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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新编】
实施方案

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新编】

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新编】 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幸福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无法按时接送孩子的难题,根据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以服务好家长、学生为宗旨,把开

2025/8/122 次浏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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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新编】

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幸福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无法按时接送孩子的难题,根据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以服务好家长、学生为宗旨,把开展好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切实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在结合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各项制度,有效整合学校、家庭等方面资源,着力破解学生中午饭后、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我校学生无人看管的社会性难题。

二、总体目标

1让每位家长放心。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断提升我校公信力。

2对每位学生负责。以“课后延时服务”为平台,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中享受幸福、健康成长。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李老师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年级班主任为成员。

四、课后服务具体要求

1.课后服务内容:在教师的组织或看护下,以社团活动或兴趣小组(书法、美术、轮滑、篮球、足球等)、做作业、自主复习、预习、自主阅读、观看影片、科普活动、校本特色课程等形式为主,教师不补课不讲课,教师给予免费辅导。

2.课后服务主体。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由学校安排教师值日直接看管,也可由学校家长委员会组织家长义工、社会志愿者、高校优秀学生、退休教师、文体工作者、民间艺人进行看管

3.课后服务对象:面向全体学生自愿选择,优先保障不能按时接送的在校学生,双职工家庭子女、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参与方式:采取自愿报名。学校免费服务,尊重学生和家长的自主选择,不愿参加的不做强行要求。家长或学生若选择校外机构,请选择有资质、有保障的课后服务机构。

5.课后服务时间:服务时间,原则上为学校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具体时间放学后延伸两节课,一般情况下下午放学后到17:30。

6.课后服务场所。学校教室、图书室、实验室、运动场等地

四、服务流程。

调查摸底——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和家长签订责任书——学校立项——统筹安排(合理安排教师、视人数情况安排原班或重新组班)——无缝衔接

(1)调查摸底。通过家长会、微信群、发放家长的一封信等渠道向家长宣传上级有关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通知的精神。各班主任对家长下班晩、无法及时接学生放学的学生情况和家长意愿表进行调查摸底、做好统计。

(2)家长申请。家长和学生有意愿参加课后服务的,要由家长书面向学校申请,学校向有需求的家长和学生发放《课后服务申请书》。

(3)班级审核。根据家长的申请进行审核认为属实后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安全责任书》,明确看护的时间、形式管理要求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对具备条件、不参与课后服务按时离校的学生,要在规定时间放学。

(4)学校立项。根据各班申请人数,依照学校实际情况安排教师、作息时间、课程表,适时开展课后服务。

(5)合理安排教师。根据家长申请情况,结合学校设立的课后服务特色课堂,合理安排每日志愿教师的人数,以及不同学科的教师,提高课后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6)原班或重新组班。学校视学生参与人数确定是否原班服务或将不同年级的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根据兴趣爱好组成规模不超过40人的“临时班”,设立“临时班主任”。课后“临时班主任”将学生带领到相应场所,进行课后服务。

(7)无缝衔接“临时班主任”负责将学生带至家长等待区,指引家长到等待区接孩子,家长孩子互相确认后,才能离开校园。

五、课后服务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课后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看管申报审批制度、家校衔接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志愿服务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机制等,确保课后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课后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课后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严禁借服务之名向学生及家长推售或变相推售相关学习资料等。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课后服务教师要做好服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服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5)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放学后不得擅自离校,中途不得离校。学生生病或者有特殊事情不能参加课后服务,家长必须提前向班主任为学生请假。

(6)家长和学校共同做好安全教育工作,严禁学生携带与学习无关的物品到校,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严格监控学生的时间,按时接送学生回家,不得在外逗留,家长对回家较晚或离家较远的学生要注意动向,及时关注回家情况。家长尽量为学生投保意外伤害险(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