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领导班子考核办法
学校领导班子考核办法
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正确地调整和使用干部,加强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上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的原则
(一)党管干部,群众公认的原则。
(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三)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的对象、周期及方法
(一)学校考核对象
学校班子成员
(二)考核周期
一年一次。
(三)考核的基本方法
1、谈话了解,征求意见。由学校党总支组成考核组进行个别谈话或召开座谈会,了解情况,征求群众意见。
2、民主测评。召开民主测评大会,由被考核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述职。在此基础上,对班子采取群众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考核;对领导干部个人采取上级组织考核测评、同级干部相互测评、群众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
三、考核结果的评定
(一)领导班子考核
领导班子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测评票各等次得分系数分别为好:1.0、较好:0.7、一般:0.5、差:0.3,按100分制计分,班子考核得分为:各等次测评票换算分之和/有效票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