公示。对拟聘人选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群众监督,对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
聘任。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学校下发聘任文件,办理聘任手续。需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的,按规定程序办理。
六、评委组成与评分标准
评委组成。竞聘演讲答辩评委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上级主管部门代表、外聘专家、教职工代表等组成,人数一般为7至9人,其中教职工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评委名单在竞聘演讲答辩前保密。
评分标准。竞聘演讲答辩满分100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分:
岗位认知,占20分。主要考察竞聘者对所竞聘岗位职责的理解程度、对学校相关工作现状的把握程度。
工作思路,占30分。主要考察竞聘者提出的工作目标是否明确、工作思路是否清晰、工作措施是否可行。
综合素质,占30分。主要考察竞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
竞聘优势,占20分。主要考察竞聘者的工作经历、业绩成果、专业特长等与岗位的匹配程度。
评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竞聘者的最终得分。
七、聘期管理
聘任期限。中层岗位聘期一般为三年,聘期届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可以续聘,一般连续聘任不超过两届。聘期内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学校可以对聘任人员进行调整。
聘期考核。聘期内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年度考核由学校党组织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聘期届满进行聘期考核,综合评价聘期内的工作业绩和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调整、解聘的重要依据。
解聘情形。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解聘:
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为基本合格或一年为不合格的。
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
本人申请辞聘的。
其他应当解聘的情形。
落聘安排。竞聘落聘人员或聘期满不再续聘人员,由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情况,安排到相应工作岗位。
八、工作纪律
竞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不得泄露评委名单、评分情况、讨论内容等应当保密的事项。
竞聘人员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事实。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竞聘资格;已经聘任的,予以解聘。
竞聘人员不得拉票贿选、请客送礼、打招呼、托关系,不得诋毁其他竞聘人员。发现上述行为的,取消竞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评委要公正评判,不得徇私舞弊、打人情分。发现评委有违规行为的,取消其评委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九、组织保障
加强领导。学校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竞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方案制定、程序把关、结果审定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竞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广泛宣传。通过教职工大会、公告栏、工作群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竞聘工作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和纪律要求,营造公平竞争、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教职工正确对待竞聘、积极参与竞聘。
强化监督。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竞聘工作,对竞聘各环节进行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确保竞聘工作公平公正。
十、附则
本方案由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