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生一日常规管理实施细则(新订版)
引言
小学生正处在人生观、价值观和行为习惯初步形成的关键阶段。一个孩子的一天,能否有序、安全、充实、有礼,直接决定着他们的成长方向。学校是孩子们每天生活学习的重要场所,规范的一日行为管理,不仅体现出学校教育管理的科学性,也关乎学生文明践行的起点。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全面贯彻《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相关要求,强化学生的自我管理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特对原有制度进行修订,制定本《小学生一日常规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以便师生共同遵守,家校协同支持,全力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积极的学校环境。
一、到校要求
1.到校时间与早到管理
学生应在早上7:30-8:00之间到校,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须由家长向班主任履行请假手续。
学生不应过早到校,以免在校门前逗留聚集影响秩序与安全。门岗值班教师及安保人员在规定时间开放校门并负责入校疏导。
2.仪容仪表规范
所有学生上学期间一律穿着整洁干净的校服,鞋袜得体,不得佩戴与身份不符的饰品或首饰。
少先队员佩戴红领巾,佩戴方法正确,干净整齐。
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得染发烫发或梳理夸张发型,保持头发清洁整齐。
严禁化妆、涂指甲油,不得携带与学习无关的任何穿戴物品。
3.入校礼仪与安全
学生进入校门时要主动向教师、安保人员及门岗值日生问好,口头表达简洁规范:“老师早” “阿姨好”。
步行上学的同学,应遵守交通规则,走人行道或斑马线,不跨栏、不随意横穿马路。
乘车上学的学生要做到文明乘车,不在车上打闹喧哗、不吃东西、不投掷物品,主动给长辈让座。
接送车辆应停靠在学校指定区域,不在校门口等候、鸣笛或逆行,确保上下学期间交通秩序安全流畅。
二、晨间活动常规
1.早读安排
学生进教室后,应先整理物品,然后根据班级安排进入早读内容(例如朗读课文、背诵诗词、预习难点等)。
保持良好的坐姿,朗读声音洪亮,有节奏、有感情,不交头接耳、不看其他书籍。
值日干部负责提醒不认真或打扰同学的行为。早读内容由班主任或科任教师根据教学安排提前布置。
2.早操出操
早操铃响后,学生迅速集合列队,站姿端正,无推搡、打闹现象,由体育委员带队前往指定位置。
操场排队时要求整队迅速、精神饱满、动作整齐。所有动作按照音乐节奏完成。
教师应到岗监督、巡视提醒。各班早操表现每周纳入班级常规考评。
三、课堂行为守则
1.上课纪律
上课前准备好当天所需教材和文具,不得临时起立拿书或找物。
上课时坐姿端正,认真倾听,积极举手发言,勇于表达个人观点。
不准私语、吃东西、玩文具或做与本节课程无关的事,严禁上课期间擅自离座。
2.师生互动与提问方式
举手示意要求清晰,回答问题语速适中、声音响亮。
尊重老师和同学的发言,不能随意打断或模仿他人说话。
鼓励学生敢于在课堂上表达,根据学情组织“温馨提问”与学生激励制度,营造良好的课堂氛围。
3.教室纪律
教室保持整洁安静,无乱贴、乱画、乱丢纸屑的情况。
下课可短暂活动,但不得在教室追逐打闹,禁止边跑边喊。
四、课间与休息规范
1.课间文明行为
课间十分钟,提倡走出教室放松身心,但必须注意安全,不奔跑、踢打、不攀爬楼梯栏杆。
指甲过长、衣衫不整的学生要在课间自行整理,不得拖到上课。
楼道、卫生间等重点位置安排年级教师轮流检查,杜绝不文明、不安全行为。
2.饮水与如厕管理
饮水须在指定地点,讲究节约、不得互相玩水、泼水。
如厕时遵守秩序,不喧哗、不逗留,不破坏公物,使用厕纸节约有度。
如遇突发身体不适,应及时报告教师,不得私自离岗。
五、午餐及午休管理
1.午餐秩序
学生应按顺序领取饭菜,不拥挤、不插队,保持桌面整洁。
吃饭过程中不玩弄食物、不打闹、不讲话,做到安静、快速、干净。
倡导“光盘行动”,杜绝浪费,饭后主动收拾餐具并将残渣投放入指定垃圾桶。
2.午休静校制度
午餐后返班即安静入座或躺睡,原则上静校时间不少于40分钟。
午休缓解身体疲劳,不得阅读高光书籍或使用电子产品。
教师轮流值班,确保午休期间学生静心、安稳、安静不打扰。
六、放学秩序与家校配合
放学根据年级、班级顺序分批离校,由班主任指挥组织。
学生应依次下楼,保持安静,不争抢、拥挤或遮挡过道安全出口。
私自离队、无人接送的学生家长须提前报备或签订《独立回家申请单》。
家长要配合学校接送管理,严格遵守送接时段与线路安排,不得在门口逗留过长。
七、违纪处理与正向激励
1.行为纠错
对违反常规制度的学生,采取以教育为主的处置方式,通过谈心提醒、行为记录、家校沟通等方式督导修正。
对于屡教不改、影响较大的个人行为,视情节报政教处处理,并视需要通知家长配合引导。
2.奖励机制
每月评选“文明之星” “礼仪之星” “学习标兵”等学生,张榜公示,纳入入队、评优、干部推荐等系统管理。
每学年评选优秀班级、行为规范班级、秩序队列示范班级,通过仪式进行荣誉授予,增强集体归属感。
八、附则
本细则自2025年9月起施行,由德育处牵头,少先队办公室与教务处联合推进执行。
各班主任应结合班情组织定期学习与班会教育,将本细则渗透进日常育人全过程。
本细则视实际运行情况和学生年龄变化,每学年定期修订更新,经校务会审议通过后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