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案
为全面落实《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省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等有关精神,高水平建设儿童友好城市,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坚持儿童优先发展,以儿童需求为导向,以儿童更好成长为目标,重点从“强制度、提服务、保权益、拓空间、优环境、促参与方面提升儿童福祉,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通过试点探索、以点带面、逐步深化,让儿童友好成为全社会共同理念、行动、责任和事业,全面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及身心健康,全力打造具有特色和影响力的儿童友好示范城市。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普惠共享。坚持普惠导向,扩大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供给,让广大适龄儿童享有公平、便利、安全的服务。将儿童教育、医疗卫生、保障事项优先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及性、智慧化水平。
