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市直学校财经纪律大检查自查报告
学校接到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市直学校财经纪律大检查的通知后,认真组织了自查,现汇报如下。
一、重要人事任命
学校根据市委教工委《泰州市直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的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及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选拔任用中层干部。
学校制定了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程序。根据人事变动和岗位需求,党政联席会提出拟提拔职位及职数,由职能部门(党办)起草“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经党政联席会通过确认后向全体教职工公布,经过民主测评、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领导集体研究、公示、任命等一系列程序,完成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公开透明、科学严谨,拓宽了选人用人渠道,有效提高了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了一支精干实效,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中层干部队伍。
二、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及财务收支情况
(一)我校食堂实行校长负责制,由分管校长、后勤处、校财务共同参与领导、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参与食堂财务监督管理、校东南劳服中心具体负责经营的食堂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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