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课后服务费分配考核办法(2025年9月修订)
一、理念引领与目标导向
在国家“双减”政策全面推进、教育格局深刻变革的当下,为积极践行党的教育方针,坚定“五育并举”的育人方向,我们致力于打造高质量的课后服务体系,推动学生全方位发展,为家长分忧,兴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
课后服务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拓展,不仅是丰富学生课余生活的补充,更是展现学校办学特色、增强教育服务效能的关键环节。为激发全体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与工作人员的教育热情,促使他们坚守育人初心,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创造力投入工作,保障课后服务规范、高效、有序开展,实现资源的优化整合与激励效果的最大化,我校依据相关政策法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课后服务绩效考核办法进行全新修订。
此办法旨在构建一套科学合理、公平公正、透明公开的考核与分配机制,遵循“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原则,引导教师将课后服务视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阵地,专注提升服务质量,守护学生安全,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持续优化学校教育生态。
二、考核准则
1.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充分考量不同岗位、不同工作量的教师在课后服务中的贡献差异,将课时数量与任务难度作为酬金分配的重要依据,确保每位付出努力的教师都能得到合理回报。
2.注重实绩,优绩优酬:强化质量意识,将服务成效、学生成长进步、家长满意度以及工作创新等实际表现作为绩效激励的核心指标,鼓励教师追求卓越,为学生提供更优质的课后服务。
3.专款专用,公开透明:严格规范课后服务经费管理,确保每一笔资金都精准用于参与课后服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及相关必要支出。整个考核流程、结果以及分配方案都将全程公开,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保证公平公正得以切实维护。
4.育人导向,科学发展:考核视角不局限于知识辅导,更加关注学生兴趣爱好的培养、良好习惯的养成、身心健康的呵护以及综合素养的提升,促使课后服务回归育人本质,为学生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三、考核对象
所有积极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教师以及承担行政值班任务的人员。
四、考核团队
学校特成立课后服务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全面统筹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监督。
组长:由校长担任,全面负责考核工作的整体规划与决策。
副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确保考核工作与教学工作紧密结合,有序推进。
成员:教务处(教科室)主任、副主任等共同参与,凭借专业知识与丰富经验,为考核工作提供全面支持与专业指导。
五、考核内容及规则
个人课后服务酬金由基础课时费和考核课时费两部分构成。基础课时费约占学校当期课后服务可用资金总额的70%,旨在保障参与人员基本工作量的合理报酬;考核课时费约占30%,用于体现工作质量、成果以及额外贡献的差异化激励。
(一)基础课时费
教师及工作人员只要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既定的服务课时,且在服务期间未发生任何责任安全事故,同时没有收到经核实的有效家长投诉,即可根据实际参与的课时数量,足额领取基础课时费。
(二)考核课时费
考核小组在每学期末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集中绩效考核,考核课时费的发放严格依据考核结果执行。未参加或拒绝参与考核的人员,将扣除其个人考核课时费。
行政值班人员依据值班职责进行定性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三个等级。经考核小组评定为优秀的值班人员,将获得120元的奖励;考核合格的人员,全额发放个人考核课时费;考核基本合格的人员,则扣除120元。(奖金在行政值班人员的课后服务费用总额中统一调配)
教师从工作量、工作表现、班级管理、工作业绩等多个维度进行量化考核:
1.工作量:精确统计教师实际参与课后服务的课时数量,对于超出学校规定基本课时量的部分,每增加一节课时,给予相应的量化加分,以充分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此外,对于承担多个班级或多种不同类型课后服务课程的教师,综合考虑工作的复杂性与多样性,给予适当的工作量加分。
2.工作表现:
服务态度:通过学生与家长的多元反馈来评价教师服务态度。若收到学生或家长对教师服务态度热情、耐心、细致等方面的积极反馈,给予相应加分;若出现服务态度不佳,如冷漠、敷衍等负面评价,经核实后进行扣分处理。
出勤情况:严格记录教师课后服务的到岗时间与出勤状况。每出现一次迟到、早退情况,给予一定程度的扣分;若无故缺勤,将加重扣分力度,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取消该学期部分或全部考核课时费。
纪律遵守:课后服务期间,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定,严禁从事与服务无关的事项。一旦发现诸如在服务时间玩手机、聊天、擅自离岗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每次均给予相应扣分。
3.班级管理:
秩序维护:重点关注教师在课后服务过程中对班级秩序的把控能力。若班级秩序井然,学生能够有序参与各类活动,将给予加分;若班级出现混乱无序的情况,严重影响服务正常开展,则依据情节轻重进行扣分。
安全保障:始终将学生安全置于首位,教师需切实做好课后服务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将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以及教师应承担的责任大小,扣除相应的考核课时费,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4.工作业绩:
学生成长:密切观察学生在课后服务中的综合表现与成长进步情况。当学生在兴趣培养、特长发展、学业成绩提升等方面取得显著进步,经相关测评或家长反馈确认后,给予教师相应加分。例如,学生在各类竞赛中斩获佳绩,或在学科学习上成绩大幅提高等,都将作为加分的有力依据。
创新贡献:鼓励教师在课后服务中积极探索创新服务形式与内容,大力提升服务质量。对于提出并成功实施创新性课后服务方案,且取得良好效果的教师,给予一定程度的加分与奖励,以此激励教师不断推陈出新,探索更为优质高效的课后服务模式。
考核小组依据上述各项考核指标,对教师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量化考核评分。依据评分结果,将教师划分为不同等级,并对应不同比例的考核课时费发放标准。具体而言,考核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教师,可获得120%的考核课时费;得分在80
89分之间的教师,获得100%的考核课时费;得分在70
79分之间的教师,获得80%的考核课时费;得分在60
69分之间的教师,获得60%的考核课时费;得分低于60分的教师,扣发全部考核课时费。
六、考核流程
1.自我评估:每学期期末,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及工作人员需依据自身实际工作情况,对照考核内容与标准,进行全面深入的个人自评,并认真填写自评表,详细阐述在课后服务工作中的工作量完成情况、工作表现亮点、取得的工作成绩以及存在的不足等方面内容。
2.多方评价:学校通过多样化的方式广泛收集学生与家长对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及工作人员的评价意见。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精心设计的问卷调查、组织家长会进行现场交流、开展电话访谈等。评价内容全面覆盖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对学生成长的促进作用等多个关键维度,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准确地反映实际情况。
3.团队互评:各学科组或年级组组织教师及工作人员开展小组互评活动。小组成员基于日常工作中的密切观察与协作经历,对彼此在课后服务工作中的表现进行客观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综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4.小组审定:考核小组全面汇总个人自评、学生与家长评价以及小组互评的结果,并结合平时对课后服务工作的日常检查、详细记录等多方面情况,严格按照考核内容与细则,对每位参与人员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评定,最终确定每位人员的考核得分及相应等级。
5.结果公示:考核结果将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设定为[X]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充分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若有教师或工作人员对考核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考核小组提出申诉。考核小组将针对申诉内容展开认真细致的调查核实,并及时给予申诉人明确答复。如经核实确有问题存在,将迅速对考核结果进行合理调整。
七、经费管理与发放办法
1.经费管理:严格遵循专款专用原则,对课后服务经费进行独立核算与规范管理。经费的使用范围严格限定于参与课后服务人员的劳务报酬,以及因课后服务开展而产生的各类合理支出,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挪作他用。学校财务部门肩负起重要责任,精心做好经费收支的每一笔详细记录,确保账目清晰、一目了然,切实做到透明化管理。
2.经费发放:在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之后,学校将依据最终考核结果,精确确定每位参与课后服务人员的酬金发放金额。基础课时费和考核课时费将按照预先规定的时间和规范的方式,统一转账至教师及工作人员的个人银行账户,确保发放流程安全、便捷、高效。
八、附则说明
1.本办法自正式发布之日起开始全面施行,与此同时,学校原有的课后服务绩效考核办法即刻废止。鉴于教育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处于动态变化之中,若遇上级政策调整或学校内部情况发生显著改变,本办法将根据实际需求适时进行修订与完善,以确保其始终契合学校发展和教育工作的需要。
2.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属于学校课后服务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办法实施过程中,若出现任何未尽事宜,均由领导小组进行深入研究,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科学合理的决定。
课后服务是学校教育的重要延伸,关乎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通过实施本课后服务绩效考核办法,我们满怀期待能够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及工作人员参与课后服务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激发他们的教育智慧和工作热情。全体教职工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身心投入到课后服务工作中,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为学生打造更加优质、多元、个性化的课后服务体验。我们坚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切实落实“双减”政策,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为学生的美好未来筑牢坚实根基,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贡献我们的全部力量,书写学校教育发展的崭新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