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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学校教学质量奖励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高中学校教学质量奖励实施方案

高中学校教学质量奖励实施方案 为彰显本校 “育人为本、全面发展” 的办学特色,落实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的办学目标,为党和国家培育更多高素质人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2019〕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2019〕29号)及上级教育行

2025/9/102 次浏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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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学校教学质量奖励实施方案

为彰显本校
“育人为本、全面发展” 的办学特色,落实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的办学目标,为党和国家培育更多高素质人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2019〕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2019〕29号)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印发的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教育事业发展规划、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奖励实施方案。旨在提升学校社会声誉,打造优质教育品牌,激励全体教师锐意进取、奋勇拼搏,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圆满完成高考目标任务。

一、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校级领导

成员:校级领导、各年级组长、各教研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校长具体负责落实相关工作。

二、奖励原则

1.遵循
“效益优先、兼顾公平” 的激励准则,教育质量奖励秉持
“重奖优秀、兼顾全员,重奖毕业年级、兼顾全程,重奖一线、兼顾全面,等工作量等获奖机会”
的原则,对各年级实施教学质量奖励。

2.依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给本校的教育质量目标,确定学校各年级的教育质量目标,并分解为各班的教育质量目标(简称班级目标)。根据各年级、各班完成教育质量目标的实际情况,分别给予奖励。

三、高三年级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一)获奖条件

根据全年级完成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给本校的教育质量目标情况实施奖励。

1.文化指标:全校捆绑完成一本指标和本科指标,有指标班级完成该项指标的90%及以上可领取该项基奖;完成80%-90%的班级领取该项基奖的60%。

2.分流指标:艺体指标实行全校捆绑,所有班级共同完成年级艺体教育质量目标,有指标班级完成该项指标的90%及以上可领取该项基奖。

3.全校未完成各项考核指标的,不予奖励。

(二)获奖项目与金额

1.完成总体目标基础奖(简称基础奖)

高三年级的基础奖以高三年级所有教师为单位计奖到个人。

2.完成班级目标奖

(1)班级超额完成一本目标任务,超额10人及以内的,奖励该班1万元 /生;超额10人及以上的,奖励该班1.5万元 /生。

(2)班级超额完成本科目标任务,超额15人及以内的,奖励该班0.6万元 /生;超额15人以上的,奖励该班0.8万元 /生。

(3)分流目标:学生参加单招考试被录取的,奖励班级500元 /生。

3.突出贡献奖

(1)学生被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录取的,按30万元 ×被录取人数,奖励给被录取学生所在的班级。学生被C9院校录取的,按8万元 ×被录取人数,奖励给被录取学生所在的班级(C9院校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共9所高校,其中被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录取的另行计算)。

(2)学生获得市级第1名的,按30万元 ×人数,奖励给学生所在的班级。

(3)获得市级第2-5名的,按20万元 ×人数,奖励给学生所在的班级。

(4)获得市级第6-10名的,按15万元 ×人数,奖励给学生所在的班级。

(5)获得市级第11-20名的,按8万元 ×人数,奖励给学生所在的班级。

(6)学生获得市级单科第1、2名的,按6万元 ×人数,奖励给所在班级的该科教师。

(7)全年级捆绑完成当年
“一本” 高校指标:学生被 “985”高校录取(清华、北大除外)的,按30000元 ×被录取人数,奖励给被录取学生所在的班级。创新实验班、重点班学生被
“211”高校录取(清华、北大除外)的,按10000元 ×被录取人数奖励;其余文化升学班级学生被
“211”高校录取(清华、北大除外)的,按15000元 ×被录取人数奖励。创新实验班、重点班学生被
“双一流” 高校录取(清华、北大除外)的,按 5000元 ×被录取人数奖励;其余文化升学班级学生被
“双一流” 高校录取(清华、北大除外)的,按 8000元 ×被录取人数奖励。创新实验班、重点班学生被
“一本” 高校录取(清华、北大除外)的,按 2000元 ×被录取人数奖励;其余文化升学班级学生被
“一本” 高校录取(清华、北大除外)的,按 4000元 ×被录取人数奖励。

4.临界生目标(以当年3月联考成绩为准)

