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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量化管理考核细则(2025)
实施方案

学校教师量化管理考核细则(2025)

学校教师量化管理考核细则(2025) 一、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增强岗位责任感与工作实效,依据《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教师量化管理考核细则,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绩效发放等重要依据。 本细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全面评价、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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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量化管理考核细则(2025)

一、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增强岗位责任感与工作实效,依据《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教师量化管理考核细则,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绩效发放等重要依据。

本细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全面评价、过程管理、实绩导向,力求反映教师真实表现和工作成效。

二、考核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师(含教辅岗位人员),以及经学校批准纳入年度量化考核的外聘教师、实习教师。

三、考核内容与分值

考核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由基础分(70分)与附加分(30分)构成。基础分由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构成,附加分侧重于贡献表现与特色成果。

四、基础考核内容及标准(70分)

(一)师德师风(20分)

1.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5分。

2.爱岗敬业,尊重学生,言行得体,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以教谋私,得8分。

3.规范师生关系,廉洁从教,不接受学生家长财物,不参与营利性有偿家教,不私自组织学生参加辅导,得7分。

如出现违纪违法行为,依据情节严重程度,分别扣除1-10分,严重者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认定考核不合格。

(二)教学常规(25分)

1.教案设计:备课规范、内容合理,教学目标清晰,得6分;教案雷同、未达标准者,每项扣1分,严重者扣完为止。

2.上课情况:按时上课,课堂组织有序,教学节奏合理,得10分;擅自调课、无故缺课或课堂纪律混乱者酌情扣分。

3.作业布置与批改:作业布置科学,批改及时,个别指导到位,得5分;拖延、不批改、不反馈者扣1-3分。

4.教研活动参与度与贡献:按时参加教研,认真参与听评课、示范课、课题研究等,得4分;无故缺席、敷衍应付者每次扣0.5-1分。

(三)育人管理(15分)

1.班主任或年级组管理工作履职尽责,家校沟通及时,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效果好,得满分8分;班级出现重大管理疏忽或学生安全事件者扣3-5分。

2.任课教师协同育人效果好,与班主任密切配合,对学生纪律与心理问题关注得当,得7分。

(四)工作纪律与团队协作(10分)

1.遵守考勤规定,按时出勤、签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得6分;迟到、早退1次扣0.2分,旷工1次扣1分。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会议、培训、集体活动,得4分;无故缺席者每次扣0.5-1分。

(五)廉洁从教与规范执教(5分)

1.不以任何形式索要、收受学生或家长礼品、红包,得2分;发现一次扣2分。

2.不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不参与推销教辅资料等商业活动,得2分;违者视情节扣2-5分。

3.维护学校声誉,不在网络发布攻击性或失实信息,得1分;违反者酌情扣分。

五、附加考核内容(30分)

附加分为鼓励性加分,不设上限,但以30分封顶。

(一)教学质量与特色成果(最高12分)

1.教学质量突出,所在班级学业成绩在同类中名列前茅,加2-5分。2.学生在校级以上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加1-3分。

3.教师本人教学能力或专业发展获县、市、省级荣誉称号,加2-4分。

(二)教科研与创新实践(最高10分)

1.主持或参与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并结题,加3-5分;校级课题研究并形成成果者加1-2分。

2.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案例、研究成果被正式刊用的,加1-3分。

3.积极开展创新教学改革,有实际成效并被校级或上级部门采纳的,加1-2分。

(三)服务意识与贡献(最高8分)

1.主动承担额外工作任务,如支教、代课、特殊学生辅导等,加1-3分。

2.积极参与学校事务管理、志愿服务、后勤保障等工作并表现优异者,加1-2分。

3.获得学生家长、社会、同事广泛好评,或化解突发事件有力,加1-3分。

六、考核方式与流程

(一)考核时间:每学年进行一次,原则上安排在学年末。

(二)考核方式:以日常表现为基础,结合个人总结、年级组评价、行政考评和学生反馈等多元评价方式综合打分。

(三)考核程序:教师自评→年级组初评→学校考核小组复评→校务会审定→结果公示。

(四)考核结果分级:

-优秀:总分95分及以上;
-良好:85-94分;
-合格:70-84分;
-基本合格:60-69分;
-不合格:60分以下。

(五)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优评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绩效奖励及调整岗位等的重要依据。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将依规调整其岗位或予以解聘处理。

七、附则

1.本细则由学校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2.本细则自2025年x月x日起施行,原相关制度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