(1)临界生确定:创新实验班、重点班在一本线上、线下各确定6人;文化升学班每班在本科线上、线下各确定6人。

(2)临界生分配:每个学科教师承包2名临界生,分配原则为线上和线下各1名,线下分配主要依据弱势学科,线上分配主要依据名次,尽量使每位教师分配的学生数量基本均衡。

(3)临界生考核:创新实验班、重点班考核一本情况,文化升学班考核本科情况。考核要求:创新实验班、重点班完成临界生任务的,每科奖励3000元,完成1名奖励1000元,2名都未完成的在班级奖励中扣1000元;文化升学班完成临界生任务的,每科奖励1500元,完成1名奖励500元,2名都未完成的在班级奖励中扣500元。

5.高中教育先进个人奖

获评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高中教育先进个人,奖励600元 /人;获评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高中教育先进个人,奖励1000元 /人。

6.管理奖奖金

(1)年级负责人管理奖:年级前3名班级奖金之和的1/9
+(学校获市级一等奖奖励1万元,获二等奖奖励0.5万元)+(高考市级状元或被清华、北大录取的,奖励该项金额的1/6)。

(2)各班级各项奖励总额的10%,作为年级管理团队的奖励金额。

7.备课组考核奖励

(1)奖金标准:按备课组800元 /人的标准奖励,备课组长的奖金为组员的2倍。

(2)计奖办法:各科一本、本科指标各占奖金的50%,按相应比例计算;按照省级高考划线,各备课组完成一本、本科指标数90%及以上的,按800元 /人奖励;完成80—89%的,按400元 /人奖励;完成低于80%的,不给予奖励。

(3)考核结果将作为推荐市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教研组的依据。

(三)总奖金额设定(突出贡献奖、管理奖除外)

年级奖励总额不超过80万元。

(四)奖金分配

1.文化升学班奖金额及分配

(1)班级奖金总额=完成任务奖+超额奖+突出贡献奖+艺体奖+其他奖。

(2)班级奖金分配:

班主任老师:班主任的奖金为班级高考奖金总额的1/7。副班主任奖金为班级奖金总额的1/21(由学校单独奖励)。

艺体辅导老师:获得该班艺体奖金(艺体双上线人数×1000)的1/3,其余归班级所有。体育老师再分得所教各班班级奖金(注:班级奖金=完成任务奖+超额奖+名牌大学奖+艺体余额)的1/50。

任课教师(不含艺体和信息教师):按课时和业绩分配班级扣除班主任、艺体辅导老师所得后的总奖金。其中,课时分配占30%,业绩分配占70%(业绩分配=考核得分×分值:考核得分根据有效分入围人数计算,有效分入围在90%-100%之间的,视为1;入围大于100%的,按比例计算,最高不超过1.1;入围在80%-89%之间的,按比例计算;入围低于班级指标80%的,不参与考核;分值=班级总奖金扣除班主任、艺体辅导老师所得后的奖金÷班级教师分值之和)。

2.非文化升学班(艺体班)奖金分配

(1)班级奖金额=基奖 +超额奖+其他奖。

(2)班级奖金分配:班主任老师的奖金为班级奖金总额的1/7,副班主任奖金为班主任的1/3。艺体老师分得班级奖金的1/7。任课教师(不含艺体和信息老师)在所教班级分得的奖金=课时奖(80%)+有效分入围奖(20%)。有效分入围奖=班级奖金剩余部分的20%÷各学科有效分入围人数之和×学科有效分入围人数(各学科有效分按市级教科所提供的有效分的80%计算)。

3.非高三年级行政、全校教职工施奖办法

(1)奖金总额按高三年级组获奖总额的15%计发,奖励给全校非高三年级行政和全校教职工(不含临聘人员),与高三教师同时奖励。

(2)奖金分配由党政办公室按工作责任大小、工作量大小分发给全校非高三年级行政和教职工(不含临聘人员)。

(五)几点说明

1.艺体类学生需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方可计入对应指标数。

2.未教完全程、调至外县,或因教学业绩不佳调离高三岗位的教师,不计发奖金。

3.中途因工作需要调入高三年级的优秀教师,其奖励由教学质量领导小组认定(可按高三:高二:高一=

5:3:2 的比例计算)。

本方案由学校教学质量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教学质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解决并补充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